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金丹大道揭秘⑧】金丹大道
十、辟谷食气和胎息 老子在第五十九章说:“治认事天莫若啬,是谓早服。
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
” 这段经文,世之释老者,只有王弼之释是正确的,王弼之注单刀直人,干净利落,曰:“早服,常也。
”何谓“常”?老子说:“知常曰明”。
张伯端《悟真篇》云:“归根复命即常存”。
这个常存的东西是“道”。
所以“知常曰明”的意思是说:经归根复命即常存于我身的东西是“道?。
“早服”者意谓早早服食“道”。
亦即老子所说的“爱食母”之谓也。
早到什么时候呢,早到尚在母胞之中,即所谓胎息了。
儒家之释是从“啬”字为中心,展开的老子的三宝之一是“俭”,不是啬。
俭者,意谓不该花费的不花费;啬者,吝啬,意谓应该花费的而不肯花费。
这种吝啬与老子本意背道而驰了。
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四十四章)。
王弼注说:“啬,农夫。
农夫治田,去其殊类,归于齐一也。
全其自然,不急其荒病。
上承天命,下绥百姓,莫过于此。
”王弼以巧比释老文,与老子以巧比释“长生久视之道”的手法相一致。
为节省篇幅,我仅释译五十九章全章经文如下: 以道之真以治身者,食天之道以保命也;事奉‘天之道’者,抱‘一’以修性也。
故说保命修性的工夫,莫过于向农夫学习种庄稼的经验;顺应天时,不误农事;通夫天道,得夫自性。
以是修性保命,乃至于长养圣胎,莫不如是。
夫唯顺应天时,通乎天道,得乎天性,是谓早早服食“天之道”。
夫唯早早服食“天之道”,经“归根复命”、“冲气以为和”;成为自我之和气而长存于我身,这就叫重积德。
德者得也。
重积德,即重复许许多多次的汲取“天之道”,化为和气,积累并得此和气而存于我身。
经无数次的重积德,自己的和气充沛了,那么还丹的困难就不难克服了。
然而,仍然不知它哪天哪日还丹,是所谓“莫知其极”。
虽然你尚不知哪一天还丹,然而你会感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矫健了,是谓“可以有国(丹经口诀“以身为国”)。
身上有了充沛的元气,是谓“有国之母”。
你还丹了,那你就可以延年益寿。
这就是因“早服而重积德”,使你的根扎得深,本长得结实。
这就是长生久视延年益寿的方法。
怎见得老子说的是胎息呢? 据《朱韬玉札》,以及《神仙传》等书有云:“老子乃周时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
”又《玄妙内篇》云:“李母怀胎八十载”。
又有云:“生而皓首,故曰老子”。
故有人认为老子所谓“早服”,是说他在娘胎里即早已服食“道”了。
这种说法似乎是丹士们的一种想法,是否可信呢?我国的一部有关胎息的最早的著述《胎息经》出于唐代,其作者已无从查考。
老子在十章云:“专气至柔,能婴儿乎”?被人们认为是胎息功的滥觞。
《皇帝内经》有云:“独帝守仁,肌肤若一”,就是说元气在不受外界的影响下,人体可以通过肌肤与大气融为一体。
这些记述都是与今之胎息功相比较得出的推测,看来“胎息”最早渊源于《老子》是有蛛丝马迹可寻的。
十一、失丹说和比、幻丹说 在玄珠成象之后,还需要沐浴温养,意聚三元,以养护圣胎。
钟离权云:“胎内婴儿就,勤加温养功;时时照丹田,刻刻守黄中。
”故清代刘一明 (悟元子)《金丹四百字解》云:“盖以还丹之后,有沐浴之时;有抽添之后,当药未得,炼已以采药,及丹已得,须沐浴以温养。
沐浴者,防危虑险之功也。
古仙云:“还丹在一时,温养需十月。
”十月共三万刻,刻刻留心,防危虑险,如鸡孵卵,如蚌含珠。
守其自然,顺其自然,即要不忘不助,千万不可用有为功法助它。
否则,“为者败之”,使还丹失败。
亦不可好高骛远,执着追求,否则即是妄作,“执者失之,”金丹会得而复失。
四十六章经文: “天下有道,却马以粪。
