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规定【机关礼品管理办法】

总则 条 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关礼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礼品对外业交往作用特制定办法。

二条 办法所称礼品指主管领导批准直接购置定制专门用对外公关工作或业交往向有关单位、人发送物品。

三条 机关礼品管理工作归口总理办公室总理办公室指定专人责项工作。

礼品购置定制 四条 礼品购置定制要根据对外开展业工作要由总理办公室责制定计划领导批准进行。

五条 礼品购置定制应当遵循“货比三质优价廉”原则以限地提高金使用效率。

六条 礼品购置定制原则上应由总理办公室专管人员进行。

确因工作急主管领导指派购置礼品各部门可直接进行购置但必须向总理办公室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礼品保管 七条 原则上各类礼品应由总理办公室专管人员进行保管。

八条 专管人员礼品入库前应按合验货认真检质量并清数量填制礼品入库单。

九条 专管人员要建立礼品专门账册做到账物相。

十条 专管人员要每月定期对礼品进行清年底要进行次全面盘并将盘情况写出面报告交总理办公室责人

礼品发送 十条 礼品领取和发送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认真填写礼品领取登记表。

十二条 凡领取礼品单价50元以下或次性领取礼品价格总计不超00元由办人填表部门责人签。

领取礼品单价50元以上00元以下或次性领取礼品价格总计不超500元由办人填表部门责人总理办公室责人共签。

领取礼品单价00元以上或次性领取礼品价格总计超500元由办人填表部门责人总理办公室责人和主管领导共签。

十三条 领取因故送出礼品应及退回总理办公室专管人员重新进行登记。

五 附则 十四条 办法尽事宜由总理办公室责释。

十五条 办法印发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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