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二、 平时细心观察学生身体状况,特别是对在校就餐的个别学生有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症状,要给予关心,及时到医疗部门进行检查,作好记载。
三、发现学生在校就餐后有3人以上有腹痛、腹泻、头晕、恶心、呕吐且症状相同等,及时就近送医院检查治疗并作好记载,同时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四、通过医生检查确认是食物中毒后,马上向院领导汇报,并向市卫生防疫部门打电话通报情况,然后写出书面报告。
五、学校食堂立即对食物样品封存,积极协助、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六、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班子,统计中毒人数和中毒情况,建立中毒学生医疗记载档案。
八、进行事故整改,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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