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无碍创新 原则还要遵循 现代礼仪规范应遵循以下原则

新闻与写作》杂志自今年第4期开辟有关“新闻文体要不要创新”的讨论以来,先后发表了宗春启先生的《新闻文体:迫切的问题是规范》(以下简称“宗文”)以及许向东先生的《新闻文体:不断创变的新闻报道样式》(以下简称“许文”)两篇文章,分别论述了不同的观点。

前者认为新闻文体创新没有必要,而当务之急是规范传统新闻文体的创作,提高新闻从业者对传统新闻文体熟练准确使用的能力;后者则强调新闻文体是时代和社会的产物,其发展演变要受到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制约,30年的改革开放促进了新闻文体创新演变。

笔者同意“许文”有关创新是时代发展的客观结果的观点,也主张新闻文体与时俱进。

不过对“许文”中归纳出的一些创新体例,笔者倒有不同的感觉;对“宗文”的规范传统文体的必要性是赞同的,但是,这并不等于认同其“新闻文体创新没有必要”的观点。

新闻文体创新是客观需要       关于创新的必要性,笔者认为,新闻文体新闻产品的形式,是传播活动的非物质载体,形式和载体必然随内容变化而变化。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是新闻传播体系由过去的单一党的机关报刊模式发展到以党报和广播电视为主体的多层次多类别的综合传播体系;二是以移动电话和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传播技术的发展普及。

这些新的媒体和技术必然要求创造出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形式;其次,改革开放30年来,为了充分报道日益丰富多彩和纷繁复杂的新闻现象,也迫切需要在传统文体的基础上推陈出新,创造出更合适的报道形式来。

文体创新不仅有必要性,而且已经在进行广泛的实践。

改革开放30年来,首先是以纸媒为载体的各种传统文体之间的相互借鉴和融合;其次是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在从传统纸媒独立出来后,经过自身不断的发展完善,反过来又与传统文体互相渗透和借鉴。

不仅在媒体之内相互借鉴吸收、甚至还跨越了行业界限借鉴其他艺术门类的技法。

典型的例子是去年北京奥运会结束后,北京晚报用连续7期跨两版的篇幅推出一组名为《我和你交响曲》的回顾性长篇系列报道

名为“交响曲”的这组系列报道,不仅对传统文体各种写作手法进行相互糅合,甚至还更大胆地嫁接了音乐、诗歌和舞台艺术的结构章法,按照交响乐的形式分为三个乐章,每个“乐章”都有相应的曲名、板式、曲式,以及新闻报道主体;各个报道主体又分别按照舞台表演的形式,分为诗语化的台词和表演内容(报道)两部分。

整个系列报道从全方位和全新的角度,用诗的语汇诠释奥运会的精彩和神韵,可谓纵横八荒、汪洋恣肆、异彩纷呈,在新闻报道的艺术化方面做出了前所未有的探索和创新

当然,对“许文”中归纳出的一些创新体例,笔者也不敢苟同。

比如所举的滚动新闻、图表新闻、预测新闻、数字新闻等,笔者认为滚动新闻其实是借助新技术手段反复“刊登”的简化的消息文体,其他三项是传统文体的辅助手段,都还不是典型的文体创新

此外,文中视作创新文体的“超文本”,笔者认为其实并不是单独的一种文体,而是多种文体的链接和整合,是网络页面的一种编排形式。

规范的基础上传承和创新       关于新闻文体规范笔者完全同意“宗文” 中“应该很好地讨论”,因为这方面“存在着问题。

一些新闻从业人员,尚不会规范地使用新闻文体

有的消息不像消息,通讯不像通讯”。

坚持和传承新闻基本功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笔者认为,传统文体是纸介媒体的产物,它从诞生到现在快200年了,而随着一代又一代新媒体技术的诞生和发展,必然要求创造与之相适应的传播形式,如果仅仅依靠传统文体而原封不动,是难以适应日益纷繁复杂的新闻现象传播的需要的。

