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小企业治理模式及其体制创新(1)

摘要:一定规模的集中劳动产生对治理的要求。

现代企业治理制度是随企业规模的扩大而出现。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传统的治理特点是所有者同时就是企业的经营治理者。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同一是中小企业维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中小企业治理现代化,不能完全照搬现代企业制度,而是在保持原有治理模式条件下,对企业的具体治理方式进行改造,使企业治理符合现代社会潮流。

中小企业以其灵活多变的经营方式,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拓展其生存空间。

随着生产条件的变化,中小企业治理模式和具体治理方法也应有所改变。

在改变中小企业治理体制过程中,人们对中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有着不同的看法。

探讨我国中小企业的最佳治理模式,实现治理体制的创新,对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治理水平的进步,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两权分离治理模式的形成  企业是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以盈利为目的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从事生产,获得所需的生产要素,企业要与供给商发生经济往来;为了销售产品,企业必须与销售商和消费者发生关系;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企业必须协调内部各部分之间的生产协作。

所有这些都要求企业必须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治理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治理时指出:凡是直接生产过程不是表现为很多分散和互不依靠的单个劳动过程,而是需要分工协作,那么,为了协调劳动的各个环节,使企业有效运转,对劳动过程治理和指挥就会成为生产过程必须条件

他说:“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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