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宪王 周宪王・朱权・王关正续本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金圣叹批本西厢记・例言》中有这样一段话: 《西厢记》“王作关续”或“关作王续”之说,起源很早。
明末凌初刻本,即称之为“王关正续本”,以前四本为“王实甫正本”,后一本为“关汉卿续本”。
凌氏自述:“此刻悉遵周宪王元本,一字不易置增损。
”这说明从周宪王朱权始,已不认为《西厢》五本出同一作者之手。
不知什么原因,《例言》的撰写者张国光同志,竟然把“周宪王”说成是“朱权”,而且认定《西厢记》五本不是出于同一作者之手的说法是从他们开始的。
这是一个误解,事实并非如此。
如所周知,周宪王和朱权虽然都是明宗室,同为戏曲作家,但并非一人。
周宪王乃明太祖朱元璋之孙朱有,号诚斋,周定王朱之长子,定王死,袭封周王,谥宪,故世称周宪王,著有《曲江池》、《义勇辞金》等三十一种杂剧。
朱权则是朱元璋的第十七子,自号大明奇士、仙、涵虚子、丹丘先生,封于大宁,谥献,故世称宁献王,著有《太和正音谱》及《私奔相如》等杂剧。
张冠李戴,在学术论著中出现这样常识性的疏误是不应该的。
关于《西厢记》的作者,历来说法不一,大体上有王实甫作、关汉卿作、关汉卿作王实甫续、王实甫作关汉卿续四种。
就时间顺序来说,以“王作”说出现最早,“关作”或“关作王续”说次之,“王作关续”说最晚。
换言之,在朱权(一三七八――一四四八)、朱有(一三七九――一四三九)生活的时代,还没有出现“关作王续”或“王作关续”说。
认为《西厢记》不是出自同一作者之手,不仅不是从朱权开始,恰恰相反,朱权则认为《西厢记》乃是王实甫所作。
他在洪武三十一年(一三九八)所著的《太和正音谱》里,把《西厢记》列在王实甫名下,而关汉卿名下既没有《西厢记》,也没有《续西厢记》或《西厢记》第五本的字样。
这种记载与钟嗣成元至顺元年(一三三○)所著《录鬼簿》的著录是完全一致的。
后来,当“关作王续”或“王作关续”说出现时,有人正是根据《录鬼簿》与《太和正音谱》的著录而澄清了上述说法的虚妄。
弘治十一年(一四九八)北京金台岳家刊刻的《新刊奇妙全相注释西厢记》的附录里,收载了几首〔满庭芳〕曲(与《雍熙乐府》所载〔满庭芳〕《西厢十咏》顺序有所不同),其中有“汉卿不高,不明理性,专弄风骚,平白地褒贬出村和俏”和“王家好忙,沽名吊(钓)誉,续短添长,别人肉贴在你腮颊上”的曲词。
这些曲词在贬斥《西厢记》作者的同时,也表露出“关作王续”的倾向。
针对这种情况,正德八年(1513)刊刻的都穆《南濠诗话》这样写道: 近时北词以《西厢记》为首,俗传作于关汉卿,或以为汉卿不竟其词,王实甫足之。
予阅《点鬼簿》乃王实甫作,非汉卿也。
实甫,大都人,所编传奇有《芙蓉亭》、《双蕖怨》等,与《西厢记》凡十种,然惟《西厢》盛行于时。
都穆根据《点鬼簿》(即《录鬼簿》)对“关作”或“关作王续”的“俗传”做了明确的否定,重新肯定了王实甫对《西厢记》的创作权,并对王实甫加以介绍。
都穆的看法,在当时是很有见地的,具有拨乱反正的作用。
嘉靖三十七年,王世贞在其所著《艺苑卮言》中写道: 《西厢》久传为关汉卿撰,迩来乃有以为王实夫者。
谓:“至邮亭梦而止。
”又云:“至‘碧云天,黄花地’而止,此后乃汉卿所补也。
”初以为好事者传之妄,及阅《太和正音谱》,王实夫十三本,以《西厢》为首,汉卿六十一首,不载《西厢》,则亦可据。
王世贞正是根据朱权《太和正音谱》的记载,否定了“久传”的《西厢记》为关汉卿作的说法,而重新肯定《西厢记》为王实甫作。
但是,王世贞的做法并不彻底,他在否定“关汉卿撰”的同时又轻信了“王作关续”的传说,认为第五本为“汉卿所补”。
与王世贞同时,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顾玄纬所作《增编会真记杂录序》也记载: ……知《西厢》作于关、董,而不知《录鬼簿》疏云王实甫作。
岂实甫、汉卿俱家大都而遂误耶?抑关本有别者耶?今董记已刻之吴门,惟王四大出(本)外,或称关补…… 这两则文字的记载是一致的。
这与朱权、朱有生活的年代已相距一百多年。
因此,无论是宁献王朱权还是周宪王朱有,都不会认为“前四本为‘王实甫正本’,后一本为‘关汉卿续本’”。
张国光同志之所以认为《西厢》五本不是出于同一作者之手的主张是从“周宪王”始,是由于他误信了凌初的话。
实际上,凌初的话是不可信的。
凌初除在《西厢记・凡例十则》中说他所刻的《西厢记》“悉遵周宪王元本,一字不易置增损”外,还在他校刻的《西厢记》卷首开列了《西厢记旧目》,所列的《西厢记》五本的目录,就是凌刻本《西厢记》五剧的剧名。
但是,今天所见的各种版本《录鬼簿》却没有一本是象凌初这样记载的。
《录鬼簿》在王实甫名下著录的只有《崔莺驾待月西厢记》或仅作简名《西厢记》,关汉卿名下则没有“张君瑞庆团”的名目。
《鬼录簿》不仅没有分五本著录《西厢记》五剧剧名,而且更没有将前四本归之于王而将后一本属之于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