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一篇: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我们按照市稽查局、县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面临的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实现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查处收入成果明显。至6月底,我局安排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其中专项检查5户,发票整治专案3户,日常选案稽查36户,举报案件2起,协查案件2起,已查结案件36起,在执行4户,在审理2户,在稽查6户,上线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请你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09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09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09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第二篇: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按照市稽查局、县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面临的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实现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查处收入成果明显。至6月底,我局安排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其中专项检查5户,发票整治专案3户,日常选案稽查36户,举报案件2起,协查案件2起,已查结案件36起,在执行4户,在审理2户,在稽查6户,上线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xx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page](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xx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xx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三)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xx年,我们依据市局下达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县级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考核指标,调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质效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注重方向引导,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拿出一定的稽查办案经费对绩效考核的先进股室、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使其成为推动稽查工作的内在加速器。

(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

通过加强稽查四环节之间的沟通,统一稽查案件取证结案要求、账外经营检查取证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报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见问题适用法规库,完善相关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把稽查案卷归档工作做在平时,进一步推进我局稽查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业自查补税款入库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动员、分析讨论具体工作落实,并在全市稽查系统率先解决了自查补税款入库上线操作问题,为确保稽查收入入库和稽查案卷整理工作把好了关,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稽查团队。

(一)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稽查局党支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与县局同步进行集中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作讨论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干部都分别作了1万字以上学习笔记,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我们紧密联系稽查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化为实践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全年税收查补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page](二)全面创新业务学习方式。一是以全国税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考前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市稽查业务考试培训,我局稽查人员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名列前茅,此次业务培训考试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针对今年稽查的行业、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三是依托省局内部网络构建稽查人员业务交流平台,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四是继续鼓励和适当奖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以及各类业务能手竞赛等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风、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扣“依法稽查、廉洁处事”主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稽查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约束型制度”,促进廉洁执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监控窗口,把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与市局年度案件复查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善稽查过程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以机器监控来根除执法上的随意性。上半年我局未发生1件税收执法违纪行为和廉政上的违纪行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稽查执法过错事项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传,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实效。

(一)以稽查局网页和ftp网络传输系统为载体,做好稽查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充实稽查网页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税稽查新闻宣传,扩大国税稽查工作影响,注重和加强稽查执法工作调研,丰富调研成果,按照上级局要求,讲究质量及时报送月季年度的各类稽查报表,保证每月上报的稽查信息不少于两则,每季稽查宣传稿件不少于两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张武副局长一行四人来我局开展稽查报表季报改月报工作调研,对我局稽查报表的编报质量和稽查案卷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动,实施双向监控。

xx年我们在加强对查结企业查补税款入库、账册调整初步把关的基础上,以“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正确的账册调整和纳税申报,实行二次把关。上半年,我们分别向相关征管单位送达稽查建议书11份;征管分局累计向稽查局提交纳税评估报告、移送涉税违法案件3户次。

(三)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以剖析涉税违法问题、完善征收管理为出发点,坚持“时效性、客观性、可操性、谨慎性”原则,稳步推进“一案双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稽查征管的良性互动。

上半年,我们稽查局在县局党组、市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顺利实现了半年的工作目标。展望下半年,我们的重点将放在专项检查发票整治工作的后续阶段,以及县局、市局组织的稽查案件复查、稽查案卷调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验收工作事项上,并将继续坚持依法治税、文明治队,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构建和谐国税、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们按照市稽查局、县局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当前面临的收入任务形势,始终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以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为重点,切实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着力以查促收、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实现了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查处收入成果明显。至6月底,我局安排下达稽查工作计划48户,其中专项检查5户,发票整治专案3户,日常选案稽查36户,举报案件2起,协查案件2起,已查结案件36起,在执行4户,在审理2户,在稽查6户,上线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261.59万元。半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2014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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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国税稽查工作总结

今年1至12月,我局在**市国税稽查局和我市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稽查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完成我局布置的各项任务,检查工作也深入开展,现就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搞好我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任务的落实。按照**市国税局的关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深入布置我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局xx年税收专项检查实施方案,xx年我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和企业确定为:房地产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重点税源企业、使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企业、使用手工版运输发票抵扣税款企业;同时,将检查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个月各个检查组中,检查工作力求做到抓早、抓细、抓紧、抓实。

