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商铺租赁推荐合作协议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一、国览公司委托五洲招标推荐医疗器械商户(下称商户)租赁广州国览医疗器械城(简称医械城)商铺工作。
二、医械城商铺的恒利地产公司租金、国览公司服务费、物业管理费、设施押金、合同押金等租赁条件及标准由国览公司提供和确认,五洲招标须按国览公司提供的有关租赁资料如实向商户进行推荐。
三、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十天内向五洲招标提供商铺租赁的相关文件证明及其工作培训,国览公司保证五洲招标合法有效推荐工作。
五洲招标开出推荐函的商户,并与国览公司成功签署医械城的《租赁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
1.商铺《认租书》、《租赁合同》和《租赁补充协议》等所有相关文件由国览公司负责与商户签署;。
六、推荐费及支付时间:。
1、五洲招标推荐的商户与国览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后,国览公司支付相当于该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两个月租金及服务费,作为推荐费给五洲招标。
2、五洲招标当月的应收推荐费,由国览公司于次月15日前支付,五洲招标向国览公司提供服务性发票。
七、其它事项。
1、五洲招标需维护国览公司及医械城良好形象,不能泄露国览公司及医械城的商业秘密和发布负面信息;。
3、五洲招标不能与商户签署《租赁合同》、《租赁补充协议》和收取定金及其它费用。
4、五洲招标或其员工不能与国览公司员工串通作弊(含国览员工主动向五洲招标及其员工串通作弊),将国览公司员工拟租商户转为五洲招标的推荐商户。
八、违约责任。
1、五洲招标及其员工若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4点约定的,国览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讨五洲招标从执行本协议至违约时所应收取推荐费总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
2、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本协议之未涉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______医疗器械城有限公司 ______招标推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