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观念与中华法制演讲范文_如何增强国防法制观念论文

Sr 摘要侠观念是国历史上存很长种现象它存与法制有种悖论侠出现与存是合法制要并且侠观念出现定程上法制衰落情况下民对法秩序呼唤法制侠义有着致性侠质是信用正义法制质也是这种要。

侠和法制存定冲突法制公平正义与侠情感因素产生了摩擦和碰撞就这些容展开讨论。

国长期历史发展程从战争纷纷春秋战国到面临亡国灭种危机晚清华地上都存着批慷慨悲歌士。

他们有绝伦武艺他们有信用和义气他们舍己人他们救人危难这些人就是侠。

侠国每朝代都存尤其是春秋战国代表现更明显。

春秋战国二四五十年是天翻地覆动乱年代旧社会制瓦新社会制萌生王室隆替国争霸世族盛衰战争频繁激烈政局变化多端民无依托。

这种动荡环境侠是量涌现其有布衣侠有乡曲侠有闾巷侠。

历史上至今流传荆轲等四刺客就是这年代产物。

秦统和二世而亡国从比较安定环境进入了动荡期刻农民战争风起云涌揭竿而起斩木旗这样动乱年代侠又量涌现这种侠风直持续到汉武帝期。

史记张良收买刺客刺杀秦始皇等些事迹还有如汉初朱田仲王公剧孟等人。

汉武帝前游侠事迹见史《史记》就有《游侠列传》。

但是汉武帝期封建正统思想逐渐形成随着罢黜独尊儒术实行政治上推恩令颁布逐渐缩诸侯国势力围济上采取了重视农业恢复发展生产政策对外上北击匈奴统格局逐渐形成了这种环境下侠被逐渐镇压禁止很明显是汉武帝诛杀了当侠郭。

东汉以科举实行人们只知道功名更耻与侠伍。

唐朝期国力强盛思想上兼收并蓄人们思想开放侠这朝代是多少有立足也是被李白等诗人赞颂。

但是无论如何侠行有碍统治侠事迹少见官方史籍很明显《汉》班固就没有向司马迁那样提及侠事迹。

其实民侠是候存汉代以朝代甚至晚清这种劫富济贫救人危难侠始终没有消灭如清末刀王五杜心武等。

正是由侠长期存使侠义观念国产生并发展流传影响着世人封建社会复仇人许多是侠所。

近代港台武侠说也是这种传统思想现代反映著名武侠说作者金庸〈〈射雕英雄传〉〉很形象写出了国古代侠风格和形象侠者国民侠观念核心是正义信用

当然这种正义是基社会和当历史条件限制下是侠士们根据己价值观进行断定结和认识。

司马迁《游侠列传》写到其言必信其行必已诺心诚不爱其躯赴士厄困。

既已存亡生死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这些话都很客观评价了侠人和行。

观念产生和发展是与国当社会状况有着密切系。

太平盛世农民保持着再生产能力有着稳定生产和居住地统治者也对地方和央官僚有很强控制力游侠这样环境是很少如贞观年康熙年。

即使汉代景期侠虽然存但是受到很制约并且有景帝诛侠行。

而朝纲紊乱政治腐败秩序无法控制候侠便量出现。

因以人治传统封建国社会法制状况与侠状况密切相关。

社会越黑暗法制越不完善有令不行游侠就越多。

归根到底游侠出现与发展是与国历代人治消极作用影响下不重视发挥法制作用结。

元集权权力结构下权力高法律统治历代王朝统治者都十分重权术权与法这矛盾很明显。

权力变数和超常增形成了权法政治状态权治而非法治是国传统政治化特别产物权治而非法治必然造成重权轻法轻法必然越轨。

统治者越轨程侵犯了人民和其他阶层利益必然遭到民或者统治阶级部人反对侠就是这种人代言人和代表。

更深步讲侠"出现是作对社会普遍不公正种补偿和对抗物。

国古代历史上每当社会财产上、政治上、法律上出现严重广泛不公正而且这种不公正又不能以正常法律、伦理或其他制化方式得到调整和纠正人民就梦想"侠"并且呼唤"侠"。

确侠维护社会公正作用方面影响是很定程上就是正义化身。

春秋战国期荆轲因受到太子丹知遇恩答应了太子而刺杀秦王即使是知道明知把握不情况下依然做出了这样抉择壮士不复返样战国期侯赢是了报答魏国公子恩义助其完成出谋划策任刎身亡这正是魏征诗所说“侯赢重言”。

《水浒传》梁山汉行很程上是重视义气言出必行并且这些所谓草寇是很程上代表了正义是了救民水火。

侠被允许以触犯和蔑视代法律政治形式实际往往是以私相报复、了恩怨方式平衡或重建建立人类良知上社会公正。

即所谓"替天行道"。

就这义上观方面固然"侠"存是社会种痼疾因他们是无视法律者。

但另方面。

他们又是否定否定是以毒攻毒者。

法制已紊乱特别是当人民对贪赃枉法整官僚体系缺乏信任又不到更抗争手段侠就成他们所寄予希望种正义力量。

所以侠出现和横行国历史上往往是规模人民反抗和起义前声和预警信。

我们国历史上可以不止次地看到这样三部曲起初出现别反社会分子侠继组成以侠核心密社会会党终组织和发展规模人民反抗运动直到推翻皇朝。

这是二三段式侠(别)会党(特殊)起义(普遍)。

因侠作用这义上说是进步是推动历史发展因素。

人们呼唤信用呼唤正义侠定程上代表了正义代表了信用

而这些是否与法制甚至与法有必然关系呢?可以说国产生以任何社会形态国都有己法律和制有己法律传统和法律思维模式甚至是影响民众法理念。

所说法制般是指统治阶级按照己志通己政权机关建立起法律制它包括法制定执行遵守。

从阶级斗争理论讲法是阶级统治工具。

社会角讲法是维护社会公正调节器。

可以说任何社会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形态法制程上都分配和维护社会认是正确价值分派并且提供争端机制和场所消除或者化矛盾而且还有社会控制作用实施正确行规则。