而且传统新闻文体之间,也出现了相互渗透的现象。

比如,上世纪80年代,新华社记者郭玲春报道艺术家金山的追悼会的消息,其中使用了特写性质的现场情景描述,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

此例虽有疑议,但笔者认为应该允许。

意大利知名女记者在世界风云人物访谈中,也大量内嵌人物相应的故事叙述。

所以,对于“消息不像消息,通讯不像通讯”的问题,最好不要一概而论,建议允许相互吸收,关键是总体上符合要求。

当然,现实中的创新实践的确有失误之处,同样也需要按照传播基本规律进行规范

规范的依据是什么,就是以往一以贯之的传播的基本原则,比如消息的简明扼要原则,倒金字塔结构强调的先重后轻原则,“五W和H”理论强调的各相关要素及结果包含原则,等等,它无论对传统或是创新文体,都是适用的,因为其服务对象都是人,都是受众,而人的思维结构是不会变化的。

尚需指出的是,有的报道之所以使用创新文体,其所要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可能要比消息通讯复杂,所以对基本原则的理解,不能简单机械地套用。

如北京晚报《我和你交响曲》,是在奥运会结束后推出的一组报道,显然与奥运会同步的报道功能不同。

把握媒体特性,练好传统基本功       最常见的文体创新失误,主要是各类媒体文体之间的借鉴不恰当,混淆各种媒体的特性,以及传统基本功不扎实所致。

试看2月11日郑州晚报《清洁工打扫3条街道60座民房月薪8000元》文字报道一稿。

该稿的导语是这样的:    “实在是没办法帮你家扫了,因为我招呼不过来,对不起了阿姨,改天我帮你再介绍个人吧。

”    这显然是记者效法广播电视的现场摄录,通过录到的这个“细节”烘托小永工作很勤恳。

但对于倒金字塔结构的文字报道来说,这样不厌其烦地写是没有必要的,甚至是�嗦的,耽误主题迅速展开;这个报道试图模仿广播电视,结果造成“以小见大”的目标失之琐屑。

而且在叙事性的文体中插入音像片段,造成人称不统一:开头是第一人称的“我”,与整个文字报道的第三人称的“小永”相抵触。

平面媒体报道人物对话时,具有人称转换灵活的优势,而录音机摄像机则没有,因此文字报道不应简单地学广播电视

文字报道应该笔录的是新闻当事人介绍自己如何做、如何想之类的,或者其他人对当事人的介绍等,而不能录当事人背对记者跟别人说的话。

还有,纸面引言模仿同期声,但“人言倒置”易造成误解。

试看新京报今年1月22日的一篇报道:    这篇报道第一段导语说的是近日首都青年京剧演员们重新排演样板戏《沙家浜》、《杜鹃山》和《红灯记》等,获得广大戏迷的欢迎。

概述正常。

但是,进入第二段以后,突然用引号转述了一段很长的引言:“有些是全家来的,有当年一同插队的知青结伴来的。

大家通过这场演出怀念青春、忆旧、团聚……每当一个唱段起始,观众席里会有释然颔首的小小骚动,好像相逢的故友。

”    相信读者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段话是在描写导语中所说的“近日”获得广大戏迷的欢迎重排演出活动。

但是,错了!因为接下来,作者告诉读者,上述话语“来自1991年对北京京剧院《沙家浜》复排上演的新闻报道”。

为什么又忽然说起1991年的事情呢?是因为记者要追溯最早的样板戏复排活动。

追溯最早的样板戏复排活动,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记者的叙述次序“人言倒置”,不仅让读者绕弯,而且还导致了读者误解。

受电视的影响,一些记者喜欢倒置写法。

在电视的人物访谈中,通常是被访人物出影出声后,随之屏幕上会出现介绍人物身份和姓名的文字

电视这样处理次序是恰当的,符合观众心理:看见人以后,再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然而,文字报道如果也跟着电视这样,其效果无疑是东施效颦,丢失了自我,违背了叙事流畅的原则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还是同意宗春启先生主张的“规范新闻文体很有必要”    (作者单位: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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