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分析

周伯桥。

(黑龙江科技大学 管理学院, 哈尔滨 150025)。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新常态下的生活中,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而现实中存在着区域间、城乡间以及不同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象。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政府管理不够科学,缺少对基本公共服务考核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7)04—0026—02。

一、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基本公共服务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一是确保生存保障在平等的基础上,提供就业服务方面、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和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等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健康保障方面,要提供基本公共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三是保障人民发展权方面,通过完善公共教育领域、文化体育领域、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环境保护领域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来保障人。这也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所给出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相一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说的是全体人民都能够平等的享受这些服务,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机会均等,并不是简单的无差异化,也不是绝对的平均化。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从整体上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量庞大,总体供给量不足,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还存在很多不均等的方面,主要原因也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区域之间存在着不均等问题;二是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均等问题;三是不同组织群体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存在着显著差异。

(一)区域不同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水平不同,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也是不同。从就业、教育、医疗方面提取部分数据进行参考对比,如下表。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北京的失业率最低为1.4%,而黑龙江为4.5%,约是北京的3.2倍;每十万人高等教育平均在校生数最高为北京5218人,最低的为新疆1759,均值说明了新疆的高等教育普及远远低于北京;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这一项里,北京数值为10.40,远高于全国各地数值。上述指标只是在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中提取的一部分数据,但是也能得出区域之间非均等的程度很大。

(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长期以为,我国的城乡二元制结构在一定程度上也显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及基本公共服务失衡的状况。

1.医疗卫生的差距

城乡二元制结构的基础上,医疗卫生资源上也有很大差距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资源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居民看病成本。

从以上两个表格的数据中可以看出,2015年卫生人员数,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这四项指标,城市农村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数量上存在很大差距农村的卫生医疗人员匮乏,各项数值均低于城市。2015年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数城市为10.2,而农村仅为3.9;农村的医师和护士的数量也远低于城市

2.义务教育资源的非均等

我国公民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能够享受这些权利的前提是有足够的教育资源。虽然近些年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比例都在提升,但是仍不能很好地满足人民对基本公共服务中教育资源的需求。城乡教育资源的差距不仅仅体现在学校和教师的数量上,还体现在师资水平。就我国初中教师队伍而言,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已经达到80.2%,较去年增长2.3%,但是城市教师的达标率比农村高出了13%;小学教师队伍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到了53.2%,城市农村高3.3%;中学教师队伍中,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占到了60.8%,城市农村高6.2%。

教学条件方面,城市教学条件仍比农村好很多,城乡差距明显。我国小学接入互联网比例为85.6%,城乡差距明显,城市小学接入互联网比例为96.8%,农村小学接入互联网比例为83.8%,城乡差距明显,相差13个百分点。

3.社会保障的非均等

近几年国家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从整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事业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发展。但是,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还存在很大差距,这些差距主要反映在实际保障水平上,同时,社会保障的管理水平也存在一定差距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5年城市低保对象和低保人数远远低于农村农村低保对象约是城市的3倍,低保人数约是城市的2.9倍,在低保需求上,农村要高于城市。然而,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约是农村标准的1.7倍,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约是农村的2.2倍。

以上通过对医疗卫生、教育服务、社会保障三个方面进行了城乡比较,可以看出城乡二元结构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存在很多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居民生活差距,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

(三)不同群体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的非均等

社会是由不同的群体构成,不同群体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也有自己的行为偏好,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不同群体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上的非均等。这样的问题在一些特定群体上体现的十分突出,尤其是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工群体、残疾人群体等,由于群体本身的特殊性,他们在对基本公共服务上有特殊的要求,所以这些群体与社会其他阶层群体相比,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更为不足。

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因分析。

(一)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进行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大多来自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量庞大,地方政府不能自由支配地方的全部财政收入,导致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中遇到了资金不足的难题。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的主要实施者是地方政府,也就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的重担全部落在地方政府肩膀上,并且很大一部分落在基层政府肩膀上,基层政府承担了大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能,而资金的缺口却难以弥补,事权与财权不匹配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很好实现。

近些年来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偏好。地方政府为提高自己财政收入,把过多的精力都放在经济建设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基本公共服务这种社会建设。这也导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总量供给不足,地区供给非均等

(二)政府管理不够科学,缺少对基本公共服务考核

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上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决定因素:一是经济能力,二是供给水平。前者需要财政投入基本公共服务的多少,以及财政投入的合理分配,后者则需要科学化的政府管理,以及科学的考核机制。考核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对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考核,对于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好的政府要予以嘉奖,纳入政绩考核之中,激发政府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的热情;另一种是对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考核考核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合理性,防止供给过于单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科学。

参考文献:

[1] 赵赟飞.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公共财政政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6(21):145.

[2] 周 莹.中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现状及其发展[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5(6):53—57+92。

1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