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现状与完善

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现状与完善。

201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会议以依法治国为核心,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会议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在国家公报中首次将宪法解释机制代替为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对于程序一词的增加体现了对于宪法解释程序实体价值主体、公平、透明、参与、法制、监督的强调。  宪法解释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解释、司法解释以及立法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对于宪法解释而言,其目的是追求解释的合理性、正当性、宪法秩序的稳定性,以及宪法规范对现实生活的适应性。  一、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现状  不同法域的宪法框架与司法制度决定了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多样性,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按照其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模式:普通法院解释模式立法机关解释模式、专门机关解释模式宪法法院解释模式。世界各国对于普通法院解释模式立法机关解释模式采用较多,普通法院解释模式是指以普通法院作为解释宪法主体,在三权分立制国家采用较多,其特点在于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宪法解释权和违宪审查权来平衡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关系。  立法机关解释模式是指以立法机关作为解释宪法主体,其特点在于,宪法解释权力来自于最高的权力机关,而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是对于人民主权学说的诠释。  (一)我国宪法》和《立法法》中对于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规定  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本文由收集整理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监督法律的实施。这是对于宪法解释权的直接规定,证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宪法解释的法定主体。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其职权来源于全国人大。《宪法》第62条中赋予了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规定了全国人大对其常委会做出的不适当的决定有或改变或撤销的权力。与此同时,《立法法》第88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此可以看出,全国人大可以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进行监督,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对于宪法解释的监督是间接的实行宪法解释权力。因此,基于《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我国宪法解释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常态性的,全国人大是特殊形态的。 所以,按照宪法解释主体的划分,我国也属于立法机关宪法解释模式。  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民对于宪法解释权力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  (二)我国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存在的问题  1.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规定不明确:  作为宪法解释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仅仅拥有宪法解释权力,却没有实施权力的法定程序和制度作为依据,这样程序与制度的缺失造成宪法解释权行使的尴尬境遇。现阶段没有宪法解释的固定程序,这将意味着宪法解释暂时只能与立法权和监督权运行一样的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能很好的控制宪法解释权,降低了宪法解释权的行使效率。  2.解释主体权力的冲突: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将宪法的立法权、监督权、违宪审查权、解释权全部统一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这种制度一方面可以使全国人大参与到宪法制定的全过程,从而使宪法解释更加准确的符合宪法的意图;但是,另一方面,同时拥有多项权力全国人大,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其解释权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存在虚设的嫌疑,由立法主体同时进行监督、违宪审查和解释,尤其是违宪审查权与解释权的同时行使,会导致宪法解释缺乏独立性,减弱宪法解释的权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宪法解释权将与其他权力混淆。  3.缺乏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的社会环境:  我国对于宪法解释程序制度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是缺乏有利的社会环境,良好社会环境可以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发展,然而现阶段,社会对于宪法解释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仅单方面的强调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但是,离开了宪法解释宪法,是无法真正实现其核心作用,最终造成宪法成为了大而空的法律,使其在实践层面上难以得到适用。  二、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的必要性  宪法实施离不开释宪机制,健全合理的宪法解释机制是充分发挥宪法解释功能的先决条件,是直接推动宪法实施的关键,对于宪法实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功用。 因此,建立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对于宪法的完善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维护宪法的权威与核心地位的需要  宪法解释对于宪法的补充和完善,是对于宪法适用性的提升,对于宪法进行统一的解释有利于减少因为理解不同而带来的不统一,对于宪法理解的不统一往往会造成意见分歧,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法制的统一。宪法是最高和最根本的行为准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建立宪法解释的程序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宪法理解冲突,保证宪法的公正,维护宪法的权威。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