学校行政议事决策制度

行政议事规则 、校长或委托副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教职工会。

凡涉及学校工作改革、发展等重要事项应主动报告党支部听取教代会 (工会 )见或召开党政席会议、教代会进行讨论审议实施力策民主化科学化。

校长办公会由校长主持召开副校长有关人员参加各处室班子人员参加讨论和定 主要容 ()上级有关批示和和重要工作传达、贯彻; ()学校重改革事项和重要工作实施见; (3)按分级管理有关顺序讲座和研究、批准人事任免、聘任; ()市级以上教职工先进工作者确定、上报; (5)校长认有必要应集体研究其他事项。

3、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般每周召开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行政层以上和党、团、工主要责人参加讨论和定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和分工实施见。

要充分发挥行政领导班子集体智慧尤其要尊重和听取不见充分讨论基础上搞协调增强团结明确分工各其责。

校长责制订校长年责任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每学年和学期向教代会教职工会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每学年和学期结束校长应向教代会教职工会报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学校工作总结听取和接受评议。

5、学校财开支应严格按照财制办理。

学校收费要严格按上级规定公开标准、项目并由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统公布收费律由总处出具统收据及归缴入账其他组织和人不得擅立项目、 标准 加行收费。

财开支二万元以上 应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定; 五万元以上应党政席会议批准。

党支部纪检委员及教代会 (工会 )民主理财组参与监察、督、防止和杜绝贪污、浪费及收受回扣等不正风。

总处应接受教代会 (工会 )监督。

6、教职工评优、评先和职评荐工作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要充分征教代会 (工会 )和教职工见按学校分级管理体制下而上择优推荐由学校考核领导组责考核、评荐并向校长报告。

评优、评先人选由校长召集党、政、工有关责人会议研究批准公布或上报;职晋升人选由学校评审推荐组认真协商和无记名投票确定上报

7、有关教职工住房分配、教职工 (含离退休 )补助、慰问、抚恤等有关生活福利待遇问题由教代会 (工会 )领导下福利组责按有关规定、程审议报校长批准。

其他重事项由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定。

8、以上规定如有尽事宜由校长召集或协党、政、工有关方面责人集体研究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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