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实证分析

摘 要:大学生作为我们实现“中国梦”的未来生力军,其法律信仰关系建设成败。

然其法律信仰却受到传统文化熏陶、法律教育缺位和社会法治现实洗礼的冲击,其法治漠视和法律信仰缺失的问题已经十分严重。

文章通过实证分析从法律仰的现状,从诠释、认同、践行诸多方面思考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构建法律信仰体系,从而为社会主义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

毕业论文网   关键词:大学生信仰;原因;体系构建   本项目是江西省江西社会“十二五”规划课题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研究 (15FXQ01)阶段性成果   信仰是人们对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的信奉和遵循,是统摄其它一切意识形式的最高意识形态。

崇高的信仰会产生积极的思想进而产生积极的行动,并得到积极的结果。

错误的信仰会产生消极的思想并导致消极的行动,得到消极甚至可怕的后果。

如果没有信仰,就会是非不分、善恶莫辩,没有正确的道德标准与价值取向。

目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由商品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经济与社会基础的变更必然影响到处于转型期人们的心理,受中西文化冲突交融影响最深最广的当代大学生也开始出现种种心理问题,尤其是信仰方面,部分大学生出现了危机。

1 信仰产生的阶段分析   信仰的确立是一个跨越人生不同阶段的长期过程。

一般来说,可以把整个人生看作四个阶段或时期

童年时期是确立信仰的基础时期

这一时期,人会自发地接受社会的影响,形成自发的信仰观念。

尽管这时他可能对这一信仰并无确切地理解,但这一自发信仰对其一生影响很大。

青年时期是确立信仰的关键时期

此时,人的理性意识逐渐觉醒,并用理性来审视自己过去自发接受的信仰

他们往往经历一定时期的内心思索甚至痛苦煎熬,在理性基础上选择或进一步巩固原有的信仰

成年时期是人生信仰的进一步确立并走向成熟的时期

此时,人对社会和个人的认识都趋于成熟,信仰、理想与社会现实一致并固定下来,克服了青年时期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

老年时期信仰更加自觉并充满智慧的时期

但也不可否认,在中年以上及老年,也不是没有信仰的确立和再确立的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在讨论大学生信仰问题时,就必须结合大学生特定的成长环境及其经历,即从童年至大学时期的学习生活状态,如果脱离这段时期去分析大学生信仰缺失原因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

当代大学生出生在80年代末期,这一时期,正是应试教育占主导地位的时期

应试教育是一种以考试成绩的好坏为主要的评价标准,只要考试的分数高就一定是好学生的一种不全面的试验方法。

在应试教育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只有考上大学才是学生和家长的终极目标;而学生的品德如何、修养怎样、生存能力大小、自立能力强弱等这些关系孩子生命的宝贵知识全部被打入冷宫。

“缺腿”的教育思想必然造就“缺腿”的孩子。

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说过:“教就是为了不需要教。

要提倡引导与启发,使学生加强自立锻炼,达到疑难自决、是非能自辩、斗争能自奋、攻关能自勉的主动境界。

”   目前,许多高校教育工作者是在中国转型时期的大背景下关注大学生信仰问题的,认为大学生出现了信仰危机。

这里需要对信仰危机的概念加以强调一下。

所谓信仰危机是指原有的良好而固定的信仰,经过一定的困惑和忧患,对自己原有的信仰发生进一步的怀疑和动摇,甚至全面的抛弃,但还没有确立和无法确定新的信仰的精神意识状态。

所以,就以上学理分析,由于应试教育阻碍了大学生信仰的确立,大学生面临的信仰问题不应该定义为信仰危机,而应定义为信仰选择问题。

2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1.整体法律认知水平不高   当前,我国大学生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且认识到法律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但现行的高校法律基础》课时有限,不可能对法律知识系统地展开,加之讲授该门课程的教师受专业的局限,对专业教的法律知识难以深入把握,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效果。

历史及现实造成了大学生整体法律认识水平不高的状况,甚至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在与社会接触中出现许多法律盲点。

2.法制观念淡薄   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权利意识对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尤为重要。

