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有关进一步强化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宅基地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重要基础。

随着我县农村济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对改善居住条件愿望更加迫切、建房更加强烈但也存着违建房、村庄建设“有新房无新村”、土地浪费等问题。

切实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宅基地审批依据新修订《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然部关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通知》(农发〔09〕6)、《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等四部门关进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通知》、《政和县人民政府关进步加强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和用地管理通知》(政人综〔05〕38)和轮机构改革所赋予职能现就有关要通知如下。

、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建立“县主导、乡(镇、街道)主责、村级主体”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

县农业农村、然、住建部门要增强责任识和识按照部门职能和“放管”改革要县委政府统领导下做工作衔接依法履职主动担当。

()县农业农村部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违法用地处等管理制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情况统计调及将村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通报县然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规划和村庄规划

(二)县然部门责国土空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国土空规划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宅基地依法办理农用地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

(三)县住建部门责指导农村住宅质量安全、村庄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户宅”规定宅基地农村村民用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村民户只能拥有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80平方米至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三层。

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批准异地新建住宅要将原宅基地退还村集体。

人土地少、不能保障户拥有处宅基地村组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愿基础上按照省级规定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剩余全86%) 加请稍 相关热词 关进宅基地民政村民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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