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会费管理规定。
条 参会标准。
会议主办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其它会议应严格控制。
二条 参会程序。
由相关处(室)提出分管院长根据件精神和要安排参会人员。
三条 报销规定。
()会议件规定会费按实报销。
(二)会费不含交通费交通费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三)会费不含住宿费住宿费按《差旅费报销规定》执行。
(四)参会人员生活补助费不再另行报销。
四条 规定由财处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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