二、深入开展纳税检查工作,发挥稽查局打击偷骗税的职能作用。

根据纳税检查计划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税检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检查了20户企业,已查结16户,立案查处13户,完成对一般纳税人检查10户,共查补增值税382,801.55元、滞纳金97,244.94元、罚款188,474.58元,三项共计668,521.07元,并已在期限内清缴入库638,760.42元。综合处罚率达49%,查实率达81%。

(一)抓好日常纳税检查工作。对去年未查结的两户企业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和查处工作。一是对国电**发电厂进行查处,其主要违法行为是购进已达固定资产标准的货物其取得的进项税申报抵扣及制水供水用于个人消费和集体福利的部份没有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等,查补税款277024.20元,加收滞纳金71369.88元,罚款138512.10元。二是对**有限公司在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货物时,为达到抵扣目的而要求开票方变更品名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19644.43元,加收滞纳金5795.11元,并作出罚款一倍的处理。

(二)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布置,我局认真按照要求对相应行业的相关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进行检查核实,并按要求上报专项检查情况。

1、根据区局关于布置开展对移动电话市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由我稽查局牵头成立了6个检查组对我市经营移动电话6户个体经营户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这6户均有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10511.82元,加收滞纳金344.26元,罚款5255.98元。同时,检查完毕及时向征管部门提出稽查建议,以加强税收管理。

2、开展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进行检查。对**矿务局机械厂、**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物资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等3户在购进废旧物资申报抵扣税款等方面进行检查,经对企业购进废旧物资的数量和产品的产、销、存数量进行比对,没有发现异常。

3、对经营煤炭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按照**市局的工作安排,对税负偏低的行业抽调稽查人员开展交叉检查我局积极配合上级稽查局的工作安排,及时抽调三名稽查人员到无锡开展对蚕茧行业进行为其半个月的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市局抽调来的4名稽查人员开展对经营煤炭的3户税负偏低的商贸企业进行检查,有两户存在偷税行为,共查补税款27534.36元,加收滞纳金3366.22元,罚款4694.87元。

4、加强对煤炭生产企业的检查。对**矿务局及其下属23户非独立核算企业进行检查,由于检查量大,现检查工作还在继续。

5、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从5月份起对我市3户房地产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发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现仍在查处中。

三、搞好协查工作,充分发挥金税协查系统的作用。上半年我局发出委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是征管部门转来的总局比对不符发票,回复结果无问题。收到受托协查函1份,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4份,经核查无问题,并已按其回复,按期回复率为100%。同时,按期上报协查分析和协查报表。另外,对贵州“9.1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按上级协查的要求及时进行协查取证,并按要求将证据寄送对方;对**宏祥铁合金厂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查补税款31462.35元、加收滞纳金13506.28元、罚款15731.18元。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征管软件v1.1稽查模块的运用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实时录入 。二是按照区国税局和区公安厅关于加强对新办(变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人员身份资料进行核实的通知要求,对我市xx年以来认定和变更的19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办税员等人员的身份证号码、住址、发证单位等信息进行收集、整理,于5月16日填报好相关人员情况表报**市局,并已按要求将材料移送**市公安局进行核实,经公安机关核实无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检查进度缓慢,时间过半检查进度没有过半;二是稽查业务学习和查帐技能有待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纳税检查工作的开展,加快检查进度,确保对一般纳税人的检查面达100%。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任务,提高检查成效,力争在人均检查面和查补税款数额上有进一步提高。

(二)调整检查思路,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查办涉税案件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五篇:国税稽查局2014年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国税稽查局2014年工作总结

在市稽查局和县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市局稽查工作会议和县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魂”的工作理念,遵循“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狠抓各项基础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局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9户,检查出有问题户38户,查补入库收入1400962.28元,其中税款887891.35元,滞纳金98070.39元,罚款415000.54元;查实退税57825.98万元。完成协查案件5起、征管查互动(纳税评估移送)案件31起、所得税专项检查3户、查处10万元以上涉税案件3起,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6户。[找文章到☆好范文—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果。

