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制度18——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部控制制 ——会计档案管理 总则 条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是记录和反映济业重要史和证据。

根据国《档案法》、《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加强会计档案科学化、现代化、规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制。

二条 制所指会计档案主要包括 、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 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 会计帐簿; 3、 财报告类月、季、年财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 及说明其他财报告; 、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会计核算 专业、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计算机备份等。

二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三条 会计档案管理由分管总裁责。

四条 财部应指定专人责会计档案管理具体责会计核算材立卷、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五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归档程序与方法 六条 对每年形成会计档案应由财部按照归档要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会计人员对岗位产生会计核算应定期收集、审核对按照档案管理要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由立卷人签然交档案会计妥善保管

七条 会计核算应保证整齐、完整合归档围要归档各种会计档案要有统规定会计档案案卷、卷皮。

八条 会计凭证归档方法 、每月0日前将记帐凭证按顺序整理连所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每册不超厘米明凭证类别、年、月份、起止、连续由办人员及财主管签交档案会计保管

对数量较多不易记帐凭证起装订保管原始凭证如领单、工单、奖金单等可以单独装订保管但应原记帐凭证上加以说明以备。

、次年3月日前将上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银行对帐单装订成册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九条 会计帐簿归档方法应填写帐簿启用及交接表。

将上年帐簿装订成册编写页加装封面附上目录。

次年月日前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十条 会计报表年算装订年报单独立卷月、季报合并装订成册次年月日前移交档案会计保管

十条 对所有会计档案财部按制要编制移交清册

规定将会计档案移交档案室。

十二条 各岗位归档容出纳银行存款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现金、银行收付款凭证;主办会计固定产卡片明细帐帐簿工册;副主任总账;主任报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与要 十三条 会计档案应严格按规定归档保管期限从会计年终了天算起。

、 月、季财报告保管3年年财算永久保管

(包括分 析) 、 现金和银行日记帐保管5年明细帐、总帐、辅助帐簿保管5年固 定产卡片固定产报废清理保管5年。

3、 工册永久保管

、 记帐凭证保管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管5年。

5、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保管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 销毁清册永久保管

十四条 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方便。

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不得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会计档案室要保持通风干燥放置温湿计定记录温湿平要保持卫生、清洁。

各种会计档案归档要及登记保管帐簿

会计档案调与销毁 十五条 会计档案调调会计档案应严格办理调手续律填写“调 会计档案登记单”并指定地调。

会计档案般不准外借特殊情况借出或复制财部主管批准会计档案管理员才能交付使用者。

或复制会计档案严禁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外单位由财部主管或分管总裁批准并由财部会计陪办理登记手续方可。

十六条 会计档案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要销毁财部提出销毁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名称、卷、册数、起止年和档案编、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等容由鉴定组(由分管总裁、财部、办公室组成)共鉴定、清签署见报分管总裁批准方可销毁销毁由鉴定组共派员监销。

销毁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并将监销情况报告分管总裁。

十七条 保管期满但结清债权债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了事项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了事项完结止。

单独抽出立卷会计档案应当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列明。

十八条 财部档案会计责部门各岗位归档考核工作档案室责财部归档工作检与考核以及调工作考核。

六 附则 十九条 制由财部责释。

二十条 制发布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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