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失败

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治理和监视的一项重要举措。

就实施这一监视机制来讲,从总体来看,达到了上述目的,但从局部或具体审计项目来看,存在一些审计失败

本文拟就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失败,谈一点粗浅的看法,与同行商磋。

一、审计失败的内涵  所谓审计失败,一般是指审计职员未能发现财务收支及财务报表中的虚假不实,而出具或表露审计意见,由此引起审计争议,导致审计形象的失败

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领导或委托审计的组织部分审计结果不满足,主要指未达到审计的目的;二是群众不满足,主要表现在群众关心的热门、难点上,未能公正、公然表露;三是被审计人不满足,主要表现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以及政绩自我以为未能适当反映。

由此形成多方***评斥审计部分,产生一定的负面,构成了审计失败

二、审计失败的原因  在审计实践中,导致审计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内部的、外部的以及企业自身因素导致审计失败,其情况复杂,成因多样。

况且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受组织部分的委托,对出具审计结论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短时间内要就任期内的经济活动,各项经济指标的认定和企业潜伏风险,作出一个正确的定量定性结论,具有一定风险,因此轻易导致审计失败

(一)外部原因引起的审计失败  1. 领导干部干预审计活动,导致审计失败

主要表现在对审计活动的干预。

一般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其关系网非常复杂,假如碰到一个左右逢源的领导,他将或明或暗左右审计部分审计结论,给审计带来负面影响,导致审计失败

2. 受审计执法范围的制约而导致审计失败

主要表现在《审计法》的规定上。

审计法》明确规定了审计活动必须在属地管辖范围内进行执法活动。

但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企业的经济业务千差万别,涉及的领域宽广,何况有些业务并不是在审计管辖范围内就可以终结,而外延至不属于审计管辖的地域,由此引起审计执法区域的限制,导致审计对跨地区的业务难以查清,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3. 现行干部考核程序、任免手续、治理制度的特殊性,不利于审计

按规定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实行“先审计,后离任”,但在审计实践中,往往做不到。

干部的考核、任免、治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保密性,况且还要经过一级组织审批,它不可能将党委的人事决定事先公然,或告诉审计部分,达不到“先审计,后离任”的规定。

由此出现了国家制度的碰撞,导致有些干部离任又任命后,审计又发现了一些题目;个别未使用或免往的干部审计后其政绩又十分突出,导致一些干部没有公道使用,***反响强烈,审计自感有失公正,由于制度因素,导致审计失败

(二)内部原因导致审计失败  1. 或有项目未能发现,导致审计失败

主要表现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或有损失、坏账、担保、非正常债务等事项,财务部分假如不充分表露,或故意隐瞒,审计职员难以发现,审计终结后有时会忽然暴露,或是形成经济纠纷,或是引起民事诉讼,或是造成坏账损失,若金额巨大均会否定原审计结论导致审计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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