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到底|浪漫

贝帅哥一句“我要去美国”霎时激起了千层浪,全世界媒体马上瞄准了他在新大陆的新商机,大肆渲染未来5年可能进账的2.5亿美元,这不光是足球运动员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更将超越美国体育四大联盟球员的顶薪。

才32岁便离开世界足球的中心前往那片富有的“荒漠”,更令无数专家和球迷议论纷纷。

美国广播公司第一时间的采访中,小贝表示:“我说不是为了钱就有人笑我,但我确实是为了新的挑战――让足球风靡美国

”此言一出,冷笑四起:13年前的世界杯都没能打动美国人麻木的足球神经,你区区一个贝克汉姆就可以扭转乾坤?      贝克汉姆选择洛杉矶银河几乎是个必然。

为自己在伦敦的足球学校揭幕后不久,小贝就在洛杉矶开了第一家“分店”,并得到银河队老板菲利普・安舒茨的鼎力支持,后者甚至建议他入股球队。

维多利亚早就想在美国发展事业,洛杉矶更能接受她对时尚的理念。

他们能在这里讲母语,他们的孩子也有继续学西班牙语的机会。

凭借与汤姆・克鲁斯的关系,小贝在退役后直接进军好莱坞也未尝不可。

洛杉矶绝对是一名娱乐巨星理想中的地点,但同时也是贝克汉姆作为一名足球运动员的终点――这便是争议所在。

“去美国踢球将彻底断送他的英格兰国家队生涯”,“这证明他确实将时尚置于足球之上”,“如果他还能踢他肯定该留在欧洲”,“那里是足球的坟墓”……   “寻找新的挑战”,这是贝克汉姆一直在重复的一句话,尽管很多所谓的专家都对此嗤之以鼻。

去博尔顿算得上挑战么?去热刺、去凯尔特人,甚至去切尔西、去米兰,意义何在,可以帮助他重回国家队?贝克汉姆已经接受了离开国际赛场这一事实,并且意识到在欧洲他已经没有更多东西要去实现了。

欧洲尤其是英超见证了他的辉煌,多年后面对同样的观众来个“安可加演(Encore,再唱一曲)”,未免显得滑稽。

贝克汉姆是个浪漫主义者,因此相信童话的他会才在32岁而不是36岁就整装待发,去实现他的美国梦。

在一个相对轻松的竞争环境下,贝克汉姆的输送和定位球能力仍然是致命的,他的新队友仍将受益匪浅。

女孩们会因他而选择足球――女足在美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体育迷们也会因他而踏入足球场――“小贝来美”四字亮相《纽约时报》后球赛订票数骤增;更有无数美国人会因他而发问:什么是足球?   因此,无论是因为家庭、竞技还是商业,我们都应该认识到一点:贝克汉姆足球而来。

职业精神无可挑剔的他只会因“来马德里卖球衣”这样的不实评价而愤怒。

他对待足球向来一丝不苟并充满渴望,伯纳乌球迷总能看到他不知疲倦的奔跑和略微有些笨拙的抢截。

贝克汉姆渴望能被人记住他球场上的身影,也渴望能为英格兰效力至退役,甚至渴望能追随众多前辈们也在足球历史簿上抹下浓浓的一笔。

当年他因足球而来到马德里,如今也因足球而远走美国

镁光灯固然迷人,借这个机会书写美国足球的历史,岂不是更大的诱惑?让足球风靡美国,这可是克鲁伊夫、贝肯鲍尔、贝斯特,甚至贝利都无法做到的,一个只会用右脚踢球的人能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吗?时代不同了,贝克汉姆在某些方面的成就是上述几人永远无法达到的,我们有理由对这位足球史上独一无二的偶像保留一点点的期待。

当年的披头士和滚石让英式摇滚风靡美国,现在足球场上的万人迷也渴望制造这样的震撼。

约翰・卡林曾著《白天使》描写贝克汉姆加盟皇马后的生活和影响,如今撰文的标题为《再见足球,哈罗好莱坞》,但离开欧洲远非专家危言耸听的“职业生涯末日”,那是旧大陆的精英意识作祟。

如果留在欧洲,或许他能在90分钟内拼尽全力,但得到仍将只是零星的掌声和媒体的苛责。

然而今年夏天,他却能像很多年前一样在球场上真诚地微笑,将足球的快乐带给自己和千千万万的美国人。

尽管他还没有兑现他的“挑战”豪言,甚至还在卡佩罗的“禁赛令”中紧锁双眉,可他已经成功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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