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厂及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有关规定

公司关于对物资出厂物资违规出厂行为处罚的有关规定。

为严格厂纪厂规,规范物资出厂管理,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经20**年12月7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物资出厂违规出厂行为的处罚制定本规定:

一、物资定义。

厂区内产权属于公司的各种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设备(运输车辆除外)、附件、工位器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包装物等有价物品。

二、物资出厂手续的办理。

1、任何物资出厂必须出具盖有出具部门及财务专用章的物资出门证及经生产、保卫部门签发的自带物资进厂单,无出门证及自带物资进厂单的物资门卫不得放行。

2、物资出厂经办人填写物资出门证;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如品种较多,须另附明细,并由经办部门经办人签章;车辆进厂时带有需随车进出厂的物品时应填写自带物资进厂单,由当班门卫核对签名后自带物资进厂单方有效。

3、特殊情况下的物资出厂,由经办单位出具临时出门手续,经部门领导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出厂(过后应及时补办正式手续)。

三、物资出厂的验证。

1、物资出厂时需将物资出门证、自带物资进厂单交门卫验证。

2、门卫应对照物资出门证等对出厂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行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做好记录并保存好物资出门证。

3、品种、规格较多,装载混乱,造成查验困难的,经办人应协助查验。

四、物资违规出厂处罚

1、凡未按物资出门证所列名称、规格、数量出厂,被查验出多装物资的,除多装物资予以退还外,并处以罚款;否则,车辆不准出厂

2、对于物资违规出厂,一经查出,即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罚款;由保卫部门开具违规处罚单,经公司主管领导签批,罚没款项交清后方可放行。

3、对于物资违规出厂罚款保卫部门执行后应及时将罚款上交财务部,提留罚款的50%作为公司对保卫部门的奖励。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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