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深化改革,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促进建筑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z市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奖,由z市建筑业联合会颁发奖牌、证书。

第三条先进建筑施工企业奖的评选范围: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构筑物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不分企业性质,均可申报参评

第四条申报参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坚持企业改革、转化企业经营机制方面有显着成效;。

2、企业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产品质量好、文明生产、获得用户好评,享有较高的社会信誉。

3、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注重信息管理,注重人才开发和培训,重视技术开发,积极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区内外新技术成果,并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4、企业经济效益好,经济技术指标先进,资金利税率、产值利润率、流动资金周转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工程质量优良率均较好(指标值见附表)。

5、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建立起有特色的企业文化生活,企业的凝聚力强。

6、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连续从事建筑业满二年以上。

7、本年度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

第五条z市先进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评选程序:

1、由会员单位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工作必须实事求是。

2、申报材料:①填写《z市先进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表(附后)一式两份;②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3、企业申报材料由企业的主管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z市建筑业联合会

第六条z市先进建筑施工企业评选工作,由市建筑业联合会联组成的“评先评优委员会”组织开展。

第七条本办法由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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