权利意识指人们对自己正当权利的感知、正确理解和加以捍卫的观念。

对自己权利的主张,必然要求人们将对方作为这种具有独立价值的主体来认识并尊重其主体性。

没有对他人权利的尊重,就没有现代意义的权利观念。

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主张自己权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其实就是践踏自己的权利

然而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存在明显的缺陷。

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其实,作为整个法律体系核心内容的权利和义务,从利益分配上讲,就是索取和付出的关系,他们之间具有统一性、平衡性的关系。

3.缺乏应有的法律信仰   法律信仰社会主体在对法的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皈依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升境界。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和法治理论研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大学生的主体平等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责任义务意识、积极守法意识等都有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我国受数千年的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权力至上、专制特权、义务本位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法律还没有真正成为权力运作的最终依据。

由权力滥用而滋生的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加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效益低下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而降低了法律的尊严,削弱了法律应有的权威,这也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

3 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分析   信仰缺失指不知道该信仰什么,究竟什么样的人生观、价值观才是正确的、科学的,无法确定所谓信仰为何物,在部分大学生中其突出表现为“无兴趣、无所谓、无意义”的精神疲软现象。

有些大学生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没有理想,没有追求,稀里糊涂;对一切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虚无主义态度,家庭、集体、社会在他们眼里都无足轻重;把社会和别人都看的过于灰暗,忽视主观努力的重要性。

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学生百无聊赖沉迷于网络,有的学生则以“只求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的爱情来消磨时光,并从中寻求慰藉。

不可否认有些大学生是有理想的,但他们的理想往往与金钱、地位挂钩。

很多学生把维护自身利益放在首位,当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个人利益。

缺乏为社会、为集体、为他人牺牲的精神。

在选择职业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是高收入和自我实现。

有的学生甚至为满足个人利益而不择手段,违法乱纪。

这些大学生缺乏对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关系的认识,以致理想之舟就在人生的航程上迷失了方向。

当代大学生出现上述信仰危机不是偶然的,它既与转型期的社会环境、大学生成长的家庭环境有关,也与高校的教育体制、教育管理有关,更与大学生的自身因素有关。

首先,从社会方面看,个人本位和金钱万能等观念和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对大学生崇高信仰的形成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无序竞争、官吏腐败以及社会分配不公,教育、医疗、住房等问题日益成为民众的巨大负担,人们普遍感到焦虑、失望、无奈。

尤其是当代大学生,面临严峻的就业压力与生存竞争,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强烈对比,信仰之塔在社会现实的土地上轰然倒塌,理想之舟就此搁浅。

其次,家庭教育及社会环境的负面影响的误导也是造成大学生信仰危机的重要因素。

中国父母给予子女的责任心往往是“超重”的,他们可以为子女成长和教育作出一切牺牲,与此同时子女却开始习惯于接受,不懂得付出,缺乏对自我、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

有的家长按照自己的意愿给子女铺设好未来的道路,造成子女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缺乏生存的基本技能。

有的父母则从小给子女灌输一些功利主义、个人本位的思想,学习就是为了将来升官发财,明哲保身啊等等,这些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子女,并变本加厉的继承下来。

政治上,党内少数干部的腐败行为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的声誉,伤害了大学生对党的感情,影响了大学生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一些大学生由对腐败分子的厌恶,进而对党提倡的主张产生了怀疑,并对社会主义产生了怀疑,从而严重削弱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仰

经济上,由于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不讲道德,不讲良心,不要社会责任,“各自打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的处世原则盛行。

大学生对市场经济道德堕落由不习惯、愤怒到适应,甚至加以推崇和运用,最终造成当代大学生价值取向由单一型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价值判断趋向实用化和功利化;再加上社会保障机制没有相应地发展起来,贫富差距较大,这与社会主义的发展初衷是不一致的,很容易引起大学生在思想认识上的困惑。

文化上,大学生面临着意识形态全球化形势的冲击。

在全球化的态势下,西方文化占据着主导地位,它们借助互联网的强大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向青年一代进行多元化价值观的渗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大学生,弱化了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的信念。

再次,高校的教育体制、教育管理还存在着许多不利于大学生崇高信仰培养的因素。

高校的教育还没有完全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一部分大学生盲目的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研究生又考博士。

