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行为【浅谈我国证券市场的操纵行为】

八届人四次会议上通《国民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00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把证券市场发展列入国长期规划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进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这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无疑是具有里程碑义。

无可否认我国证券市场尚处发展初期存着投机、幕交易等欺诈违法现象拟就证券市场主要欺诈形式操纵行结合全国人常委会新近通、颁布并将今年七月日实施《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不揣冒昧略陈管见以期抛砖引玉教方。

操纵行科学界定。

操纵词《现代汉语词》释用不正当手段支配、控制。

我国多数学者民商法籍援用现成法规《禁止证券欺诈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七条精神确定证券操纵定义即操纵行是指任何单位或人以获取利益、减少损失目利用其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者不了事实真相情况下作出证券投定扰乱证券市场行。

美、日等证券立法较发达国型释图造成不真实或是以令人误其买卖处活跃状态;或者抬高压低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购买或出售该项证券而进行涉及买卖证券系列交易行。

也有部分观认操纵是指抬高压低、稳定某种证券价格而实施系列故干扰证券市场供由运行行。

综观上述三种概念表述涵及外延笔者认有欠妥处三种表述概念简约以致没有将操纵行包涵无遗。

二种释对操纵行涵盖方面样有重遗漏处。

首先操纵行虽般表现入市交易行但并非所有操纵行都要入市交易才能实现。

例如影响证券发行、交易而故散布谣言或不实就是种比较古老且十分型操纵行。

其次也能包括违反证券交易由运作精神而作故稳定某种证券证券市场价格行。

即作所谓安定操作。

种定义除概念描述稍显冗长、繁琐外倒还差强人。

笔者认所谓证券操纵行是指任何机构或人利用其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由运作故抬高、稳定、压低证券市场价格诱使其他投者买卖证券扰乱市场秩序行。

换言任何机构和人人地故变动或稳定股票、债券等证券行情以引诱其他机构和人参与买卖交易从而己谋取利益或嫁风险属操纵行。

二、证券操纵行对社会危害。

操纵行实质是种欺骗行它旨通人地影响证券市场价格欺骗广投者使己从得利这种人地扭曲证券市场价格行给证券市场秩序造成极危害也是我国及其他国证券立法所禁止。

其主要危害有()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危害国金融体系妨碍社会济发展严重可引发金融风波和济危机。

国金融体系是国济命脉金融体系主要是由证券市场、银行、汇市等组成证券市场作国金融体系重要部门牵发动全身。

操纵行破坏市场运行机制、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市场声誉进而会导致证券市场应有诸如对社会合理配置、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济效益等功能丧失或彻底崩溃甚至有可能引发国济危机给社会济生活造成劫难。

(二)虚假供关系扭曲正常价格造成金异常流动。

证券作种金融商品进入市场实际上是虚拟。

价格是发行公司赢利情况及利率集体现具有较不确定性。

操纵行利用了市场调节证券价格原理通故抬高压低等手段人影响市场供关系操纵证券价格变动误导金流向。

通常这种情况下金不流向要它企业、公司而是流向能给操纵者带暴利部门。

(三)损害投众(主要是散户)合法利益。

操纵者利用金、信息或持股等优势合操纵或连续买卖造成交投活跃虚象而金、信息等方面处劣势投者证券市场上只能处被动地位。

申言操纵者谋取暴利或避免重损失正是以牺牲广投者利益前提。

可以这样说证券市场操纵行是对投众合法权益侵害对其财产变相榨取。

(四)损害银行信用、加剧证券抵押物不稳定。

证券操纵造成股市、债市行情起落尤其是股市暴涨会吸纳量银行存款流入股市尤其是机构规避法律从银行融炒股更是增加银行风险损害银行信用;另外以证券作抵押物抵押关系因证券交易多变性和证券价格波动性就是种不很稳定债权、债关系。

假如操纵行情者不地兴风作浪使证券市价暴涨暴跌就会使这种关系更不稳定增加了许多风险系数。

三、证券市场操纵行构成要件。

根据《暂行办法》以及新近出台《证券法》有关规定构成证券操纵行民法要件主要是主观方面要件和客观方面二部分即目(动机)和行。

()目和动机。

操纵行主观要件包括目和动机目与动机既相系又相区别。

借用以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理论基础我国刑法理论关目与动机区分可以认操纵行动机也就是行人终追目标或原始动因是了获取暴利或避免重损失;操纵行目则是故人抬高压低、稳定证券价格以诱使他人参与买卖证券

要确认某证券交易是否属操纵行情违规行必须搞清参与者进行这证券交易动机是否了人地影响该证券供关系和市场价格搞清楚其目是否了诱使他人参与该种证券买卖

那么具体案件具备什么样证据才能证明该种目和动机存呢?对欧美、日等国司法实践我们有相当借鉴义。

上述有关国判例认只要有相应证据证明行人价格变化或引起价格变化而人地采取措施表面上看建立了操纵目即可推定目存除非被告能够提出不成立有力反证。

美国证券委员会主张既然深人类心灵是不可能因通常被告没有招认情况下认定操纵目结论是基环境证据推理出如行人实施了有关异常行又无法证明己具有合法、合理目便可确认其具有操纵目。

