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金丹大道揭秘⑧】金丹大道

十、辟谷食气和胎息      老子在第五十九章说:“治认事天莫若啬,是谓早服。

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

”   这段经文,世之释老者,只有王弼之释是正确的,王弼之注单刀直人,干净利落,曰:“早服,常也。

”何谓“常”?老子说:“知常曰明”。

张伯端《悟真篇》云:“归根复命即常存”。

这个常存的东西是“道”。

所以“知常曰明”的意思是说:经归根复命即常存于我身的东西是“道?。

“早服”者意谓早早服食“道”。

亦即老子所说的“爱食母”之谓也。

早到什么时候呢,早到尚在母胞之中,即所谓胎息了。

儒家之释是从“啬”字为中心,展开的老子的三宝之一是“俭”,不是啬。

俭者,意谓不该花费的不花费;啬者,吝啬,意谓应该花费的而不肯花费。

这种吝啬与老子本意背道而驰了。

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

王弼注说:“啬,农夫。

农夫治田,去其殊类,归于齐一也。

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

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

”王弼以巧比释老文,与老子以巧比释“长生久视之道”的手法相一致。

老子最后点出本章说的是“长生久视”的金丹大道

为节省篇幅,我仅释译五十九章全章经文如下:   以道之真以治身者,食天之道以保命也;事奉‘天之道’者,抱‘一’以修性也。

故说保命修性的工夫,莫过于向农夫学习种庄稼的经验;顺应天时,不误农事;通夫天道,得夫自性。

以是修性保命,乃至于长养圣胎,莫不如是。

夫唯顺应天时,通乎天道,得乎天性,是谓早早服食“天之道”。

夫唯早早服食“天之道”,经“归根复命”、“冲气以为和”;成为自我之和气而长存于我身,这就叫重积德。

德者得也。

重积德,即重复许许多多次的汲取“天之道”,化为和气,积累并得此和气而存于我身。

经无数次的重积德,自己的和气充沛了,那么还丹的困难就不难克服了。

然而,仍然不知它哪天哪日还丹,是所谓“莫知其极”。

虽然你尚不知哪一天还丹,然而你会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矫健了,是谓“可以有国(丹经口诀“以身为国”)。

身上有了充沛的元气,是谓“有国之母”。

你还丹了,那你就可以延年益寿。

这就是因“早服而重积德”,使你的根扎得深,本长得结实。

(根指玄牝一窍,本指命宝金丹)。

这就是长生久视延年益寿的方法。

怎见得老子说的是胎息呢?   据《朱韬玉札》,以及《神仙传》等书有云:“老子乃周时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

