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游艇码头建设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 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游艇产业发展迅猛,游艇码头建设需求旺盛。

作为新兴产业,目前我国的游艇码头建设管理体系尚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游艇产业的发展

本文从管理体制、规划体系、通航安全等几个方面总结我国游艇码头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借鉴典型省市游艇码头建设管理模式,提出相应建议。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游艇码头 建设管理 建议   游艇产业在国际上被誉为“漂浮在水面上的黄金商机”,于20世纪70年代进入我国。

2000年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对游艇这一高端消费品需求不断增加,加之消费群体庞大,我国正成为全球最具增长潜力的游艇市场之一。

游艇码头发展游艇产业必备的重要基础设施,自1998年深圳浪骑游艇会建成后,我国大陆先后建成100余个游艇俱乐部,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城市及旅游城市。

1.游艇码头建设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新兴行业,目前我国的游艇行业管理体系尚不完善。

具体到游艇码头建设领域,由于游艇以休闲娱乐为主要目的,与传统客货运输码头差别较大,《港口法》及其配套法规建立的港口规划建设、经营管理体系并不完全适应于游艇码头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较多问题,集中体现在游艇码头管理体制不健全、游艇码头布局规划不完善、游艇通航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等方面。

1.1游艇码头管理体制尚不健全,码头建设缺少行业管控。

目前,除游艇码头通航安全明确由海事部门主管外,游艇码头建设环节缺乏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全国性的游艇码头建设管理法规。

一个游艇码头建设项目,涉及到发改、港口、海洋、国土等多个部门,一方面各部门管理职能“重叠”,另一方面统筹、审批部门“真空”,存在许多正式、非正式的制度约束,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尤其是旅游地产项目配套的游艇码头管理权限较为模糊,岸线使用方面存在较大的违规风险。

1.2游艇码头布局规划不完善,码头建设缺乏指导,项目审批缺乏依据。

作为新兴事物,传统城市规划港口规划中多不包括游艇码头布局的相关内容,受管理体制影响,游艇码头布局规划的出台大多较为缓慢,造成现阶段游艇码头建设过程中,大多遇到立项缺少上位规划指导、审批缺乏规划依据的问题。

受局部利益驱动,各地纷纷上马游艇码头码头布局缺乏合理性,出现了旅游地产及私人俱乐部大量占用生活岸线游艇码头点多分散、岸线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

1.3游艇航线、通航水域、航速亟待进一步规范。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游艇航行以满足“自由驰骋”的休闲目的为主,而商船航行以经济性、时效性为主,二者的航行要求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我国对于游艇航线、通航水域、航速缺乏明确要求,存在游艇与商船共用航道的情况,通航安全隐患问题突出。

尤其在内河水道内,这一情况更为明显,亟待进一步完善关通航要求

2.典型地区游艇码头建设管理模式   为支持游艇产业发展,沿海各省市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典型地区游艇码头建设管理模式如下:   2.1上海市   上海市游艇码头按照发改委《企业管理投资备案》规定进行立项申请,岸线及陆域的使用标准笼统参照客运码头

上海市游艇码头多由黄浦江内老码头升级改造而来,在游艇码头规划出台之前,为支持游艇产业发展,2008年上海市交港局出台相关规定,按照临时岸线游艇码头岸线进行审批

临时岸线使用期限不超过两年,不得新建永久性设施,期满后需续期使用的,续期不得超过一年,也即“2+1模式”。

由于申请单位过多、难以统筹,2009年交港局停止了游艇?a头临时岸线审批

2.2海南省   自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海南省的旅游业发展获得了很多的政策支持,在游艇码头建设管理方面也进行了大量先行先试的积极探索。

2013年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在全国率先组织编制了《海南省游艇码头布局规划》,并出台《海南省游艇管理办法》,明确游艇码头由各级港口管理部门参照《港口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码头立项采用备案制,岸线使用审批视为港口非深水岸线

2.3广东省   广东省经济发达、毗邻港澳、岸线丰富,近年来游艇码头建设需求增长迅速。

目前,广东省积极尝试将游艇码头纳入所在城市的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管理部门、按照港口非深水岸线游艇码头岸线进行审批

2014年中山市成为首个游艇自由行试点城市,神湾盛世游艇码头成为全国第一个获准对外开发的游艇码头

新一轮《中山港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已将游艇码头岸线纳入其中,待规划获批后,港口管理部门可依据规划游艇码头建设进行管理

3.码头建设管理的新要求   “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是未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要求,确定了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对包括游艇码头在内的项目建设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3.1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并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这就要求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不同部门的职能和权限,加强对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避免管理职能的重叠和缺位。

3.2贯彻全面深化改革战略,要求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   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政府部门推进“放管服”、深化减政放权。

自2016年起,国家发改委将重大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重大集装箱专用码头予以下放,实现了码头建设项目核准“零审批”。

在下放的同时,更加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以提高“管”的有效性,从审批转向监管,更好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3.3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要求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在进行码头建设管理全流程中,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道路,优化码头空间开发格局,节约集约利用水域、岸线、土地资源,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

4.保障游艇码头建设的相关建议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根据游艇码头自身特点,借鉴上海、海南、广东等典型地区的做法,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游艇码头建设管理体系,保障游艇码头建设

4.1建立健全游艇码头管理体制   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游艇码头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明确游艇码头行业管理主体,整合现有行政管理资源,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游艇码头建设市场。

4.2加快完善游艇码头规划体系   以省(直辖市)为单位编制游艇码头布局规划,明确区域内游艇码头发展重点和布局方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推动区域内游艇码头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以省级规划为基础编制各市游艇码头规划,由主管部门批复后,作为本地区游艇码头审批建设的指导和依据。

4.3进一步完善游艇航线、通航水域、航速等方面要求   遵循确保通航安全、游艇商船互不干扰的原则,划定游艇航线及专用停泊水域,设定游艇巡航速度,注重沿线水域景观开发,以达到改善通航环境、保障通航安全、提升休闲娱乐体验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广州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山)港澳游艇旅游合作发展规划(2015—2020)[R].广州:广州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2015:22.   [2]郑际任,周德全,马迁丰.上海市游艇码头管理对策研究[J].中国港口,2013(7):32—33.   [3]邓春.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海南游艇产业发展现状及问题研究[J].城市旅游规划2014(5):2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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