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联七陌被判知识产权侵权 合力亿捷维权胜诉】合力亿捷诉容联七陌

近日,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合力亿捷)诉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容联七陌)及法人代表蔡质彬的知识产权侵权案审判决结果出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容联七陌蔡质知识产权侵权成立,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销毁涉案侵权软件,并在十日内赔偿合力亿捷各项经济损失。

2015年发现被侵权 2016年合力亿捷提起诉讼。

回溯到2015年,合力亿捷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从客户群体了解到,容联七陌也在销售与合力亿捷所销售的呼叫中心软件相同的产品。为此,合力亿捷登录到容联七陌的公司官网,发现其销售的呼叫中心软件的前端代码与合力亿捷具有权属的呼叫中心软件的代码基本相同,甚至在界面设计的诸多细节也完全相同。

高度相似的容联七陌产品的市场推广与价格策略已经影响到合力亿捷整体的销售和品牌形象。经过调查,合力亿捷发现,容联七陌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蔡质彬为合力亿捷的前员工,蔡质彬与合力亿捷曾签有劳动合同,其作为研发人员可以拿到该软件的源代码。

为此,合力亿捷采取了相应的维权法律行为,对于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合力亿捷知识产权的行为于2016年3月正式提起诉讼。

容联七陌被判侵权成立需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对本案进行调查,对合力亿捷登记的软件代码与被诉侵权的源代码进行严格对比。经查实,被告的软件代码与原告代码具有极高相似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8年9月出具(2016)京73民初8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容联七陌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容联七陌公司侵犯了合力亿捷公司知识产权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蔡质彬侵害了合力亿捷公司知识产权的复制权,并判决如下:

一、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复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侵权软件的行为;。

二、蔡质彬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复制涉案侵权软件的行为;。

三、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蔡质彬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销毁涉案侵权软件

同时,北京容联七陌科技有限公司蔡质彬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北京合力亿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力亿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以及连带赔偿因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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