”又《玄妙内篇》云:“李母怀胎八十载”。

又有云:“生而皓首,故曰老子”。

故有人认为老子所谓“早服”,是说他在娘胎里即早已服食“道”了。

这种说法似乎是丹士们的一种想法,是否可信呢?我国的一部有关胎息的最早的著述《胎息经》出于唐代,其作者已无从查考。

老子在十章云:“专气至柔,能婴儿乎”?被人们认为是胎息功的滥觞。

《皇帝内经》有云:“独帝守仁,肌肤若一”,就是说元气在不受外界的影响下,人体可以通过肌肤与大气融为一体。

这些记述都是与今之胎息功相比较得出的推测,看来“胎息”最早渊源于《老子》是有蛛丝马迹可寻的。

十一、失丹说和比、幻丹说      在玄珠成象之后,还需要沐浴温养,意聚三元,以养护圣胎。

钟离权云:“胎内婴儿就,勤加温养功;时时照丹田,刻刻守黄中。

”故清代刘一明 (悟元子)《金丹四百字解》云:“盖以还丹之后,有沐浴之时;有抽添之后,当药未得,炼已以采药,及丹已得,须沐浴以温养。

沐浴者,防危虑险之功也。

古仙云:“还丹在一时,温养需十月。

”十月共三万刻,刻刻留心,防危虑险,如鸡孵卵,如蚌含珠。

守其自然,顺其自然,即要不忘不助,千万不可用有为功法助它。

否则,“为者败之”,使还丹失败。

亦不可好高骛远,执着追求,否则即是妄作,“执者失之,”金丹会得而复失。

此非危言耸听;老子在四十六章中描述了金丹之丢失。

四十六章经文:   “天下有道,却马以粪。

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   传统儒家都以治国论释本章之义,都非老子本意。

老文的特点是隐和藏,仅以字面推其文意,总失之于“望文生义”。

由于本章的内涵说的是金丹理法,所以隐藏得相当深,用了不少隐语行话,即可知其说的是金丹理法。

“天下”乃是人的身体。

“有道”,即有“母”。

人身中的“母”,即是命宝金丹

此“戎马”能生幼驹,足见是牝马,牝马者即指玄牝是也。

“郊”,按丹经口诀,“四肢郊境也”,是暗喻四肢而言。

“却马以粪”,马运粪去施肥,也就是撒播养料绐庄稼。

这是一个巧比,不可望文生义。

牝是玄牝,从玄牝一窍,把“道”的滋养撒播全身,即是“却马以粪”的本意。

现在释译经文如下:人身中有命宝金丹,则“朴散为器”,朴从玄牝把“道”所涵的能,犹如“却马以粪”一般,撒播到全身而受其滋养。

人身中不见了命宝金丹,那好比“戎马生于郊”,它走失到四肢去了。

因为圣胎婴儿,本应坐胎于玄牝一窍,今天不见了,说明金丹已经走失。

为什么会造成这得而复失的祸患呢?其罪莫大于你有不切实际的妄欲,其祸莫大于你不知止足,其得咎莫大于你贪得无厌。

所以说,你若有止足之心,那么金丹就不会丢失,岂不常常富足了。

还丹以后,必须转入无为。

如果丹士贪得无厌,不知止足,好高骛远,妄求高深,就会用种种有为功法妄求,是为妄作,其后果凶险。

轻者“执者失之”,金丹得而复失;重者走火入魔,终身不救。

如何才能保此金丹不失呢?老子在十五章即已告诫曰:“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惟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老于此语,唯心论道派有种种误释,皆是不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经实践验证的不实之辞。

孝子此段经文的意思是说,丹士在还丹之后,要保此金丹不会得而复失,要知止足,不可贪得无厌,有盈满未已之心。

正因为没有盈满未已之心,所以不会妄作,所以不会有新的流弊出现。

《文子・十守篇》曰:“夫唯不盈,是以弊不新成。

”是正确的。

张伯端对此曰:“未炼还丹要早炼,炼了还须知止足;若还盈满未已心,难免一朝遭殆辱。

”会遭什么样的殆辱呢?为什么会遭如此严重的殆辱?太朴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曰:“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言爱精保神,如持盈满之器,不慎而动,倾竭天真。

”天真者,受之于天的真气之谓也。

即人之元气

试想人的元气倾泄竭尽,此人岂不一命呜呼哀哉?所以,不要盈满,就不会倾泄了,既不倾泄,就不会有“倾竭天真”的流弊。

故王弼注本“夫惟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据《十字篇》删去了《帛书》誊写误入的衍文“而”字是非常正确的。

张伯端《青华秘文》有幻丹和捉丹之说,曰:“丹有幻丹者,盖学道之士,不知正理,而妄为采取交会,故成幻丹

幻丹采取交会,故成幻丹

幻丹者遽采一阳,故斯时也,一阳实生,非真阳也;气非元气,乃呼吸之气也;精非元精,乃淫泱之精也;神亦非元神,乃情欲之念也。

”“夫人方学道,便欲为仙,得非欲念乎?以欲而交会阳生之幻丹所以有也。

”“扑风捉影,守株待兔,缘木求鱼,一旦败露,精乃荡然而去,先天又无所据。

呜呼!非长生之丹,乃促命之法也。

又有采气而上遇心血,气血凝而为物,亦曰幻丹

若此者众,故举以辨惑。

”(《幻丹说》)   “金丹居内,亦有走失乎?曰有。

有可捉之者乎?曰有。

然而非丹之走失也,门户不坚,而被出也。

幻丹则失,金丹安有走失之患。

金丹之出,何以知之?曰“丹在鼎中,备五行之正气,吾身五行之气迫炉,则相感而动,一旦觉气升鼎外,而内无相感,乃丹不存也。

急须放下―场大静,并所谓炉鼎,乃丹之在不在,俱付之无有。

或一日,或一夜,始觉其在何处?或在心,或在肝,或在脾和肾,身中百窍,皆可藏之。

知其在彼处,绵绵若存而守之,责直降于阳宫。

又就阳宫如采取之时用意,遂以旧径直升阳宫之鼎矣。

此造化玄微之妙也。

”(《捉丹说》)   可见,以有为之法炼丹,须在真师的直接指导和监控下修炼,不可自以为是。

以无为法修持者,本来净心无为,无贪着之心,无妄为之有作,一切顺其自然,就不会有幻丹和走失之患。

故,老子说“保此道也,不欲盈。

夫惟不欲盈,故能弊不新成。

”又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十二、爱精惜气和气功治病      《道枢,虚自篇》引《老子内丹经》有云:“夫能惜精爱气;则所以长生者也。

