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诊断与用药方案]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
妊娠期糖尿病(GDM)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
据报道,目前国内 GDM 的发生率为1.32%~3.75%,且有上升趋势。
孕期血糖未控制的GDM患者并发症较多――自然流产、妊娠期高血压、 感染、羊水过多、酮症酸中毒、早产的可能明显增多;同时,GDM 使子宫内代谢环境改变而对胎儿产生危害,易产生巨大胎儿,围生儿的死亡率也明显高于正常人群。
研究显示,近50%的GDM患者在未来20年将发展为显性糖尿病,并且发生血管病变,其后代发生肥胖和糖尿病的危险也在明显增加。
筛查范围 研究显示,对孕妇进行血糖筛查有利于提高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率,对妊娠期糖尿病进行早期干预可减少妊娠期糖尿病的并发症,改善围产儿预后。
低危人群定义为年龄30)减少30%~33%热卡摄入,即为104.7 J/(kg・日)。
GDM患者饮食中脂肪热量减至总热量的30%,碳水化合物热量限制在35%~40%,注意多摄入富含纤维素和维生素的食物,提高膳食可溶性纤维含量,减少单糖及食盐摄入。
血糖自我检测有助于指导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并且防止低血糖的发生。
胰岛素治疗期间可使用毛细血管法监测血糖变化,可采用四点法监测,即三餐前和睡前。
值得注意的是,妊娠妇女由于常常发生贫血,变低,一些血糖仪(血细胞比容范围窄)不宜用来检测孕妇毛细血管血糖。
大多数 GDM 患者所需胰岛素的剂量≥0.6 U/(kg・日),一般按0.4 U/( kg・日)作为起始用量,预混胰岛素可采用诺和灵30R、诺和锐30R、诺和灵50R早上2/3,晚上1/3。
对于多次皮下注射胰岛素血糖仍不能达标者,可使用胰岛素泵(CSII)。
应用胰岛素泵时胰岛素的总量是原注射剂量的75 %~80 %,其中50 %为基础量,50 %为追加量。
胰岛素的剂量要随孕妇体质量、孕期的增加和胎儿的成长而调整,妊娠的最后4周因胎儿生长快速,其从母体摄取更多的葡萄糖,孕妇的胰岛素需要量开始减少,要及时减少基础量和追加量,特别是过夜的基础量。
赖脯胰岛素和门冬胰岛素等速效胰岛素类似物被证明比普通人胰岛素更有助于使血糖达标和降低胎儿过度生长(巨大儿)的风险。
由于这2种胰岛素类似物起效迅速,作用时间较短,更有助于控制餐后高血糖,餐后低血糖的风险也低于普通胰岛素,更易被患者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