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
“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 传统儒家都以治国论释本章之义,都非老子本意。
老文的特点是隐和藏,仅以字面推其文意,总失之于“望文生义”。
由于本章的内涵说的是金丹理法,所以隐藏得相当深,用了不少隐语行话,即可知其说的是金丹理法。
“天下”乃是人的身体。
“有道”,即有“母”。
此“戎马”能生幼驹,足见是牝马,牝马者即指玄牝是也。
“郊”,按丹经口诀,“四肢郊境也”,是暗喻四肢而言。
“却马以粪”,马运粪去施肥,也就是撒播养料绐庄稼。
这是一个巧比,不可望文生义。
牝是玄牝,从玄牝一窍,把“道”的滋养撒播全身,即是“却马以粪”的本意。
现在释译经文如下:人身中有命宝金丹,则“朴散为器”,朴从玄牝把“道”所涵的能,犹如“却马以粪”一般,撒播到全身而受其滋养。
人身中不见了命宝金丹,那好比“戎马生于郊”,它走失到四肢去了。
因为圣胎婴儿,本应坐胎于玄牝一窍,今天不见了,说明金丹已经走失。
为什么会造成这得而复失的祸患呢?其罪莫大于你有不切实际的妄欲,其祸莫大于你不知止足,其得咎莫大于你贪得无厌。
所以说,你若有止足之心,那么金丹就不会丢失,岂不常常富足了。
还丹以后,必须转入无为。
如果丹士贪得无厌,不知止足,好高骛远,妄求高深,就会用种种有为功法妄求,是为妄作,其后果凶险。
轻者“执者失之”,金丹得而复失;重者走火入魔,终身不救。
如何才能保此金丹不失呢?老子在十五章即已告诫曰:“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惟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老于此语,唯心论道派有种种误释,皆是不从客观实际出发,不经实践验证的不实之辞。
孝子此段经文的意思是说,丹士在还丹之后,要保此金丹不会得而复失,要知止足,不可贪得无厌,有盈满未已之心。
正因为没有盈满未已之心,所以不会妄作,所以不会有新的流弊出现。
《文子・十守篇》曰:“夫唯不盈,是以弊不新成。
”是正确的。
张伯端对此曰:“未炼还丹要早炼,炼了还须知止足;若还盈满未已心,难免一朝遭殆辱。
”会遭什么样的殆辱呢?为什么会遭如此严重的殆辱?太朴王冰注《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曰:“老子曰:‘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言爱精保神,如持盈满之器,不慎而动,倾竭天真。
”天真者,受之于天的真气之谓也。
即人之元气。
试想人的元气倾泄竭尽,此人岂不一命呜呼哀哉?所以,不要盈满,就不会倾泄了,既不倾泄,就不会有“倾竭天真”的流弊。
故王弼注本“夫惟不盈,故能弊不新成”。
据《十字篇》删去了《帛书》誊写误入的衍文“而”字是非常正确的。
张伯端《青华秘文》有幻丹和捉丹之说,曰:“丹有幻丹者,盖学道之士,不知正理,而妄为采取交会,故成幻丹。
幻丹者遽采一阳,故斯时也,一阳实生,非真阳也;气非元气,乃呼吸之气也;精非元精,乃淫泱之精也;神亦非元神,乃情欲之念也。
”“夫人方学道,便欲为仙,得非欲念乎?以欲而交会阳生之幻丹所以有也。
”“扑风捉影,守株待兔,缘木求鱼,一旦败露,精乃荡然而去,先天又无所据。
呜呼!非长生之丹,乃促命之法也。
又有采气而上遇心血,气血凝而为物,亦曰幻丹。
若此者众,故举以辨惑。
有可捉之者乎?曰有。
然而非丹之走失也,门户不坚,而被出也。
曰金丹之出,何以知之?曰“丹在鼎中,备五行之正气,吾身五行之气迫炉,则相感而动,一旦觉气升鼎外,而内无相感,乃丹不存也。
急须放下―场大静,并所谓炉鼎,乃丹之在不在,俱付之无有。
或一日,或一夜,始觉其在何处?或在心,或在肝,或在脾和肾,身中百窍,皆可藏之。
