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官对民事案件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

关键词 鉴定见 价值 存问题 法官审作者简介王健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图分类95                                                            獻标识码k0090590959民事案件司法鉴定是诉讼程对双方当事人争议涉及某些专业性问题当事人申请法院或者法院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委托、聘请具有专门知识司法鉴定机构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业知识进行鉴别和判断活动。

司法鉴定见作证据种 具有较高证明效力但其价值得到法官采信采信重要环节是审判断。

鉴定民事案件举证价值()当事人举证提供强有力支持实际上民事诉讼案件输赢就是举证责任胜所分当事人对己主张如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官则不支持其诉讼或抗辩主张。

然而当案件举证程遇到专业问题当事人由其薄弱专业知识水平其凭借身或者律师知识储备往往难以达到其证明目而申请司法鉴定质上也是项举证责任有举证责任当事人方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通专鉴定见针对其所提出主张提供有力支撑助当事人进步举证。

(二)弥补法官专业技能方面不足民事案件审理居裁判法官要对双方争议焦根据明事实依照法律规定作出裁断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以事实依据以法律准绳”。

这种裁断基石就是明法律事实明事实基础上法官才能凭借己掌握法律知识作出判。

明事实是法官重要能力而事实不清也是案件被发回重审重要原因。

我们所谓法官由裁量权也是建立定事实基础上由裁量。

当前民事纠纷案件纷繁复杂处理这些矛盾不仅要法官掌握程序规、法律条相当部分案件要就案件涉及专业问题进行判别。

法官也不是通晓各门只是这些专业问题对审判法官说是难以跨越鸿沟这就要借助各行业专业鉴定机构鉴定见以填补法官专业领域上薄弱环节从而辅助法官明事实。

(三)能够缓和当事人对立情绪有利矛盾民事案件司法鉴定是通法院委托法院备案鉴定机构进行选择并法院监督下进行鉴定

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且相不信任情形下司法鉴定当事人全程参与由鉴定机构针对双方当事人争议容涉及专业性问题作出定判断性结论定程上双方当事人争议容提供专业答有利化纠纷有利社会稳定。

份高质量民事司法鉴定见甚至能够化双方当事人矛盾症结良剂。

二、当前法官对司法鉴定采信存问题()缺少鉴定见开示程序影响了鉴定质证效率当前司法实践法官收到鉴定机构出具鉴定见并没有给予当事人双方足够审鉴定见各法院作法亦不。

有开庭前通直接送达、邮寄送达进行开示有采取电话告知方式甚至有是当庭向双方出示鉴定见并没有统单独组织双方庭前对鉴定见进行开示并交换质证程序

看似是节约了审理期限但另方面却可能导致当事人庭审能对鉴定见进行充分质证鉴定采信带不良影响甚至产生多次开庭、反复质证现象。

对司法鉴定见英美法系设立了庭前开示程序程序双方可就鉴定见容是否认可、是否存异议等进行面问答、回复相关回复函件也视鉴定见组成部分这样庭审对鉴定质证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率。

对我国要制定相应规则以进步完善。

(二)鉴定出庭以及专辅助人出庭制仍待进步完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鉴定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鉴定人有必要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该规定从诉讼法地位上明确了鉴定出庭作证义但实践由缺乏鉴定出庭具体规鉴定出庭率仍旧较低鉴定出庭作证效也不流形式。

鉴定出庭费用如何承担、具体出庭作证鉴定人员如何规、鉴定出庭作证人身如何保障、对拒绝出庭作证鉴定机构如何制裁等问题也要进步明确。

另外对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释也规定了专辅助人出庭制但实践专辅助人格如何认定专辅助人见如何采信也亟待予以规。

(三)法官民事案件鉴定见依赖面对鉴定法官们表现出对鉴定见有识或者无识信任倾向认可鉴定见容。

方面当事人方对鉴定见提出异议法官首先想到是要异议方提交相反证据予以推翻如没有则认当事人异议不足以推翻专业鉴定见。

另方面对鉴定见审法官倾向借助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程序以新鉴定见或补充鉴定见衡量、判别、补充原鉴定见并进而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结论。

法官鉴定见盲目依赖其终会导致对法律事实审不是由法官完成而是将清案件争议事实交给了鉴定机构。

三、法官民事审判如何加强对鉴定见审()审鉴定程序要件是否合规定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前提这不仅适用民事案件对民事司法鉴定样适用。

法官要审()对鉴定机构选取是否合鉴定机构选取程序规则如是否是随机摇产生或者双方共选取。

()鉴定人案件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鉴定程有无不正当接触从而有碍其出具客观、公正鉴定见。

(3)整鉴定程序是否充分保护了诉讼双方参与权利有无通知双方前往现场勘有无对双方有争议材先进行质证等。

(二)审鉴定见形式要件是否具备对法官要审()鉴定机构以及具体鉴定人员是否具备定鉴定质。

鉴定机构或者具体鉴定人员不具备所鉴定能力那么其所作出鉴定见必然是有缺陷当然不能直接被法官所采纳。

()鉴定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法院委托事项进行鉴定

现实审判由对法院委托事项理并不清楚或者了便下结论刻回避法院委托事项打擦边球部分鉴定机构并按照法院委托事项出具鉴定见如鉴定见偏离了法院要明事实其就不能成定案依据。

(3)鉴定见必须具体且明确。

有些案件因鉴定所材不充分或鉴定所环境、条件达不到鉴定机构就鉴定事项作出明确结论性见只是给出倾向性见这样情况下该倾向性见只能作法官审理案件参考。

(三)对实体要件要进行必要审有观认法官并不是某专项领域专对鉴定法官无法进行实体审也不适宜进行实体审笔者认这种观是片面。

法官要审()鉴定人进行鉴定手段是否科学。

鉴定所以重要是因他依赖是科学理论、科学技术鉴定人所依据方法如不科学进行鉴定操作程序如存漏洞那么其作出判断可能就会偏离事实真相。

()将鉴定见其他当事人所举证据综合起进行审鉴定见只是证据种法官审不能光依赖鉴定见而孤立其他证据要审鉴定见能否和其他证据相印证是否具有致性。

(四)适启动鉴定出庭以及专辅助人出庭鉴定见只有阳光普照才能焕发其应有能效而质证、认证就是强阳光。

如何保护当事人异议方对鉴定见质疑权利鉴定出庭制以及专辅助人出庭制给予了异议方权利补给。

如方當事人对鉴定见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出庭当庭对鉴定见形成进行释并由异议人进行质询或者人民法院认有必要也可以要鉴定出庭作证。

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那么该鉴定见则不得作认定事实根据。

另外了进步强化对鉴定质证法官应保障当事人申请专辅助人出庭权利并适提供便利条件从而形成让专对专质证效以进步审鉴定见是否能够得到采信

参考献[]张保生证据法学[]北京国政法学出版社0[]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上海复旦学出版社00[3]郭华司法鉴定法律变奏及结构重整[]华东政法学学报00() 相关热词 司法鉴定浅析法官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