大部分高校还只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或实践能力,忽视学生的人格塑造和个性发展,德育教育的不足或方法不当是大学生信仰危机的重要因素。

大学生参与政治活动热情有所降温,主动性不强,从总体上已趋于平淡态势。

据江西省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参与政治活动处于积极和不积极两极态度的人都较少,分别占6.5%和1.6%,处于中间态度的人比例较高,占87.9%。

与上个世纪中国大学生在参与各项政治活动上所表现出的主动、激进的态度相比较,在政治上,做“平常人”、拥有“平常心”正在成为当代大学生思想倾向的主流。

另外,在政治取向上,大学生也存在着较明显的实用和功利性倾向。

调查表明,有20%的学生党员承认加入共产党的动机是“为了个人的发展需要”,有30%的学生党员的入党动机是“既为自己,也为人民”。

这说明,部分大学生一方面把政治看作是自己成长的客观条件和实现个人利益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又不想过多地承担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功利倾向较明显。

最后,大学生自身心理发展的矛盾是形成其信仰危机的关键因素。

大学生的人格结构尚未完成整合,没有形成良好的自我意识,对问题缺乏自己的判断力,容易出现偏差,易受环境的影响,面对价值观念上的困惑和矛盾优柔寡断,在物欲与外加因素的干扰下难以构筑起坚固的道德城墙,心态浮躁而脆弱,缺乏自信,容易自暴自弃。

内因决定外因,面对信仰危机,我们不能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而要多多自我反省,经得起反省的信仰才是成熟的信仰

4 加强大学生法律信仰树立的措施分析   (一)加强崇高信仰的宣传力度,用正确的社会舆论引导大学生信仰的重建。

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地、旗帜鲜明的把“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灌输给大学生,使之成为大学生的行动指南和精神动力。

我们就是要用共产主义信仰大学生以往的信仰进行完善、改造或对他们未形成的信仰进行塑造。

(二)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全方位的大教育责任机制。

学校、家庭、社会应该通力协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学校教育要充分发挥教育者的人格魅力,家长要多关心孩子的人格、品质的发展,社会要形成一种舆论力量和道德机制。

( 三)加快高校德育工作的改革,改变德育方法。

(1)以生活为本,建构高校德育课程体系。

高校德育必须回归生活,具体要求就是:根据大学生的现实生活需要,如与大学生密切相连的集体生活、交往生活、情感生活、课程生活以及相关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宗教生活等,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应课程,建构德育课程体系,使其对大学生的现实生活有所帮助,同时将主流社会意识渗透其中,并为大学生所喜闻乐见、潜移默化。

(2)以课程为中心,形成新型的教学主体。

在新型的课程生活中,学生不是洋娃娃,教师也不唱独角戏,他们组成一个互动的共同体,作为共同体的成员他们在一起生成和推进课程生活,实现经验的改造和发展。

因为当我们在观察和评判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观察和评判我们自己。

(3)以实践为落脚点,使高校德育课程与团队德育相结合。

高校中的学生归属于不同的社团和群体。

这些不同的群体组成不同的团队。

以团队为单位,根据团队成员的思想状况和道德水平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就是团队德育

高校的团队德育可以根据学生所属的社团性质,结合德育课程,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使德育的理论知识渗透于学生生活陶冶之中。

帮助大学生重拾信心,引导他们多注意人生中的美好事物,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培养坚强的品质。

当人们愿意睁开他们信心的眼睛,真正去看的时候,才能发现自己最真实的需要。

“选择何种信仰,决定你的人生态度,你的生活方式,你的前途命运。

”由此可见信仰的重要性。

我们在这里谈到大学生信仰危机,并不是指所有大学生都存在信仰缺失信仰混沌问题,当代大学生理想信念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

我们希望通过对大学生信仰危机的表现、成因的调查分析,研究出对策,增强大学生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部分存在信仰危机的大学生积极主动的进行信仰重建。

参考文献   [1]刘长海,杜时忠.《转型期社会风气与美德培养的关系》[J]. 当代教育论坛, 2006(5):58—61   [2]丁小鹃.《荣辱观与大学生公民责任感培养》   [3]刘志山.《当前我国高校德育的困境和出路》[N].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5(3): 136—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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