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市场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 要:本研究我国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市场行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梳理出了我国物流信用评价市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意见建议,供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做决策参考。

关键词:第三方物流 信用评价 信用评价市场。

1.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市场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作为主角的各级企、事业单位对展现自己的渴望在逐渐加剧,从而促进了我国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自身机制的完善步伐。然而,受传统小农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千百年来中国封建社会一直存在有强烈的闭关自守倾向,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着过去国际间的交往,也影响着今天信用信息时代的交流,并导致国内、国际信息交流不顺畅。由于目前我国尚无健全的法律和信用信息数据开放环境,这一来,就造成了第三方中介机构工作中的尴尬和缺憾。虽然我国不限制投资人建立和经营信用服务和信用信息数据库,但就目前来讲,“第三方”的信用评价工作无疑是“前途光明,道路崎岖”。

中国目前的信用信息资源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分散在政府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二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启动的银行信用注册咨询系统;三是工商登记年检制度。 虽然都已纳入“信用中国”体系内,但信息源来自三个不同的系统,并且是基于各自业务范围,因此缺乏统一标准,局限性较大。 同时,信息的三个主要来源只是进行内部交流,相互屏蔽,缺乏交流及资源共享。而各金融机构对借款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只能在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公开发布或向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因为银行对贷款人这种缺少第三方的评判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工商、税务、公安、教育等信息源的信息也仅供内部监管使用,第三方根本得不到共享,即使少量信息出让,也加大了“第三方”的经营成本,不利于信用信息的征集,从根本上讲也拖延了国家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

现有信用信息资源分散、透明度低、获取信息的难度大、成本高,构成信用评级业务发展的资源约束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依据当前我国现状,根据中国目前的国情,与企业信用有关的信息中有90%集中在政府的职能部门中,这些信息数据不开放,大量信息资源无法被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拿到。随着与国际的接轨、大量的外资进入国内参与市场经济的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困难已成为阻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方面,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企业信用等级评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信用信息征集量的不足也影响了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机构信用信息评价的客观公正,使其自身营运、发展受到了限制。

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物流市场评价运营中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级、信用认证只有采用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模式。如果我国具备数据开放环境和高效率的市场,或者信用信息数据经协调或整合后有一个大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则基本可以满足一般性的企业信用服务,这对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当然是有益无害的。目前物流信用评估主要是A级物流企业评估,主要是以政府评估为主,是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成立了全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委员会和全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办公室,并在各地设立了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考核办公室及地方物流企业综合考核委员会,分别开展评估工作。它针对在中国注册的各种形式的物流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享受集团公司授予的等级,必须根据评估程序分别申报企业等级。各级物流企业综合评价委员会由各级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组成。当地的评估办公室设立于各地物流行业协会中。

这个评估结果是政府认可的,地方政府会对5A物流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部分省市会将重点物流项目作为优质物流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的会直接给予经济奖励,有的会给予税收、融资、土地、水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有的提供交通便利,有的会提供设备购置补贴等等。

2.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市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物流信用评价市场虽然经过2007年开始A级物流企业评估开始已逐步开始合规化,但是仍存在部分数据的缺失及评价方法的不成熟等问题。

(1)信用评价数据来源分散,获取难度大。当前,我国物流企业涉及的财务数据主要来自线下金融信用系统,行政管理信用系统和商业信用系统以及在线互联网金融和社会系统。线下数据主要基于央行信用信息系统的信用数据、工商、司法和行业协会数据,而线上则是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大量非结构化数据,例如电子支付和P2P贷款,两者之间很难实现数据共享。

(2)信用评价体系和标准仍需提高科学性、严密性。信用评价时,至少必须做三件事,以确保信用评估的准确性。一是认真开展行业和宏观经济初步研究。二是在物流企业信用评估中,做好企业调查研究及相关问题。三是评价后的后续跟踪研究。目前,我国物流企业评估过程中更加重视评估中调查研究,其他工作还远远不够。在信用评估结果的有效期内,评估机构的评估系统应定期跟踪和监控经济周期,国际市场和政治环境等被评估对象的经营状况和信用水平。中国的信用指标体系目前做的还不够。

(3)信用评价研究和应用还很不充分。从我国信用评价研究与应用来看,我国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研究与应用还远远不够。尽管近年来中国一直在大力发展信用体系建设,但目前涵盖的行业还不够广泛。中国的企业信用评估研究主要集中在银行研究信用评估上。因此,需要对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评级体系进行深入研究,对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评价市场未来发展进行系统研究

3.对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市场的意见建议。

对着我国信用评价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民营的物流企业信用评价机构将不断涌现,政府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委托。为物流信用评价市场能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推动各大信用平台的信息共享。首先,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物流信用评估机构应当同传统信用报告机构如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尽可能获取与物流企业信用评价高度相关的数据;其次,对于社会信息,可操作的非结构化数据物流信用评估机构必须与民营征信机构如阿里合作以收集信息并获得更全面和客观的数据。通过整合在线和离线数据源,并考虑头尾数据和长尾数据,提高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可靠性。

(2)加强与国外信用评价机构的合作。我国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研究尚不系统,人才也相对缺乏。且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其数据挖掘能力,机器学习技术和模型设计有一定差距。因此,应加强与国外信用评估企业合作,依靠其先进的信用评价技术,不断完善第三方物流信用评价的模型,以此来提高物流企业信用评价的可靠性。

(3)加强与其他行业间的协作与交流。物流行业信用评价机构要加强同其他行业如银行等的协作与交流,我国的金融信用评价体系在我国属于发展较成熟的信用评价体系,互相借鉴及学习,为了规范物流行業秩序,完善考核体系,提高对业务水平的考核,加强物流行业自律,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竞争力,才能够持续保持物流行业平稳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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