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大厦)车辆管理规定(十二)

小区大厦车辆管理规定(十二)。

维护业主利益和小区(大厦)公共秩序,做好车辆安全防范工作,避免意外损失,对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1、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机动车进出小区实行收发“停车卡”办法,进门发卡,出门收卡。

2、机动车进入小区(大厦),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禁鸣喇叭。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随车带入小区(大厦)内,否则由引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4、进入小区(大厦)的车辆停放在杂物间或停车库(棚)及指定场所内并加锁,请勿随意停放机动车应加装防盗报警器并设置在启动状态;未按规定停放车辆,如发生任何意外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本管理处恕不受理。

5、本停车场(库)所收取的费用是用于停车场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的疏导和管理,非属车辆保管费,若车辆发生丢失、碰损、刮伤等意外管理处不负赔偿责任。敬请车主注意,车辆保管属有偿特约服务,如需对你的车辆进行保管,请与管理处另行签订特约保管合同。

6、为维护您的自身利益,存放于小区车辆自行投保“盗抢险”。

7、请有机动车的业主持行驶证,保险单等有效证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8、本小区按照市物价委员会核准的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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