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吃空饷”的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

【摘要】长期以来,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存在着严重的“吃空饷”现象,影响着正常的人事秩序和财政秩序。

十八大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也再次被提上日程。

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制办公室、财政部和审计署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就“吃空饷”的情形和处理方案予以规定。

笔者作为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就“吃空饷”的相关问题加以探讨。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吃空饷 人事秩序 财政秩序   一、“吃空饷”问题的类型   “吃空饷”分为单位“吃空饷”和个人“吃空饷”情形,本文单就个人吃空饷的情形予以探讨。

个人“吃空响”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此外还有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的情况。

a   “吃空饷”现象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管理的正常秩序,降低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助长了不劳而获的侥幸心态,更是挫伤了在职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抹黑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良好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吃空饷”现象存在的原因   “吃空饷”现象发生的直接原因必然是经济利益的驱使,但管理的漏洞也是导致“吃空饷”问题不断泛滥的原因所在。

(一)信息公开不全面   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的不公开、不透明致使信息不对称,缺乏有效的监督

机关事业单位中,单位的编制数、在编和聘用情况、职工的工资等只有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主管领导才知道,所以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存在“吃空饷”现象以及有多少类似情况很难被掌握,没有监督的管理难免会有漏洞。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由于编制人事、财务管理制度在制定和执行上存在漏洞,对于长期出国不归、长期请病假、事假不上班、甚至是下海经商或在企业兼职的情况掌握不清楚,清理不及时,使得一些人有空可钻、有巧可讨,于是擅自离职,长期不上班“吃空饷”。

(三)监管不到位   部分官员滥用手中的权力,违规运作,为自己的亲属谋取事业单位编制,长期“吃空饷”。

大量人员“吃空饷”,既有权力走私,又有权力合谋,一些官员和“吃空饷”者形成利益共同体,互相利用,沆瀣一气。

公权缺乏有效监督,权力滥用,编制人事、财政支出管理不力、不到位,使“吃空饷”者和操作者越来越多,且长期逍遥法外。

三、如何治理“吃空饷”   治理“吃空饷”现象需要多管齐下、全面清理,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政策,理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经政策,堵住“吃空饷”问题的源头,强化编制人事、财政工作纪律,严格工资发放审核监管机制。

建立和完善财政供养人员与薪金对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形成资源信息共享,共同管理。

人事、财政部门要健全干部职工动态管理制度,规范编制人员进入程序,按月更新在岗人数、人员信息,公开空编、在编数量及减员情况,着力建立防治“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及时通报人员增减动态信息,对调整、死亡或离职的人员要及时核销,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并相应调整处理有关工资待遇。

(二)健全人事财务管理制度   要全面分析、查找机构编制、财经、人事等政策制度及其执行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政策和做法,健全和完善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

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审计部门要严格审计,把查处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加快实现机构编制、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相关数据与信息共享和对接。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   机关事业单位及时采集、随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工资信息,在单位内部每半年公示一次,“晒一晒”编制,并逐渐考虑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名单、工资信息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收广大群众的监督,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核实处理。

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要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随时受理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

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吃空饷”问题,要及时核查,并反馈调查结果。

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并向社会公开治理结果。

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机制,从权力源头上杜绝 “吃空饷”现象发生。

(四)加强处罚力度   从纪律制度的角度震慑侵吞国家财政经费的行为,提高“吃空饷”者违纪违规成本。

违者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务必维护人事和财经政策的严肃性。

要严格人员考核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一旦查处“吃空饷”现象,坚决贯彻“零容忍”态度。

把查处“吃空饷”与单位领导考核挂钩。

“吃空饷”在本质上就是贪污公款,是犯罪行为。

对于“吃空饷”者,不仅要求其退还领取的所有薪水和福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而且要立案查处,给予法律层面的制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作者简介:陈庆山(1988—),男,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生,研究实习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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