正义是法历追高目标正义是法必然原则正义对法进化法律地位提高部结构完善提高法实效有重作用。

因既然侠观念正义有致性那么侠观念和法目价值上应该存致性。

国古代法律程上是礼法结合道德和法律是不分。

这种法特殊性使西方民事法律信用国儒法律渗透很深。

西方普遍认契约由信用是民事法律帝王条款原则国法很程上也必须体现信用

信虽然是化道德畴但是信却和法律不仅不排斥而且是良法必须具备要素。

国汉代候开始出现正统封建思想这种思想是以儒学说根据和容而儒学说无论是孔子代儒还是董仲舒代儒都是重视道德作用三纲五常是封建法制核心和理论基础而信是五常信者诚也专不移也。

《荀子》说庆赏罚必以信而商鞅将信列与法和权并列治国三法宝“国所以治者三曰法二曰信三曰权”。

所以从应然角讲法与侠义观念是有致性正是法信用正义与侠正义信用相暗合。

从实然角讲侠正义信用是法作用没有实施或者无法实施情况下而起作用。

然而正是因事物是矛盾统体侠与法关系也不例外。

侠定程上是代表人治种人法思想观念

所以无论怎么样侠定程上是蔑视法忽略法破坏法。

法制比较清明期侠义行可以说是没有合法性和程序性。

人不通法和定程序而代表社会行使对他人生杀权这种思想是原始社会态复仇体现和翻版这不是应该提倡。

侠作人是有感情因素所以就单侠说侠很容易作出义愤举动这种基义愤很容易破坏法也就是很容易被害人复仇也会滥杀无辜甚至是错杀。

有古诗形容侠风是“杀人如麻”也是有根据。

从侠团体讲侠结合很容易就形成了团体绿林群莽。

侠形成了反对社会势力和团体力量当其不恪守替天行道、济困扶危、行仁仗义侠义价值原则价值观他成员实际就是武装流氓甚至盗匪。

侠与流氓、盗匪相化是汉以国历史极寻常而耐人寻味社会现象。

(实际上近世江南"青红"著名"闻人""掌门人"黄金荣、杜月笙都曾以"侠"居和命。

)另方面旦这密社会归依某种政治纲领候它就可以而成种有武装和有组织政治力量即历史上"会党"。

而当这以"侠"成员密社会归依某种宗教教派候它又可以演变成从"黄巾"、"五斗米道"到近世“天理教”、"太平天国"、"天地会"、"贯道"各种教门。

成种不可忽视宗教政治力量。

总侠社会乃是秦汉以直隐藏公开社会下有己语言、信仰、行方式和价值准则密社会;并且因而对两千年国历史发生着深远影响其对社会反作用不可低估。

这种超越社会评价标准侠行是对法甚至是对社会蔑视和破坏。

总而言侠与法关系社会形成了种悖论这种悖论就是侠了维护正义信用实际破坏着信用正义

这悖论形成有它己深刻济化和社会根。

国从春秋战国期起就逐步到封建社会这种己足社会农民要有己土地并且要有强央政权出现以维护这种安宁生活保持这种有再生产能力生活。

下层地主也是如而上层地主官僚也热衷统这是和国儒思想有关。

而国古代没有任何王朝其存初期和末期都能保证农民己足和这种安定生活。

每封建王朝期都是土地兼并严重流民增。

侠正是是国下层社会产物正是流民阶级英雄。

其基础是流民

流民问题是国历史上困扰了历代政府重社会问题周王朝、汉王朝、唐王朝、明王朝、清王朝衰落、灭亡都与这问题存和发展有关。

从现代济学角看由国缺乏及市场这流民阶层不能入产业形成新生产力和社会生产方式。

这也是国古代历史不断治乱循环没有产生主义原因。

这种流民存就是使侠始终国地存。

法制程上代表了统和安定所以流民这种心理——不甘没落和没有天理生活又安心这种统安定生活就造成了己反抗和招安全行程。

从化社会心理角分析侠与法悖论映现了国皇权专制政治下作被奴役子民双重心理侠观念法制关系就很说明了人与法冲突和致。

对侠信用正义我们应该很继承市场济下信用正义是必须。

侠化所包含积极因素其他积极因素如保护弱者等都是应该提倡。

现代化今天侠化改造仍有其存价值那就是以积极人生态对待现实和生活觉愿地维护正义敢跟邪恶、不公平甚至犯罪作斗争。

研究侠存和历史对研究我国失业和下岗问题对犯罪问题有组织犯罪都有很借鉴和吸收义。

因古代侠就是种独立与社会外二社会这种社会就是有着现代义黑社会性质和特当然也有质区别。

但是这种历史继承性是不可否认。

研究这种历史对国古代化很有借鉴义对如何处理人和法关系也有很义。

当然对侠对法制破坏应该剔除因现是法治社会

观念与华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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