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关于市出租车行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服务水平、发展状况反映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出租车市场现状,5月22日至23日,市政协副主席xx率领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出租车行业进行了视察,召开了相关部门汇报会、出租车相关从业人员座谈会,实地查看了我市三家出租车服务公司。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出租车行业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共有登记注册出租车964辆,驾驶员1826人,其中,xx市华冠汽车出租有限公司396辆,驾驶员792人;xx市顺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97辆,驾驶员594人;xx市交通劳动服务公司271辆,驾驶员540人。2010年底开始更新车辆到目前为止已更新960辆,本轮经营年限许可设定为5年(上一轮为8年)。为规范出租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行业的服务水平和形象,市政府出台了《xx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乐政函[2010]46号)等文件。交通运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出台了针对出租车企业、车主和驾驶员的三个信用考核办法。车辆统一安装了程控计价器和LED显示屏,建立了出租车GPS信息平台,设立24小时热线投诉电话。今年6月1日开始,我市实施新的运价标准,从2公里5元上调至2公里8元。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出租车行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全国出租车营运先进城市,甚至是相等规模的周边城市相比,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差距明显,亟待提升。

(一)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很多出租车司机透露,在xx租出租车开很容易,在运管处报名简单培训后,就可以给车主交租金经营出租车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低门槛就业,导致出租车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不高等现象,如违章超车、快车抢道、不规范上(下)车、拒载、甩客、乱涨价,出租车司机行为和语言不文明等,给交通带来众多不安全隐患,乘客和消费者的满意度较低。据市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涉及出租车的道路交通事故18起,其中出租车负事故全部责任的11起,主要责任1起。

(二)管理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全国出租车没有统一的管理法规,近几年我市出台的部门管理意见,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关部门和企业对擅自租赁、转卖行为所采取的制止措施执行不力。如近几年车辆转让、买卖成风现象泛滥,出租车市场中介随意炒作,使出租车指标从2003年的10多万到本轮更新的近40万元。在目前出租车行业处于车辆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下,企业管理制度难以彻底落实,存在脱节现象,使出租车服务公司未能真正履行管理职责。如出租车服务公司对多次违反交通规则、多次被投诉、服务差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未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予以约束教育。

(三)营运环境有待改善。“四小车”仍是影响出租车正常营运的主要因素,前几年我市实行市区部分路段限时三轮车禁入,有效改善了市区交通环境。但近段时间,在xx大街小巷,到处可见非法加装动力的人力三轮车、拉客的残疾车等非法运营车辆

特别是非法改装的人力三轮车,既挤夺了出租车的客源,又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黑车整治力度有待加强,我市各大繁华镇(街道)都有黑车营运现象,如雁荡山风景区、xx火车站和高速公路蒲岐出口等地黑车猖獗,恶性竞争,严重干扰了出租车的正常营运。另外,异地营运打击力度不大,如夜间温州市区出租车在柳市镇车站非法揽客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经营体制有待理顺。我市出租行业产业链由服务公司中介出租车主、驾驶员组成,结构较为复杂,如中介收取介绍费,车主收取租金,服务公司收取管理费却不管理等,由此带来了出租车司机反映的上交“份儿钱”太高、福利太少等问题,并引发出租车司机为了多挣钱而频频做出不规范行为的现象。特别是近几年我市频繁出现出租车司机罢运集体请愿事件,都集中反映了出租车经营市场的乱象。如中介市场乱收介绍费、租车租金没标准;车辆出险后或租赁到期后被中介强行指定修理厂;租赁合同中牵涉到关于车辆出险后驾驶员必须要赔偿车主事故损失额的20%—30%的车辆折旧费等行业潜规则等,阻碍了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几点建议。

(一)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我市出租车驾驶员从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发放,对未取得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从重处罚。设定凡是有侵害他人不良记录的、有多次重大交通违规的、被乘客多次投诉的司机不得从事出租车司机这个行业出租车公司要加强对应聘驾驶员的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对存在严重违规或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要及时给予解聘或不予续聘。建立出租车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反交通规则、多次被投诉不打表、乱收费、绕行、服务差等不良行为的驾驶员车辆要登记在册,并进行严厉处罚。建立全市出租车司机“诚信档案”,出租车司机营运过程中的好人好事以及违规营运等行为,都将录入个人信息库,并进行量化考核。

(二)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制定出台《我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和充分发挥出租车行业协会的自治作用。加强对出租车车主、挂靠公司企业、中介市场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炒作运营权、只收费不管理和滥收租车租金的行为,依法整治规范中介市场,严厉打击取缔黑中介,合理确定出租车经营承包费用、承包租金最高限额。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出租车上路的检查,对出租车随意上下客、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章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恶意违章加倍处罚,同时严禁出租车“带病上路”,确保乘客安全。另外,探索实行出租车司机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降低经营风险和消除社会隐患。

(三)加强营运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变突击整治为长效管理,经常性开展非法营运查处工作,保持对非法营运管理的高压态势,应建立由政府牵头,以公安、工商为主,交通、质检及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打击“四小车”,特别是人力三轮车改装成机动车、电瓶车和其他非法运营车辆,严厉打击和取缔自备车辆营运行为,保障出租车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新运价实施后的跟踪力度。6月1日我市实施运价新标准后,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出租车市场的监管力度。

(四)推进出租车经营体制改革。鼓励出租汽车营运企业转变经营管理方式,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变以资产为纽带的松散联合经营为以资本为纽带的股份制经营;变个人投资购车挂靠企业联合经营为个人投资入股承包经营,并通过资质等级评定,采取兼并、收购、联合经营等方式,推进出租汽车营运企业集约化经营。加大财政投入和推向市场经营的方式,在不改变原有出租车经营权拥有者权属的前提下,新增加一定数量的出租车,其经营权不再拍卖,而是由国有运输企业承担营运管理,参与市场竞争,培育行业示范,打造引领出租车规范的行业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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