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国税局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经验材料

地税局、国税局深化国地税合作工作经验材料。

2016年国家实行全面“营改增”以来,地税部门面临主体税种缺失、地方税源萎缩、征管手段弱化、征管效能下滑等主要困难,征管难度进一步加大。新余市XX县国、地税局勇于创新,精于实践,积极探寻发展新思路,努力创新征管新方式,不断加强国地税合作,通过规范“先税后票”流程、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强化信息管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地组织了地方税收收入,重构了地税部门新业务,达到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

2016年4月,新余市XX县国、地税局实现了县域范围办税服务的全面联合,全县所有办税服务大厅都实现了“一厅合办”“一窗通办”,实现了“进一个厅、选一个窗、办两家事”,真正方便了纳税人。在此基础上,两家继续三“力”并施,全面开启“合作征税”新模式。

(一)借外力,破解四个难题。

1.发挥领导之力,破解部门协作难题。XX县国地税合作属于从思想到制度到行动的全方位合作。2015年—2016年,两家先后合作或单独召开了16场次工作会议,统一了局领导、中层干部、一般干部的思想;联合向县四套班子领导汇报8次、呈交专题报告、分析报告11份,与财政、人事、房管等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4次,取得了地方党政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2.凝聚信任之力,破解一窗通办难题。自XX国地税联合办税大厅落成以来,两家不断加强沟通与协作,取得了彼此充分的信任基础,并在联合大厅成功实现互设网线、互配工号、互开税票和发票、互征税款的深度融合,以“一人一窗两系统”模式相互高效办理业务。自2016年6月以来,代开国税发票504份,地税代征国税增值税税款240万元,开具地税税票640份,国税代征地税税款138万元。

3.汇集双方之力,破解合作征税难题。为适应“营改增”变化,两家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创新开展源泉管控。两家一起对国税发票业务进行了归纳,总体分为外来施工单位(自开票纳税人)、双定户(自开普票纳税人)、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双定户纳税人、本地单位自开票纳税人(含房产、建筑两业)、门临代开票(含非一般纳税人专票代开)纳税人五类情况。两家一起实施规范管理,在发票领用或开具环节进行源泉控管。领取或开具发票前,纳税人需要凭领购单或增值税票到地税征收人员窗口利用国税匹配的工号查询该纳税人上月实际缴纳国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实际情况,在申报缴纳相关地税税费后,由地税人员加盖征收章和经办专用章,纳税人发票领购单再到国税发票窗口领取本月发票或缴销上月发票,从而协同实施以票控税”,源泉控管,有效落实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地税加快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6〕171号文)关于协同实施以票控税”方法的尝试。

4.借助媒体之力,破解群众支持难题。针对“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共同面临的新形势,两家一起精心策划,找准切入点,通过新余日报、XX电视台、XX政府网等媒体重点推介,通过办税服务窗口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国地税合作工作公信力,为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尽全力,把住两大节点。

1.保持系统动态更新。日常工作中,如果发现个别相关数据缺失、信息不匹配等情况,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更正,确保数据基础牢靠。同时,根据合作范围的变化,积极加强联动互通,随时掌握最新情况,及时更新纳税人相关信息。

2.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实施“春风式服务”,针对有些纳税人喜欢当面咨询的特点,服务人员会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为纳税人讲解政策,介绍程序,即使纳税人不理解甚至言行过激,也做到心平气和,面带微笑;开展“全天候服务”,公布征管人员电话,允许纳税人24小时电话咨询;实行“一窗式服务”,对每笔交易事项实施一窗受理、专人传递、及时审批、限时完成的“一条龙”服务。

(三)蓄内力,运行三大机制。

1.培训宣传同步开展。自2016年2月起,两家先后以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讲解会、操作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共组织1200余人次进行业务培训,并安排骨干人员全程参与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校验修正,使国地税干部了解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工作的背景、意义,储备了人力资源,为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涉税信息共享共用。按照统一规划,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功能,两家通过定期推送或授权查询等方式,实现包括增值税发票和税收违法的特定信息在内的相关涉税信息的共享共用,全年相互交流120余次,共享信息13万多条,为双方信息共享提供便利,推动国地税协同实施以票控税”。

3.通力配合完善流程。两家通力配合,不断完善“先税后票”征收流程,并在大厅醒目处公示,为纳税人提供准确明了的办税模式。国税征收窗口对存在地方税收违法行为且未接受处理的纳税人,采取限量或停供发票措施,督促其到地税机关接受处理,并及时向地税机关通报相关情况。对欠缴地方税费的纳税人,国税机关会向地税机关及时提供欠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并相应核减其发票数量,协助采取措施督促纳税人及时清缴欠缴的地方各税费。

二、主要成效。

XX县地税局自开展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工作以来,通过加强国地税合作,强化税收征管,有效堵漏增收,实现了“三低”“两高”“一好”,既增加了税收收入,又有效防范了涉税风险,减少了纳税争议,更好地实现了税负公平,营造了依法纳税的良好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保持了“三低”。一是执法风险“低”。国地税协同实施以票控税”,有效减少了税务人员税收执法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杜绝了“人情税”“关系税”等不良现象,堵塞了偷漏税空间,有力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有效降低了国地税执法的涉税风险。二是涉税争议“低”。国地税各类合作事项、各个征管流程、各项税率变化、以及政策优惠待遇都在一个办税服务厅统一公布,让纳税人一目了然,税收征管的公平度和透明度大大增强,至今没有一起争议案例。三是征纳成本“低”。全县所有办税服务大厅都实现了 “进一个厅、选一个窗、办两家事”。业务办理上,双方相互授权,保障系统互通互访、一窗办理,国地税分别入库,有效地降低了征纳成本。服务举措上,精简办税流程47个,联合推出12大类39项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增加纳税人获得感。

(二)实现了“二高”。一是税收收入“高”。

自2016年6月份以来,国地税通过协同实施以票控税”,控制外来施工单位征收地方税费合计11510 万元,XX县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征收税款10633 万元,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地方税费增收613万余元,国地税联合比对个体工商户增加户960户,补缴附加税费98万余元。二是办事效率“高”。两家一改以往各自为政导致的办税程序繁琐、纳税人办税两边跑、重复取号和排队等弊端,通过协同实施以票控税”,办税人员申报缴税流程不到8分钟,大大精简了工作环节,缩短了办税时间。

(三)保证了“一好”。即各方评价好。两家协同实施以票控税”,不仅约束并引导了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也营造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加之办税人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好,纳税人普遍反映更放心、更满意。该方式为税务机关减少了后期风险应对的管理工作成本,最大程度节约了人力和财力,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获得地方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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