老子五十二章有经文曰:   “塞其兑,闭其门,终生不勤。

开其兑,济其事,则终身不救。

”   这段经文,本文在前面已有所释解。

“塞其兑,闭其门”,意谓人的元气,不会从这些“兑”或“,门”的穴位漏泄,所以可保终身不会得病。

这就是爱精惜气收到了不会生病的效果。

“开其兑,济其事”,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开启自己的“兑”和“门”的穴位,有意识的释放自己元气

结果,自己元气耗失太多,以至于“终身不救”而呜呼哀哉。

这是把自己的真气当作低贱的东西,肆意挥霍的后果。

故,老子说,“不可得而贱”(五十六章)。

这位丹士“开起兑”,济的什么事呢?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如下几件事:一是从事气功治病;二是为徒儿灌顶;三是演示某种特异功能;四是一种伪气功

自己元气搬到其它穴位发放,以宣扬自己有了功力。

气功治病,只可偶一为之,不可开气功门诊,且应量力而行,不可强为。

为徒儿灌顶也要有节制。

演示特异功能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致于伪气功则要坚决反对,并要揭露其骗人的把戏。

他们抓住年轻人期望有特异功能的心理,用有为功法,把自己元气引导到某个穴位去发放,欺骗年轻人,说你长了功力。

时间久了,元气耗泄太多,此人必然出偏,其命危在旦夕。

此种“有为大法”害人不浅,正是老子所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了。

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

人之道不然,损不足以补有余

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七十七章)   老子的意思是说,“天下道”,即存在于宇宙空间的“道”,是从高能位的有余处,向低能位的不足处输送的。

可是“人之道”,即存在与人体的“道”,亦即人之元气,它本来就是低能位的,所以不能向本来有余的人奉献的。

什么人能把自己有余元气奉献给天下人呢?只有得道的道者能做到这一点。

这就是说,世俗凡夫,自己元气本来就不足,所以不能奉献给天下人。

由于得道的“道者”他的元气总是有余的,所以道者可以把自己元气中的有余部分奉献给天下人。

元气人人都有,为什么要向别人奉献呢?其实,老子说的是气功治病

道者自己有余元气输送给了病人,病人的病情得此额外的“道”的滋养而痊愈了。

这一点连王弼也想不通,故,王弼注在这一点上也有错误。

问题的关键在于“道者元气总是有余的,故可把有余的部分送给别人。

那么,道者为什么总是有余的呢?那是周为道者经常练功修道汲取了“天之道”,经“冲气以为和”而充实了自己元气所以他的元气总是有余的。

世俗凡夫的元气只是在出生时接受唯一的一次“天之道”,而成为人身中的先天一气,即是元气;凡夫不练功修道,丢失了元气就不能再有补气的时候,所以一般人是不能把自己元气奉献给别人的。

道者则不是这样,他为人治病而耗失了元气,通过坚持练功修道是可以得到补充的。

再则,老子说:“保此者不欲盈”。

既然不愿意有余盈满,所以正好通过气功治病,而把盈余的“道”输送给病人,而达到“保此道者不欲盈”的目的。

老子又说;“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渭袭常。

”(五十二章)   这段经文,无人得老子真诠,全都释错了,就连王弼也释错了。

世俗人则错得更是稀奇古怪。

“用其光”,是什么“光”?那是“道”发出的光。

老子在四章说,“道”有“和其光”的特性,即“道”能发出柔和的光辉。

“用其光”,“道”的光有什么用处呢?有的,那就是用它可为人治病

气功师为人治病的时候,常常把自己掌心的劳宫穴对着病灶。

此时,眼功开者能见到气功师的掌心劳宫穴有乳白色的光射向病人的病灶。

如果仔细观察,实际上是气功师把自己元气(一种细微至极的“道”的粒子)流入病灶。

此即所谓“道者有余奉献天下人”。

由于道者自己元气输送给了病人,如果耗失元气太多,那么就会发现自己命宝金丹暗淡无光华了。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不可掉以轻心,否则你会命若悬丝,危在旦夕了。

