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
一、为了保护公司和员工利益,特制定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并不仅限于公司对于其他有损公司和其他员工利益的行为进行处分的权力。
二、下列的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处罚,它包括警告、暂时停职、终止劳动合同等各项处分措施。公司根据下述事项情节轻重、造成的损失及影响决定处罚,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提前警告。
1、禁止发生的行为有:
1.1 泄漏公司技术、商业机密,或假借职权,徇私舞弊,接受他人的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4 偷窃或侵占同事及公司的财物。
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2.1 按照公司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离岗;如有事确需离开,应向主管领导请假,说明事由和所需时间,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2.2 热爱公司、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敷衍塞职的行为。
2.3员工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打听机密,包括财务信息、技术资料、他人薪酬情况等,重要资料不得乱摆乱放。
2.4 未经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档案室及其他禁入重地。
2.6 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携带外人参观。
2.7 未经分管领导批准或部门经理同意,不得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2.8 员工每日应保持办公桌上的整洁,桌面除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9 员工在工作时间中不可以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看杂志、报纸等。
2.11员工在工作场所,不得吵闹、斗殴或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工作环境。
2.12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同意不得接见亲友。如确因重要事情须会客时,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在指定地点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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