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电子商务与税收的研究】 电子商务税收
什么电子商这么"热"、而且还可能会更热?从以000年月初北京召开四届国国际电子商会情况看其原因很多。
各国企业纷纷看这虚拟市场了因特环境下更地生存与发展他们要借助电子商增强身竞争力。
全球公众无论作消费者还是作投者则都希望从电子商得实惠。
电子商与传统商相比具有交易虚拟化、交易成低、交易效率高等现实优越性。
电子商还具有增加商贸机会、改变商贸模式、带动济变革等潜优越性。
这些条件可分"硬"、"软"两类。
现行电子商是基因特高效信息基础设施是推动电子商发展物质基础。
没有络平台就谈不上什么电子商络容量、速、特宽、通情况以及管理有效程却关系到电子商正常运。
"电子商方面构成国良济信息化重要容另方面又取企业化、政府信息化和庭信息化发展程。
企业、外、际发展至关重要。
电子商涉及商谈判、金划拨等重要事宜络运行必须安全可靠保证不出差错。
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络外部安全和都安全。
研究开发商业密码及其技术;加强密码管理。
应防络人侵行使电子商有安全可摧环境。
用户身份识别和认证、电子支付系统、货物配送系统等也都是发展电子商必不可少"硬"条件。
电子商有特殊交易规启动电子商要从新建法律、法规制定必要规则入手既要从国国情出发又要合国际要各国对都非常重视。
我国正起草框架。
二是政府约有效管理。
电子商能否成功既取企业主动性又取政府协调管理特别是政府与企业有效合作。
政府部门按照电子商发展规律管理以保证商信誉与灵活性使其国际竞争取得优势。
外知识产权与信息保护、信用和信誉、人才培养也都是发展电子商"软"条件。
税收征收和缴纳是屯子商难。
由电子商是上进行、跨国进行很难确定交易地这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新课题。
发达国驾非发达国是不致发达国是居民地原则即居民管辖权国把正国居住所有人包括然人和法人全都收入都予以征税而对非居民国收入则不予以征税发达国通常是正国外收入净值这样使他们税收收入化。
而非发达国是实行税原则即收人地管辖权以济活动场所准对其领土所有收入予以征税而居民国外取得收入不纳税;因发展国往往有量国外投实行这原则可以使其税收收入化。
不济组织对上述两原则也有不偏向如合组织和合国济组织分别偏重居住地原则和税原则。
电子商则要混合采用这两种原则建立公平、合理税收条约体制国际税收体制奠定基础。
如何建立对发展国合公平原则国际税收分配体制是要从国利益出发通谈判争取。
而美国对电子商采用零税率税立法对发展回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要逐步适应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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