我局认真落实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组织开展了对房地产行业、邮电通信业、超市零售业、金融保险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生产性民政福利企业、木材加工业等六个行业的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查处了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县邮政局、信用社、宏雁房地产公司、河路口社会福利矿产品加工厂、22户从事木材加工业的纳税人,查补入库收入75.01元,其中税款46.05万元,滞纳金3.94万元,罚款25.02万元,处罚率54.33,移送司法机关6户,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4日,市国税工作会议结束后,根据市稽查局提出的“建设平安稽查、和谐稽查、效能稽查”的要求,我局结合实际,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税源管理二科、沱江分局、码市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稽查工作会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讨论确定了我县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的名单和今后工作的方向,明确了我县2014年的稽查工作目标,确定全年检查38户,大要案3户,选案准确率在95以上,力争在稽查力度、深度、广度大有突破,提高稽查质量,挖掘各方潜能,全面完成市、县局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是加强征管查互动管理,做到五个到位。

1、领导机构到位。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综合业务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计划统计科、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以及沱江分局、码市分局和稽查局负责人组成,统一认识、加强协调。

2、制度到位。建立了征管查工作互动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

3、规范落实到位。根据省局文件精神,县局制定了《征管查互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征收、管理、稽查以《协作联系单》、《征收、管理、稽查信息传系卡》的形式规范日常相关资料的归集、录入、传递和反馈,督促本部门业务范畴工作的如期完成,并规定了每个季度末了后5日内召开征管查工作联系会,汇报工作,互通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反馈。

4、考核到位。根据省局互动管理办法,县局及时修订了岗责考核体系,添加互动工作内容,将互动工作列为一项经常性工作,责任到岗、到人,长抓不懈。

5、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业务边界划分到位。县局理顺了征收、管理、稽查之间的关系,切实解决部门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杜绝了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降低了征纳成本。

三是认真地开展了专项检查

按照省、市局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我们认真开展了五大行业的专项检查,全年共检查了6户纳税人,执行完毕6户。具体情况如下:

①超市2户:家家乐超市、大众超市共查补入库增值税5.2万元、罚款2.6万元、加收滞纳金0.29万元。

②民政福利企业1户:查补入库增值税3.9万元、罚款1.95万元、加收滞纳金0.53万元。

③金融企业2户:信用社、邮政局共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73万元、罚款2.86万元、加收滞纳金0.09万元。

④房地产企业1户:永州宏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查补入库企业所得税10.09万元、加收滞纳金0.91万元。

四是针对我县木材加工行业征管相对薄弱的实际,我们开展了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由来。2014年7月,**县国税稽查局选案。

人员通过ctais系统读取申报数据,发现全县的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2014年税负普遍较低。2014年,12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木材加工企业全年共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184749.90元,申报缴纳增值税197902.53元,税负1.94,虽然高于湖南省1.43的预警下限,但低于3.51的全省同行业平均税负。在这12个企业。

中,税负最高的裕发竹木加工厂为3.49,税负最低的福湘木材加工厂仅为0.59,且连续两个月零申报户和负申报户数达8户之多。这些企业都是自行收购、自行填开收购开票抵扣进项税额而税务对其监管又有一定难度的加工企业。选案人员调阅了位于县城的金鑫木材加工厂的收购发票,发现其松原木的收购价格高达580元/m3,远远高于县林业部门376元/m3的指导价。且收购发票上免税农业产品出售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均是固定的5个人名,开票日期都是每月的4、5天。联系到平时掌握的207国道水口、码市段,公路两边数十个从事木材加工的锯台,大部分是未办税务登记证户、漏征漏管户和定位定税系统未采集户。这些企业和个人存在着申报不实、虚假抵扣、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可能。稽查局将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在局务会上向局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县局领导非常重视,作出了由稽查局牵头、纳税评估小组和税源管理部门全力协助,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决定。

2、基本做法。

①确定整治范围。这次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主要是那些有申报不实、连续两个月零申报和负申报、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增值税等问题的从事松板、杉板及胶合板等木材加工的私营企业;未办税务登记证户、漏征漏管户和定位定税系统未采集户。

②强化部门协作。在专项整治中,县国税局积极争取县林业部门、采育场、公安部门的配合。稽查局到县林业局林政股、木材检查站详细调查了各木材加工企业申请的木材指标,办理木材出口和运输木材过境的登记情况;到码市、水口、涛圩分场复制了《湖南省**国有林业采育场竹木销售专用发票》,发现了数十个经常到水口、码市、涛圩分场调材而ctais系统却查不到税务登记信息和申报纳税记录的个人;前往县公安局户政股调查这些木材经营户的户籍信息,最后证实确认了有21人是在**县专门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个体户。

