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9)

物业项目钥匙管理制度(九)。

(一)管理规定:

1、接管新物业时,与地产项目部交接业主户内钥匙公共区域钥匙移交移交双方需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

2、移交物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钥匙核对,并对公共区域钥匙清单造册存档。

3、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均应一式三份,综管部保存一套,工程部值班室保存一套,消监控中心保存一套。工程部及消监控室留存钥匙均由部门主管领用签字。

4、各岗位钥匙保管规定:

(1)综管部单独设置钥匙管理区(柜),对号挂匙。钥匙(柜)房需上锁,专人负责管理,借用登记管理。

(2)管家部由管家助理负责保管业主托管的户内钥匙,设置可上锁钥匙或门卡保存箱,借用、领取登记管理。

(3)消监控中心由每班的工作人员负责保管钥匙,消监控中心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借用登记管理。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大厦紧急备份钥匙管理作业规程》操作。

(4)工程部留存钥匙由工程主管负责管理,工程部办公室应设置一可上锁的钥匙箱,箱内做好标记,所有公共区域钥匙分类、对号挂于箱内,领用时登记管理。

5、钥匙移交要求:

(1)管家管家助理交接班时应清点代管钥匙数量。

(2)消监控中心换班时,必须做钥匙交接清点,在工作记录上登记移交记录。

6、若留存物业服务中心的钥匙遗失,物业服务中心应追究原因及责任,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同时申请更换新钥匙

7、业主委托服务完毕后,分管该区域管家应通知业主来领回留存的户内钥匙

8、不得私配各类公共区域钥匙业主户内留存钥匙

9、工程部钥匙箱管理员每月将所有机房打开一次,确保钥匙有效。10、消防通道钥匙每月由秩序维护部打开一次并维护一次,确保钥匙有效。

11、电梯的机械、电气钥匙不得放置在工程部钥匙箱内,必须放置在综管理部封装保存,任何物业服务人员不得私自随身携带及借用

(二)、提供钥匙托管服务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应与业主签订相关委托文件:具体内容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钥匙委托管理作业规程》。

(三)、钥匙出借时按如下规定操作:

1、本公司员工借用公共区域钥匙时,钥匙出借经办人须登记借用表单,表格必须填写完整,借用借用人本人签名。

2、除管家外原则上业主托管钥匙出借,因房屋维修、入户服务等原因需出借钥匙时必须由管家陪同。

(四)、中介借用钥匙时,由管家按照公司“关于规范陪同看房服务的指导建议”相关要求操作。

(五)、记录保存:1、钥匙移交记录归档后长期保存。2、《空置房委托管理协议》、《陪同看房服务协议》放入业主档案中长期保存。3、钥匙借用记录归档后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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