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研究和探索

摘 要:本文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内容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策进行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策。

一、引言。

所谓的公共法律服务,就是指政府部门出于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基本的法律服务法律产品提供给公民的行为。根据我国宪法可知,公民可以享受多种权利,并且可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维护自身的权益。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为社会各界的热点话题。当然,当前我国一些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难以找到有效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进而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

二、概述。

在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涵盖的内容主要涉及到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公证服务法律知识普及、法律知识宣传以及人民调节和仲裁等。其中法律援助指的是通过法律的方式对经济困难却陷入民事或形式纠纷的公民予以援助,对其基本人权予以维护;社区矫正指的是采用非监禁的刑法措施,为矫正服刑人员的心理与行为提供支持;公证服务指的是通过具备资质的公正机构提供服务,以此帮助他们在维权过程中证明相关文书与事实的合法性;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则是指根据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内容,向公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使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得到强化,为实现依法治国目标奠定基础;人民调节与仲裁指的是当事人与仲裁人达成协议,共同解决民事纠纷。

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问题探析。

1.理论指导有所缺失。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一大问题,针对此,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然而现阶段,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偏低的地区,由于理论指导的缺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存在一些缺陷,整体相对滞后,难以发挥出公共资源的优势与价值。

2.资金支持不到位。

众所周知,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决定了法律服务产品需要由政府“买单”。在我国很多地区,尽管政府对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予以了大力支持,然后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过程中,资金紧缺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一些基层地区,由于法律专业人才十分匮乏,因此人民群众难以享受到相应的法律服务

3.资源分配缺乏合理性。

在国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依然处于探索阶段,在制度层面上公共法律服务依然缺乏有力支持。现阶段,我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并不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有的地区将工作重心放在了基础设施建设上,对制度体系的完善没有予以关注,进而造成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无法得到体现。此外,在资源分配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也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具体而言,相较于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一些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占有着更多的资源,在此背景下,基层群众享受到的法律服务并不具有平等性,这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而言无疑有着消极的影响。

4.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到位。

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决定了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人才的需求非常大。而对于基层地区而言,由于经济条件相对恶劣,对法律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因此存在法律专业人才建设不到位的情况,对于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面覆盖而言有着不利的影响。其次,目前一些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情况也不甚理想,例如法律人员人才准入机制不完善,从业人员的整体水平偏低,缺乏服务意识与方法,进而导致服务体系建设难以取得理想成效。

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分析。

1.加强理论指导,明确建设目标。

为打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首先要做的就是强化理论指导,明确建设目标,对公共法律服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具体而言,我们要肯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取得的成效,同时也要认识到其中存在的不足,将工作重心放在基层,致力于法律服务专业性的提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将更多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设立在基层地区,将更多法律服务提供给基层群众,满足其实际需求;其次,还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宣传,调动公民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此外,还要对法律服务资源进行优化与整合,改善地区法律服务环境,实现法律服务在城乡的全覆盖。

2.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建设进度。

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度,除了需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同时也要求政府投入更多资金。具体而言,在财政预算中,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资金以支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首先,如果条件允许,政府借助社会多方力量,通过捐款、基金等形式,将社会资源利用起来,以此缓解资金压力,打造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其次,政府还需要改善当前一些地区法律服务环境,加强基层地区法律人才的吸引力,同时完善准入机制,促使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规模得到扩张,为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支持。

3.强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离不开法律专业人才的支持。因此,为解决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人才匮乏的问题,就必须致力于法律人才队伍的建设。具体而言,政府部门应该利用设立的专项资金,加大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其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其次,司法机关也可以采取更多途径,面向社会引进更多法律专业人才,并通过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增强对法律人才的吸引力,促使其积极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当中,最终实现法律服务人才队伍水平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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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兴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及其构建研究[J].楚天法治,2017,(5):29—30. 相关热词搜索: 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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