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业户报修投诉立项消项流程

园区业户报修投诉立项消项流程。

1、定义。

(1)立项客服部接待员接到各有关人员或业户投诉后,需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的处理跟进,并在《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上进行详细记录,称为立项

(2)销项:指相对于立项而言,一个是始,一个是终。经立项报修投诉事项,必须按有关程序处理跟进。当处理完毕反馈给客服部接待员时,客服部接待员需在原立项案下记录跟进完成情况和时间,并由客服部接待员签名。如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处理报修投诉案件,要由客服部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名,称作销项

2、职责。

(1)客服部接待员(值班人员):详细了解报修投诉案的情况,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判断是否需立项立项后要认真负责地跟进,问题解决后要了解清楚情况,予以记录和销项

软件园项目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作业规程。

(2)客服部主管:每天下班前检查接待员处理报修投诉过程中的立项销项情况,查阅记录,并签字确认,保证报修投诉管理有始有终。

(3)项目经理:每月5日前检查上月(每月1日至31日)的报修投诉立项销项处理情况,查阅相关记录,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奖惩,加强业务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更加良性发展。

3、工作程序。

(1)项的条件与规定。

⑴.立项条件。

①.当接到口头或电话的报修投诉后,立即填写《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表,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就可以确定是否需要立项

②.需要派人到现场进行处理或施工,在处理过程中要求跟进和质量检验的报修投诉案都要立项

③.各级领导、有关人员发现的问题在通知了客服部接待员后,需要处理跟进的事项都要立项

④.业户反映问题、疑问查询后,认为有必要跟进处理的问题要立项

⑤.紧急求救的处理立项

⑥.在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权力、责任范围以外的事件,业户要求帮助、了解和查询的事项要立项

⑦.报修投诉事项经有关人员解释后,业户认为已无问题并不需要跟进的事件,就不用立项

⑵.立项的规定。

①.客服部接待员在接到指令或报修投诉后,要尽可能详细地了解事情的真相,以确定口头解释、立即立项或是了解情况后再立项处理方式。

②.当无法确定如何处理或是否立项时,要立即请示部门主管或项目经理,以确定是否立项

③.指令和报修投诉案一经立项,有关人员就有责任跟进、催办,直至销项。绝不能拖着不办或不了了之。

⑶.立项时应立即在《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中填写。

①.立项时间。

②.指令或报修投诉联系人。

③.处理案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④.内容。

(2)项的条件与规定。

⑴.销项或不能销项的条件。

①.立项案件处理完毕,报修投诉人已在《工程维修派工单》上签名认可,相关联已送回到客服部接待员处,可以销项

②.非维修立项案件,在接到有关单据、文字或主管人员的口头或电话通知后,经了解事情属实,可以销项

③.在处理某一立项案件时,同时又发现连带问题或是其它问题,如新问题已上报立项,原案件处理完毕,可以销项

④.在处理立项案件中,如发现连带问题或其他问题,继续在处理中,又无法重新立项,此案件不能销项

⑤.重大事项在处理完毕后,经请示客服部主管或项目经理同意后才可以销项

⑵.销项规定。

①.已立项案件在未处理完成之前,任何人无权随便销项

②.立项案件处理完成后,除符合以上所提条件,尚需经过核实,才能销项

③.立项案件如因种种原因而无法处理或暂时无法处理下去,可做好记录,每季度一次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才能销项

⑶.销项时应在《报修投诉处理记录表》中注明:

①.最后案件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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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同意销项人员的签名(一般案件不要签名,但无法处理案件销项,要由审批人签名),客服部接待员签名

③.销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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