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北方方言写的作品有哪些 **方言文艺作品创作研究会章程

方言艺作品创作研究会程 总 则 条 团体名称 方言艺作品研究会 二条 团体性质 方言艺作品创作研究会是由陕北地区方言艺作品创作研究人员愿组织地方性非营利性学术群体。

三条 团体宗旨 ()遵守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党各项规制和宣传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研究推广华传统化及鲁艺期著作。

深入学习采风弘扬陕北方言化。

四条 团体接受业主管单位延安市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延安市行政审批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业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条 团体住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枣路天域红色主题酒店。

六条 研究会根据国共产党程规定设立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活动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七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二 业围 八条 团体业围(必须具体、明确) ()陕北方言艺作品包括民歌剧、戏曲、音乐、舞蹈、戏、品、说、快板、相声等等类型创作研究、宣传推广、改编包装、培训传承; (二)组织各类艺演出; (三)举行方言类艺作品创作研讨会、培训班; (四)极力把陕北方言剧推向更高演出平台; 三 会 员 九条 团体会员种类有单位会员和人会员 十条 申请加入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团体程; (二)有加入团体愿; (三)陕北方言化领域具有定影响有化底蕴和群众基地并擅长创作、编导、表演或推广; (四)有吃苦奉献精神、有团队协作能力。

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是 ()提交入会申请; (二)研究会讨论通; (三)公示; (四)发给会员证。

十二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团体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权; (二)参加团体培训、采风、创作、演出活动; (三)获得团体优先权; (四)对团体工作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愿、退会由。

十三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 ()执行团体议; (二)维护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团体交办创作、演出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

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面通知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团体活动视动退会。

十五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程行理事会或常理事会表通予以除名。

四 组织机构和责人产生、罢免 十六条 团体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会员 会(或会员代表会)职权是 ()制定和修改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报告; (四)定终止事宜; (五)策划具体创作研究及普及推广事宜; (六)定其他重事宜。

十七条 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须有/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议须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通方能生效。

十八条 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每届五年(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每届长不超5年)。

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须由理事会表通报业主管单位审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但延期换届长不超年。

十九条 理事会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执行机构闭会期领导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责。

二十条 理事会职权是 ()执行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议;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 (四)向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报告工作和财状况; (五)定会员吸收或除名; (六)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定副长、各机构主要责人聘任; (八)领导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部管理制; (十)定其他重事项。

二十条 理事会须有/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议须到会理事/3以上表通方能生效。

二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二十三条 团体设立常理事会(理事人数较多可设立常理事会)。

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闭会期行使二十条、三、五、六、七、八、九项职权对理事会责(常理事人数不超理事人数/3)。

二十四条 常理事会须有/3以上常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议须到会常理事/3以上表通方能生效。

二十五条 常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次会议;情况特殊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二十六条 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坚持党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 (二)团体业领域有较影响; (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高任职年龄不超70周岁长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受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能力。

二十七条 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如超高任职年龄须理事会表通报业主管单位审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二十八条 团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任期五年。

〔正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长任期长不得超两届〕因特殊情况延长任期须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通报业主管单位审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

二十九条 团体理事长(会长)团体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

如因特殊情况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主管单位审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担任并程写明〕。

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法定代表人。

三十条 团体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理事会); (二)检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理事会(或常理事会)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团体签署有关重要件。

三十条 团体长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责人交理事会或常理事会定; (四)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

五 产管理、使用原则 三十二条 团体费 ()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助; (四)核准业围开展活动或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三十三条 团体按照国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三十四条 团体费必须用程规定业围和事业发展不得会员分配。

三十五条 团体建立严格财管理制保证会计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三十六条 团体配备具有专业格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三十七条 团体产管理必须执行国规定财管理制接受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和财政部门监督。

产属国拨款或者社会捐赠、助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十八条 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主管单位组织财审计。

三十九条 团体产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四十条 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工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对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 程修改程序 四十条 对团体程修改须理事会表通报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审议。

四十二条 团体修改程须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通5日业主管单位审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生效。

七 终止程序及终止财产处理 四十三条 团体完成宗旨或行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要销由理事会或常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四十四条 团体终止活动须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表通并报业主管单位审。

四十五条 团体终止前须业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处理善事宜。

清算期不开展清算以外活动。

四十六条 团体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销登记手续即终止。

四十七条 团体终止剩余财产业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有关规定用发展与团体宗旨相关事业。

八 附 则 四十八条 程08年9月0日会员会(或会员代表会)表通。

四十九条 程释权属团体理事会

五十条 程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日起生效。

08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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