知其在彼处,绵绵若存而守之,责直降于阳宫。
又就阳宫如采取之时用意,遂以旧径直升阳宫之鼎矣。
此造化玄微之妙也。
”(《捉丹说》) 可见,以有为之法炼丹,须在真师的直接指导和监控下修炼,不可自以为是。
以无为法修持者,本来净心无为,无贪着之心,无妄为之有作,一切顺其自然,就不会有幻丹和走失之患。
故,老子说“保此道也,不欲盈。
夫惟不欲盈,故能弊不新成。
”又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十二、爱精惜气和气功治病 《道枢,虚自篇》引《老子内丹经》有云:“夫能惜精爱气;则所以长生者也。
开其兑,济其事,则终身不救。
” 这段经文,本文在前面已有所释解。
“塞其兑,闭其门”,意谓人的元气,不会从这些“兑”或“,门”的穴位漏泄,所以可保终身不会得病。
这就是爱精惜气收到了不会生病的效果。
“开其兑,济其事”,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开启自己的“兑”和“门”的穴位,有意识的释放自己的元气。
这是把自己的真气当作低贱的东西,肆意挥霍的后果。
故,老子说,“不可得而贱”(五十六章)。
这位丹士“开起兑”,济的什么事呢?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有如下几件事:一是从事气功治病;二是为徒儿灌顶;三是演示某种特异功能;四是一种伪气功。
气功治病,只可偶一为之,不可开气功门诊,且应量力而行,不可强为。
为徒儿灌顶也要有节制。
演示特异功能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致于伪气功则要坚决反对,并要揭露其骗人的把戏。
他们抓住年轻人期望有特异功能的心理,用有为功法,把自己的元气引导到某个穴位去发放,欺骗年轻人,说你长了功力。
时间久了,元气耗泄太多,此人必然出偏,其命危在旦夕。
此种“有为大法”害人不浅,正是老子所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了。
人之道不然,损不足以补有余。
”(七十七章) 老子的意思是说,“天下道”,即存在于宇宙空间的“道”,是从高能位的有余处,向低能位的不足处输送的。
可是“人之道”,即存在与人体的“道”,亦即人之元气,它本来就是低能位的,所以不能向本来有余的人奉献的。
什么人能把自己有余的元气奉献给天下人呢?只有得道的道者能做到这一点。
这就是说,世俗凡夫,自己的元气本来就不足,所以不能奉献给天下人。
由于得道的“道者”他的元气总是有余的,所以道者可以把自己元气中的有余部分奉献给天下人。
元气人人都有,为什么要向别人奉献呢?其实,老子说的是气功治病。
道者把自己有余的元气输送给了病人,病人的病情得此额外的“道”的滋养而痊愈了。
这一点连王弼也想不通,故,王弼注在这一点上也有错误。
问题的关键在于“道者”元气总是有余的,故可把有余的部分送给别人。
那么,道者为什么总是有余的呢?那是周为道者经常练功修道汲取了“天之道”,经“冲气以为和”而充实了自己的元气,所以他的元气总是有余的。
世俗凡夫的元气只是在出生时接受唯一的一次“天之道”,而成为人身中的先天一气,即是元气;凡夫不练功修道,丢失了元气就不能再有补气的时候,所以一般人是不能把自己的元气奉献给别人的。
而道者则不是这样,他为人治病而耗失了元气,通过坚持练功修道是可以得到补充的。
再则,老子说:“保此者不欲盈”。
既然不愿意有余盈满,所以正好通过气功治病,而把盈余的“道”输送给病人,而达到“保此道者不欲盈”的目的。
老子又说;“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渭袭常。
”(五十二章) 这段经文,无人得老子真诠,全都释错了,就连王弼也释错了。
世俗人则错得更是稀奇古怪。
“用其光”,是什么“光”?那是“道”发出的光。
老子在四章说,“道”有“和其光”的特性,即“道”能发出柔和的光辉。
