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机关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法院机关办公电脑管理办法。

为有效管理好本院办公电脑,充分发挥使用效能,防止流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办公电脑产权属于县人民法院所有,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2、配发办公电脑要以工作性质所需的原则,只配发部门、不直接配发到个人。

3、各庭室、各部门要保护和爱护好办公电脑,规范操作,小心使用,注意清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4、非特殊情况不得将办公电脑带离办公室,带离后的一切责任由使用者自行承担本院承担维修、遗失等相应责任

5、办公电脑主要用于审判执行及日常办公,不得用于非工作事务。

6、由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对办公电脑进行维护。

7、部门负责人调整,办公电脑必须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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