③约谈引导自纠。整治小组采取约谈与实地核查相给合的办法,核实纳税户的木材购进与销售情况,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加强“攻心战”,对经营户讲政策、摆道理,采取先集体约谈、后个别约谈等多种方式提醒、督促纳税人自查自纠,申报补缴税款

④实施重点稽查。对那些持侥幸心理、不认真自查自纠、无法排除疑点的纳税人稽查局进行了专项稽查。有一位姓陈的广西老板,在**涛圩镇创办了一家利用杉原条生产销售杉方料的木材加工厂,纳税检查前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也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税务评估组两次约谈、税源管理部门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过后,仍然我行我素,仍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稽查局从其购材单位——涛圩分场查实,陈老板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共计向涛圩分场购杉原条4691.85494立方米。稽查局通过外围调查最后确定陈老板2014年销售杉方料取得销售收入1987150元(含税),偷税税额112480.18元。

⑤警税联手强力有效。**县某木材综合加工厂位于**瑶族自治县水口镇屋贝口,始建于2014年,是**瑶族自治县某局招商引资引进来的企业。主要是利用松木加工胶合板销售,属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实行定额征收。2014年7月,县国税稽查局对其进行检查时,该纳税人拒不提供账簿。稽查局及时与公安税侦中队联系,采取突击搜账方式,在其保险柜时搜出了一份《2014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和一本有9.9万元余额的存折。警税联手突击检查、突击询问,证实该厂2014年10至11月的产品销售收入为1742147元。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冻结了该纳税人在邮政储蓄所的账户。接着公安和税务人员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该厂的“购、产、售”情况。外调小组先后前往县林业局林政股调取了该厂办理木材出口的情况,证实该厂2014年8月年至2014年5月办理木材(胶合板)出口5119.6692立方米;到县林业局木材检查总站及各木材检查分站调取了该厂运输木材过境的登记情况表,证实该厂2014年8月至2014年5月办理木材出口的胶合板出境数量为107486张;到金融部门调取了该厂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开设的存款账户及资金往来情况,取得了该厂大量的特约电子汇兑来帐贷方凭证复印件;到广东省中山市、佛山市及福建省漳州市外调,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共走访20多人次,依法获得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97份有加工厂本人签字的销货结算单和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证实其销售广东省中山市东凤镇利峰木材厂、中山阜沙镇利峰木材制品厂、佛山市南海盐步万群木业经营部、佛山市南海盐步垣平粮油店、漳州市龙文区双荣木业加工场胶合板的真实性。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加工厂老板和会计均承认存在水口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资金除了200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增值税53985.82元。

⑥以查促管效果好。针对木材加工行业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稽查部门及时向税源管理部门提交《征管建议书》,强化后期征管工作

3、主要成效。

①此次木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共查补入库税款51.6万元,加收滞纳金3.5万元,罚款14.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户。福湘木材加工厂、金鑫木材加工厂等7户私营企业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额25.8万元。

②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收的效果。税源管理部门结合换证工作,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税收管理员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个体锯台实行了“拉网式”税源调查,包干负责、逐户清理,对经营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面积及进货销货渠道进行详细登记,并建立漏征漏管户登记簿,对其实行“一户式”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对未办证户进行补办登记、换证;对定额偏低的纳税户重新调整核定税额,纳入个体定位定税系统管理;对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大户,积极引导其按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税源管理部门建立了木材加工行业税预警机制,从申报税负率和收购凭证计提的进项税额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来确定日常监控和纳税评估重点对象。开展整治活动以来,全县共清理漏征漏管户71户,调整税收定额25户,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户。

③通过制定《税收稽查案件违法公告书》在办税服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进行案件公告,加大对偷税案件的曝光程度,起到了查处一户、震动一方、规范一片的效果。在税务稽查的震慑和税务部门的积极引导下,有23户纳税人消除了疑虑,补计销售收入236.3万元,补缴增值税19.7万元。有7户私营企业自查发现违规虚开收购凭证31份,自行调账转出进项税额25.8万元。

④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使其树立了诚信纳税观念。12户私营企业均承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要真实收购、真票真开。补缴了税款的20户从事木材加工经营的个体户均承诺要依法自觉申报缴纳税款

