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品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关系之辨析

公***品和公共选择理论是西方财政学中的两大主流理论,正确地理解这两大理论体系各自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把握当代西方财政学的关键所在。

但是,长期以来,国内外财政学界在关于这两大理论体系关系的上,存在着很多众说纷纭的说法。

通常的见解往往夸大两者之间的分歧,甚至连两大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斯格雷夫和布坎南都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而另一种见解则夸大,尽管这两类理论之间存在着某些表面的差异,但就整个财政理论体系而言,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同一的。

可被整合的。

本文的写作目的正是在于具体阐述后一种见解的具体观点,并期待这一有助于进一步加深对于西方公共财政学体系的理解,从而更好地为我所用。

一、规范的财政理论:公***品理论  公***品理论认定义公***品、私人产品以及混合产品出发,论述了政府和市场各自的职责范围所在及其分界线。

首先,公***品所具有的非竞争性特征表明了对于该类物品或服务是普遍需要的;而公***品的非排斥性特征则表明了收费是困难的,仅靠市场机制远远无法提供最优配置标准所要求的规模。

在这样的两难处境下,政府机制的参与是解决题目的唯一途径。

其次,在私人产品的提供题目上,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均是可利用之工具,但广泛的经验事实表明,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市场机制提供私人产品往往比政府机制提供私人产品更有效率,主要的原因在于,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市场机制能够通过分散化的处理方式,更为有效地解决过程中的激励和信息题目。

所以,总的来看,公***品理论的结论是,政府机制更适宜于从事公***品的配置,而市场机制则更适宜从事私人产品的配置,这实际上也就规定政府与市场的理论分野。

当然,对于界于公***品和私人产品之间的混合产品应如何处置的题目,根据上述推理,公***品理论也同样给出了原则性的回答,这就是根据混合产品中公***品性质或私人产品性质强弱的不同,或近似于公***品处置,或近似于私人产品处置,或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来提供。

通过上述对于公***品理论的简明阐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公***品理论所力图解释的是,政府机制应该承担何种职责,以及与此相关的市场机制又应该承担何种职责,而并无涉及政府和市场在实际中正在承担何种职责。

因此公***品理论显然应回进规范研究的范畴,也就是关于“应该是怎样”的研究。

所以,我们可以把这一理论明确定义为财政理论体系中的规范研究部分,或称之为“规范的财政理论”。

二、实证财政理论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的要旨在于,它以为公共政策的天生是社会中不同利益团体之间利益矛盾折衷、平衡的结果。

这一理论秉承了古典经济学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以利益的来分析政府机制运作的全部实际过程,使西方财政理论界展开了一次“向新政治经济学回回”的历程。

我国财政理论界的部分研究者在对公共选择理论的理解上把留意力过分拘泥于诸如“直接***制”、“代议制***制”、“单峰型”、“双峰型”等理论模型之上,并进而得出公共选择理论不适用于我国财政实践的结论。

实在,既然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条件之下,社会的不同利益矛盾是客观存在的,而政府的有关政策也必定是这些矛盾平衡的产物,因此,当抽象掉一些具体形式的不同,着重从其理论精华的角度来理解时,公共选择理论对于分析我国的公共政策和财政政策天生及执行的实际过程,仍然是有着很强的理论鉴戒意义的。

比如,最近几年国有股减持几上几下的实践,就可以充分反映出利益矛盾对公共政策天生和执行的制约。

由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公共选择理论的作用在于分析政府财政过程的实际状况是怎样的,是对于客观状况的一种解释,并不涉及“好恶”等主观判定。

因此,同样非常清楚的是,公共选择理论应回于实证研究的范畴,也就是经济分析中关于“客观事实是怎样”的分析。

值得留意的是,公共选择理论实证的并不仅仅是政府财政过程的表象,它力图说明的是之所以产生这些表象的内在根源,即利益矛盾。

为此,公共选择理论在实际上构成了财政理论体系中的实证研究部分,或可将之称为“实证财政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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