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心小学财物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美化校造就良育人环境培养四有新人学校公物做到爱护人人有责特制订下列制和措施。
、建立财产登记、报损制。
每学年开始总处对各班、处室所有校产全部按数登记入册由班主任、处室责人签。
如途有破损及报告总处周进行调换或修理。
期末按各班、处室入册数检核对次。
二、校产、公物管理要、不乱涂乱刻墙壁、门窗、桌凳不攀折践踏花草树木。
、爱护班卫生工具使用放回原处;不挪用别班卫生工具;若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及归还。
3、开关门窗、日光灯、电风扇各班要有专人责白天、晴天尽量做到教室少开日光灯做到人走灯熄。
、班级财物损坏课桌(张)赔偿00元;损坏凳子(条)赔偿0元;损坏窗帘每扇00元(其横杆每根0元);损坏教室卫生洁具(件)赔偿5元;损坏玻璃(块)赔偿30元;损坏开关(只)赔偿5元;损坏门锁每件50元;损坏多媒体设备等照价赔偿或修复原样。
3、如遇损坏其它班级公物按上述价格赔偿外还要扣除三项竞赛分数(按每0元折算三项竞赛分数0分计算)。
四、班级奖惩办法对班级财物保管较班级期末明班级考核奖励三项竞赛0分(视情况可分优秀、良、般、差分别加0分、0分、5分、0分计入总分)。
对班级管理突出班主任将优先推荐镇优秀班主任评比对较差班级校各类评比将实行票否制必要将更换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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