(二)巧查私营企业账外账成效显著。

我局针对8户主要从事木材加工、冶炼、造纸、房地产等行业的私营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补入库税款75.26万元,加收滞纳金9.33万元,罚款37.63万元,制作《涉税案件移送书》移送给公安机关处理4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确定检查范围。选案人员通过ctais读取申报数据,将那些税负低于全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有着连续两个月零申报或负申报、可能存在申报不实和账外经营的私营企业锁定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是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等涉税举报工作。县局采取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公开承诺,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举报案件一经查实即兑现奖金。为畅通信息渠道,县局设立了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公布了举报电话号码。群众举报现巳成为县稽查局查处涉税案件的重要线索来源。

三是摆脱“就账查账”的局限,重视外围调查取证,活查账外税款。针对私营企业账务不健全、取证较为困难的情况,我局要求稽查人员必须摆脱“就账查账”的传统做法,多进行外围调查取证,查处其偷税事实。在查处的8户私营企业中,多数企业的初查情况表明,企业账面销售收入的核算,增值税进、销项税额的计提都没有问题,反映的财务信息符合逻辑。这就要求在检查前,检查人员要注意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一定要注意细节,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旦发现违法线索,就要沿着线索找到切入点,挖出其背后的“文章”。同时,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证据,应组成外调小组,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被查企业的“购、产、售”情况。

四是警税联动显威力。在办理涉税案件过程中,税务与公安部门联合作战可以优势互补。公安税侦部门适时参与案件查处,确保涉税违法犯罪证据的全面收集和及时固定。稽查过程中,一旦遇到重大线索而纳税人拒不配合检查的情况,请求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与协助,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难题。**县国税局在充分发挥公安部门驻国税稽查局联络作用的同时,与县公安局、地税局共同制定了《**瑶族自治县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税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协查办案制度、快速反应制度、税款入库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并与公安部门定期总结办案经验、探讨案例得失。在查处某木材加工厂时,县国税稽查检查人员要求其提供银行存折,但该厂以会计巳回怀化老家、现不在厂里、保险柜打不开为由拒不提供。稽查局及时与公安局经侦大队国税中队联系,采取突击搜账方式,在其保险柜里搜出了一份《2014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和一本有9.9万元余额的存折。警税联手突击检查、突击询问,加工厂厂长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在询问(调查)笔录上承认存折上的存款为销货款,《2014年10月至11月财务支出情况表》记载的产品销售收入1742147元也是真实的。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依法冻结了该加工厂在邮政储蓄所的账户。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充实证据,公安和税务人员组成外调小组联合办案,从外围入手,全面核实该厂的“购、产、售”情况。在充分的证据和确凿的事实面前,胡老板和几个股东及会计均承认存在信用社、邮政储蓄所存折上的所记载的往来资金除了200万元的股金及存款利息外,其余的均是销货款。稽查局最后查实,该厂偷税53985.82元。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在对这8户私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县国税局积极争取县工商局、公安局、经贸局、林业局等部门的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了信息反馈制度,形成了税务机关管税、有关部门协税的征管合力。

六是征管查互动效果好。县局成立了“征管查互动协作”领导小组,统一认识、加强协调,从制度上确保了征管和稽查等部门间的信息畅通、协调一致。同时,着力实施“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建立了案情线索移交制度、查处案件反馈制度、加强征管建议制度。税源管理部门和评估部门对在日常征管、税收分析评估中发现的涉嫌偷、逃、骗税行为,及时移交稽查处理,拓展了案件来源渠道,实现了税收评估分析与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的良性互动,有效地发挥了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作用。

(三)加强了对举报案件的管理和查处。

为了方便举报人举报,我局指派专人专门负责举报工作,做到投诉有人接待,电话有人接听,对举报人耐心引导。如受理颜某举报缝纫机制板厂偷税一案,接待人员耐心地听取其陈述,并消除他的顾虑,及时交办检查检查,保证了举报信息的及时接收和反馈。由于我局坚持严格的举报工作保密制度,做到了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而且举报奖金严格按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发放,并设立了严格的举报奖励基金审批制度,做到了专款专用,全年接受税收违法案件涉及偷税举报29件,查处29起,共查补入库收入114.38万元,其中税款70.19万元,滞纳金8.95万元,罚款35.24万元。

