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筑项目班(组)长安全职责

学校建筑项目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

2)施工前,在向班组布置任务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并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机具的安全情况及安全防护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工长(安全员)汇报,有发生安全事故可能时,有权暂停操作。

3)施工中经常检查督促本班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违章时要及时劝阻,不听劝阻者,坚决停止其操作。

4)下班时,要对电源、水源、设备的安全装置等重要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作好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避免遗留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5)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操作交底后,方能分配其工作

6)积极配合工长、专职安全员作好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支持本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

7)发生事故后,应积极进行救护工作,并及时报告,不准隐瞒。

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

8)认真做好每天的班前安全活动,同时做好记录,积极组织班组开展每周一日的活动日工作

9)接受安全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违章作业一经指出后,就要立即改正。

10)接受工长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11)做好班内和工种之间相互配合工作,避免相互影响而发生工伤事故。

12)有权拒绝执行上级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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