“用其光”,“道”的光有什么用处呢?有的,那就是用它可为人治病。
此时,眼功开者能见到气功师的掌心劳宫穴有乳白色的光射向病人的病灶。
如果仔细观察,实际上是气功师把自己的元气(一种细微至极的“道”的粒子)流入病灶。
由于道者把自己的元气输送给了病人,如果耗失元气太多,那么就会发现自己的命宝金丹暗淡无光华了。
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不可掉以轻心,否则你会命若悬丝,危在旦夕了。
怎么办呢?老子告诉你一个挽救的办法,叫做“复归其明”。
你不是命宝金丹暗淡无光了吗,若能使它重放光明,岂不就可以“无遗身殃了”。
“明”是指“道”。
“复归其明”意谓“收回耗失的‘道”。
问题是如柯使它“复归其明”。
第一,立即停止连续为人治病而“用其光”,停止一切会耗泄自己元气的活动,并坚持日常的修道练功,汲取“天之道”、“归根复命”、“冲气以为和”,转化为自己的和气。
如是,自己的元气得到了补充;你的命宝金丹就会“复归其明”了,从此脱离了“死之地”就“无遗身殃了”。
二是要量力而行,不要到了耗竭真气的边缘,还要勉强继续“用其光”。
三是气功为人治病之后,必须坚持练功,补充自己耗失的元气,而达到“复归其明”。
奈何有人尚未还丹,自己的元气本来不足,就为人治病,事后又不坚持练功,虽然治病有效果,名声在外,求他治病的人也多起来了,结果自己口吐鲜血就病倒了。
再者是不肯量力而行,以至于当场以身殉职者,亦时有所闻。
所以,气功治病虽已习以为常,但必须遵循老子的告诫,不可盲目行医,不要开气功门诊。
为此,老子作过许多告诫。
例如,前述“复归其明,无遭身殃”、“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唯有道者,有余以奉天下”等。
老子又告诫云:“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七十五章)。
唯心派释此章时望文生义,释成治国之道。
“民”字,按丹经口诀是“气为民”。
所谓民也者,不是指百姓,而是指“气”。
“气”者“道”也。
其中关键一词是“税”,按传统作“苛捐杂税”的“税”,是一种便捷的望文生义。
《帛书》甲乙本,这“税”字作“脱”字。
培真《道德经探玄》因为是“足”字旁,臆想成“由于急于寻找食物而跑路太多,过于奔波劳累的缘故”。
其实,此“民”不食烟火,他要吃的是“道”。
而“道”无处不在,它是“不招自来的,何须奔波劳累。
其实,这“税”字是个古字,是今之“税”的通假字。
据《�会》云:“以物遗人曰税”。
《史记・陆贾传》云:“平原君朱建母丧,辟阳侯乃奉百金税。
”注云:“税,赠送终服也。
”《礼・檀弓》云:“未仕者不税人,如税人则父兄之命。
”意谓,未成年的孩子不能做主把家里的东西赠送给别人,如果要送人,需要征得父亲或兄长的同意。
如此,本句经文,民以“道”为食,其所以饥者是因为主人把“道”赠送给别人太多了,所以圣婴感到饥饿。
“道”,难道也可以赠送给别人吗?可以的。
气功治病、灌顶等活动,即是把自己的元气赠送给别人了,即“以有余奉天下了”。
关于气功治病,老子还说:“古人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日以求得;有罪以免,故为天下贵。
”(六十二幸) 这段经文,唯心派把“道”释成是有求必应,无所不能,能赦免犯罪的万能之神了。
是彻首彻尾的捏造。
老子之说非常实际,只是老子用了一个幽默的巧比,从而蒙住了世俗凡夫的眼睛。
其实,老子的意思是说,古人之所以把“道”看得如此尊贵,是何道理呢?并不是说“道”可以“有求必应”,是无所不能的万灵的神。
那是因为人一有病,就好像犯人一般受罪,由于气功治好了病,岂不免去了因病受罪吗?故说“有罪以免”。
所以,“道”是人身(天下)中最宝贵的东西。
(待续) 责任编辑 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