(四)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协查任务。

今年我局共接到五封协查函,我们均按时进行了协查,并及时回复。特别是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协查函,协查函请求**县国税稽查局对湖南省**瑶族自治县码市镇小江村二组村民莫克敏向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销售松脂的情况进行协助查证,并随信附上《2014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情况明细表》。《明细表》表明,2014年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向莫克敏开具收购发票22份,收购松脂198108公斤,开票金额1112991.89元。接到协查函后,我们立即派人前往**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派出所调出了莫克敏的户籍信息,证实确有莫克敏其人。因当事人外出打工,我们前两次都未能找到他。后经**瑶族自治县码市镇政府联系,在管片镇干部的协助下,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瑶山深处的小江村找到莫克敏并对他下达了《**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询问通知书》(江国稽税询字[2014]第3号)和《**瑶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江国稽税稽检通二[2014]3号)。经对莫克敏的询问笔录调查,以及莫克敏本人对《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仔细甄别核对,发票00054677、00053773、00054080、00053580、00054520共计5份是莫克敏送的松脂和亲笔签的字,2014年莫克敏实际销售给公司的松脂数量为59250公斤,金额为323961.60元。其余的17份收购发票,松脂数量138858公斤,开票金额789030.29元,系他人盗用莫克敏的身份证号码,模仿莫克敏的笔迹签的字。事实调查清楚后,我们随即将有关证据寄给了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近日,广东省怀集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反馈信息,证实怀集县永盛林化有限公司虚开了17份收购发票,虚假抵扣进项税金102573.93元。

(五)积极融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之中。

2014年,我局积极融入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利用宏观税负分析成果,与稽查计划、专项检查、区域整治、大要案查处有效结合,细化案源移交办法、规范移交程序,建立健全了征管部门的案情线索移交机制,拓展了案件来源渠道。根据征管部门提供的案源信息,我局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1户,查结31户,查补入库税款73.59万元。(重点检查了1户开具14份“大头小尾”发票而偷税的摩托车经销商;22户从事木材加工销售的个体户。)与此同时,我局完善稽查建议制度,注重行业检查前后的税负分析,及时向税源部门反馈查处情况,提出加强征管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我局全年向征管部门移送《征管建议书》39份,提出各类加强税收征的稽查建议73条,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

(六)主动参与宏观税负分析工作

开展宏观税负析,强化税收征管是2014年国税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我局按照县局要求,积极融入宏观税负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务检查良性互动协作机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4年我局共开展纳税评估37户,其中,约谈13户,检查24户,查结24户。检查有问题户24户,查补入库收入140.47万元,其中税款109.07元,滞纳金6.23元,罚款25.17元,占全局总入库数311.40万元的45.11,担任了全县宏观税负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主力军的角色,受到了县局党组的表扬和肯定。

(七)、加强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

自2014年3月起至4月12日止,我局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了县局和市局组织的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工作,经过同志们的努力,我局全体同志都顺利通过市局组织的ctais稽查业务考试,综合征管软件操作水平有了质的提高……。

(八)、信息调研工作有了很大的起色。

稽查信息的见稿率比往年有了很大的提高。2014年在《中国税务报》刊登了《可疑笔迹牵出14张问题发票》、《互供电力怎能一抵了之》、《为了一份异地协查函》、《变废为宝增收入,隐瞒不报受查处》等四篇文章;在《湖南国税通讯》刊登了《国税部门从“联合征收办公室”撤军的阻力》;在《永州国税通讯》刊登了《应制作税务检查征验证记录,规范“出示税务检查证”证明文书》等5篇调研报告和信息。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稽查队伍有待加强,检查人员综合素质和稽查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虽然进行了ctais的集中培训,但学以致用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出现了操作人员操作因心里压力过大而有失误的情况。

2、存在着“数量式”“和任务式”办案的现象,稽查工作绩效还没达到理想的状态,查处大要案耗费的时间较长,稽查进度比较慢。

3、查处偷税的力度还不够,税务稽查规范化管理还须进一步提高。

三、明年努力的方向:

1、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逃骗抗税等各类违法行为。死账活查,全力以赴加大对“账外账”等大要案的查处。

2、加强与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互动,对建材行业、矿产品行业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查处。

3、规范和完善执法程序,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及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稽查质量。

4、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稽查人员的综合能力和办案水平,培养和造就出一批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复合型的国税稽查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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