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担保书范文(10)

投标担保书范文10。

致:(投标人名称)。

根据本担保书, (投标人名称)作为委托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和 (投标担保机构)作为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共同向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担支付(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的责任,投标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招标人的 (招标工程项目) 的投标,本担保人愿为投标人提供投标担保

担保的条件是: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

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

2、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只要你方指明产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条件时,则本担保人在接到你方以书面形式的要求后,即向你方支付上述全部款额,无需你方提出充分证据证明其要求。

担保人不承担下述金额的责任:

1、大于本担保书规定的金额;。

2、大于投标投标价与招标人标价之间的差额的金额

担保人在此确认,本担保书责任在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有效,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需通知本担保人,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上述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本人。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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