(二)行。

行人操纵证券行可以表现语言比如散布谣言也可以是行动例如哄抬证券价格

8年首例由英国伦敦法院判股票市场操纵案就是型通散布谣言干涉股市行情行。

证券市场上操纵表现行动则更是繁多主要有串通某些证券分析通他们撰、评股等方式向广投者介绍、建议购买某种股票;散布有关上市公司假消息;制造某股票交投活跃或者清淡假象;勾结机构垄断市场等等;不论以何种形式表现出。

其根特征就是欺诈。

操纵行属智慧型业违法活动随着交易方式发展及代推移更有繁衍扩张态势。

下面就《证券法》七十条以及《暂行办法》八条规定讨论几种具有型义操纵行表现形式。

通单独或者合谋集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这类手法理论上被称通谋买卖、连续买卖

具体地说是由或数行人(主要是机构)先筹足笔炒作金选定某种具有炒作潜力且易操作股暗利用不帐户市场上吸足该股尔结合各式炒作题材连续进场拉抬股价制造上涨行情从而引诱广投者追涨跟进使股价路攀高待股价涨到定高暗出货甚至融券卖空交易量明显放股价呈剧烈振荡等股价回跌再逢低补吃以备下次炒作。

如循环炒作方式操纵价格从上涨及下跌两面获利。

种情况其它表现形式还有其行人连续以低进高出或高出低进方式频繁买卖以达到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价格目。

其二以拉锯方式反复作价。

操纵者不证券代理商处开设帐户以笔或数笔证券反复地通某证券商处买进然通另证券商卖出造成交投活跃假象引诱投者盲目跟进。

其三以冲销帐方式反复作价。

即由集团或公司利用其不身份开设两以上户头以冲销帐方式反复作价操纵者仅实际支出部分手续费用将证券价格抬高压低

对种操作手法世界各国明确立法禁止。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禁止通以抬高压低交易价格目连续交易某种股票禁止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日《证券交易法》59条款、5、7、8项规定禁止促进他人购买或出售该项证券而单独或与或更多人对交易所上市任何证券作连续买卖造成该证券真实或表面繁荣交易抬高压低证券价格行。

美国93年《证券交易法》9条()()项亦有如规定。

案例南山基金管理公司违规操纵市场案(997年6月证监(997)0)996年月南山基金管理公司集巨额金(955万元)以6帐户持续买入石庄国际厦有限公司股票达50万股占国际厦流通股30%将国际厦股价拉高至元涨幅达倍左右期南山基金多次利用不帐户对该只股票作价格相近、方向相反交易以制造成交活跃现象各帐户买卖量占%。

二与人串谋以事先约定、价格和方式相进行证券交易或相买卖并不持有证券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证券交易量。

又称相对委托。

操纵参与者串通分别扮演买方和卖方角色并按照事先约定交易券种、数量、价格相近向不证券公司发出买进、卖出交易指令。

并达成交易行。

相对委托实质是人造市造成某种证券价格上涨或下跌给广投者造成交易活跃表象。

当跟风者纷纷光顾由造市者操纵证券操纵者趁机获取巨额利润。

因相对委托是两以上行人分别通两(或以上)券商进行证券交易所以只要严密掩饰事先串通、共谋事实仅仅凭交易记录般很难证实行。

我国现行立法如《暂行办法》及《证券法》对规定却至概括、原则。

美、日等国法律值得我国司法实践借鉴下。

按美国《证券交易法》9节关相对委托行构成要件规定()客观上交易双方有谋行即要双方委托行、价格、数量上有相似性即可。

例如9节(b)项、()项规定知道由相或不当事人或了相或不当事人已或将要实际上相以实际相价格卖出(买入)该项证券实际相类型指令而发出买入(卖出)该项证券指令。

()允许两相反委托行有定隔、价格上落或数量差异不要绝对致。

该类操纵行发展到极致便是相要约买卖并不持有证券

这种情况行人是并不持有该种证券前提下实施所谓出售或要约出售证券排除了误操作情况下操纵者目必然是企图制造某种证券证券市场虚假行情从渔利。

种行对广投者说很容易对证券价格状况产生误而蒙受损失害尤烈。

案例二上海万国证券公司37空抛案。

995年月3日这是国证券业难忘天。

该天上海国债期货交易总成交853993亿元6800多亿集37品种(它是9年发行三年期00元国库券)下午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及其空方盟友陡然抛出700万口(合760亿人民币)空单致使37价位迅速从5元跌落到75元万国证券公司不仅收复前做空亏损而且硕累累。

然而事情并到结束因37品种发行总量是380亿入市现货不到00亿万国证券公司及空方盟友下单量高市场流量0倍他们是拿并不持有证券空单游戏投众。

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裁管金生他亲手制造金额0亿人民币巨证券操纵风波结束了其辉煌证券王子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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