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培训学校 学校印管理和使用制 、各行政部门(教处、校办、财处等)印须校长室批准按规定标准刻制;各部门因某项业要刻制印须校长办公室备案。
二、各部门印须有专人责管理不得携带出办公室。
三、各部门印校系工作使用除校外般不得用对外开具正式函。
四、各部门使用印发放通知、表格等须部门责人批准。
五、各部门应建立印使用登记制。
六、各部门不得开具盖有印而写任何容空白信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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