怎么办呢?老子告诉你一个挽救的办法,叫做“复归其明”。

你不是命宝金丹暗淡无光了吗,若能使它重放光明,岂不就可以“无遗身殃了”。

“明”是指“道”。

“复归其明”意谓“收回耗失的‘道”。

问题是如柯使它“复归其明”。

第一,立即停止连续为人治病而“用其光”,停止一切会耗泄自己元气的活动,并坚持日常的修道练功,汲取“天之道”、“归根复命”、“冲气以为和”,转化为自己的和气。

如是,自己元气得到了补充;你的命宝金丹就会“复归其明”了,从此脱离了“死之地”就“无遗身殃了”。

所以气功治病已是习以为常的事了,故说“是谓袭常”。

所以气功治病的先决条件是看你的元气是否有余

老子说,“唯有道者”可以“有余奉天下”。

换言之,要作为气功医师,必须在还丹以后成为名副其实的道者

二是要量力而行,不要到了耗竭真气的边缘,还要勉强继续“用其光”。

三是气功为人治病之后,必须坚持练功,补充自己耗失的元气,而达到“复归其明”。

奈何有人尚未还丹,自己元气本来不足,就为人治病,事后又不坚持练功,虽然治病有效果,名声在外,求他治病的人也多起来了,结果自己口吐鲜血就病倒了。

再者是不肯量力而行,以至于当场以身殉职者,亦时有所闻。

所以气功治病虽已习以为常,但必须遵循老子的告诫,不可盲目行医,不要开气功门诊。

为此,老子作过许多告诫。

例如,前述“复归其明,无遭身殃”、“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唯有道者有余以奉天下”等。

老子又告诫云:“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七十五章)。

唯心派释此章时望文生义,释成治国之道。

其实不然,老子说的是气功理法。

“民”字,按丹经口诀是“气为民”。

所谓民也者,不是指百姓,而是指“气”。

“气”者“道”也。

其真正底蕴是指圣胎婴儿,亦即命宝金丹即道。

其中关键一词是“税”,按传统作“苛捐杂税”的“税”,是一种便捷的望文生义。

《帛书》甲乙本,这“税”字作“脱”字。

培真《道德经探玄》因为是“足”字旁,臆想成“由于急于寻找食物而跑路太多,过于奔波劳累的缘故”。

其实,此“民”不食烟火,他要吃的是“道”。

而“道”无处不在,它是“不招自来的,何须奔波劳累。

其实,这“税”字是个古字,是今之“税”的通假字。

据《�会》云:“以物遗人曰税”。

《史记・陆贾传》云:“平原君朱建母丧,辟阳侯乃奉百金税。

”注云:“税,赠送终服也。

”《礼・檀弓》云:“未仕者不税人,如税人则父兄之命。

”意谓,未成年的孩子不能做主把家里的东西赠送给别人,如果要送人,需要征得父亲或兄长的同意。

如此,本句经文,民以“道”为食,其所以饥者是因为主人把“道”赠送给别人太多了,所以圣婴感到饥饿。

是以命宝金丹暗淡无光彩了。

“道”,难道也可以赠送给别人吗?可以的。

气功治病、灌顶等活动,即是把自己元气赠送给别人了,即“以有余奉天下了”。

关于气功治病老子还说:“古人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日以求得;有罪以免,故为天下贵。

”(六十二幸)   这段经文,唯心派把“道”释成是有求必应,无所不能,能赦免犯罪的万能之神了。

是彻首彻尾的捏造。

老子之说非常实际,只是老子用了一个幽默的巧比,从而蒙住了世俗凡夫的眼睛。

其实,老子的意思是说,古人之所以把“道”看得如此尊贵,是何道理呢?并不是说“道”可以“有求必应”,是无所不能的万灵的神。

那是因为人一有病,就好像犯人一般受罪,由于气功治好了病,岂不免去了因病受罪吗?故说“有罪以免”。

所以,“道”是人身(天下)中最宝贵的东西。

(待续)   责任编辑 大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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