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普通学校管理规定

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

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是教育部和财政部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人校期基生活要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

保证我校研究生助学金规发放特制订规定

发放对象研究生普通助学金发放对象是被录取国计划非定向和国计划定向公费研究生

二、申请办法往届公费新生入学报将人档案和工关系介绍信(无正式工作单位者须由档案保存单位出具证明)至研究院审核合条件集合办理普通奖学金应届公费新生将学籍档案研究生院即可申请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院正常受理申请普通奖学金新生报到三月。

三、发放标准。

()博士研究生应届和有两年以下工龄每生每月7元;有年工龄每生每月9元;有年以上工龄每生每月3元。

(二)硕士研究生应届和有两年以下工龄每生每月3元;有年工龄每生每月5元;有年以上龄者每生每月7元。

(三)工龄按派遣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计算毕业无正式工作单位者不计工龄

四、普通奖学金正常发放研究生入学当年9月份至三年6月份。

五、研究生学期受到记以上处分者从处分件下发月起停发普通奖学金

研究生休学期停发普通奖学金

六、办法由研究生院、财处释。

z学研究生院。

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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