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中保护患者隐私的初探

医疗工作中,一些医院关注疾病远胜过关注病人,只注意技术性,淡化了服务性,缺乏维护患者权利的有效措施,致使医患矛盾和纠纷不断。医院人性化服务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尊重患者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同意、隐私保密等,它的防伪标志就是“尊重”。患者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作者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 1调查对象自2005年1至7月作者选取7家市级医院进行调查,其中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3家,二级甲等医院2家(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各1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2家。

1. 2方法利用暑、寒假社会实践的机会分别对3家三级乙等医院和2家二级甲等医院进行调查;同时以患者患者陪同人员的身份对另外2家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了调查。

2结果。

7家医院中侵犯患者隐私的现象普遍存在。

2. 1检测报告单随时公开在影像科、检验科把为患者做的检测报告单随意挂在科室门前的指定场所,让患者和家属自己去查找和领取,使患者的诊查结果毫无保密性。

2. 2隐私被“旁听”、“观摩”在门诊各科室,大诊室较为多见,患者在开放的大环境中公开自己的隐私;在B超室、心电图室排队按次序,不分男女,或仅在一布帘之隔的地方做检查,如有人擅自掀开帘子催促,患者隐私就被“观摩”;在注射室,一护士让患者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出一侧臀部,然后对学生说:应该注射在那里,一点儿也不避嫌。在病房男女同室普遍存在。在急诊室,那就更加开放,在抢救患者的同时已经顾不得其它。

2. 3床头卡将患者的病情暴露无遗在住院部,所有患者床头卡一张不漏。护理部在常规检查中发现床头卡上填写有错误、字迹潦草、床头卡丢失或患者私自收好,都要扣责任护士奖金。因此床头卡详细的标明了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入院日期、饮食情况及一些传染病或隐私性较强的疾病,故患者及癌症患者的家属认为,这样做侵犯了不愿公开病情患者隐私权。

2. 4为诊疗或学术报道需要,未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随意拍摄病变部位。

3讨论。

3. 1何谓隐私隐私权(1)隐私是指公民的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私人信息不受他人非法搜集、刺探和公开等[1]。还包括个人生活安宁和个人生活秘密不受他人刺探两个方面。患者可拒绝透露内心与身体中存在不愿让别人知晓的秘密[2]。医疗领域隐私其核心是患者的疾病或健康状况,包括:身体隐私医疗信息隐私身体隐私患者不愿为人知的身体上暗处或瑕疵。但出于追求医疗结果、保证健康的目的,基于对医生的信赖及医患间的合作关系,是患者必须提供的。医疗信息隐私是关于患者身体特征、健康情况以及这些情况所蕴含的信息。包括医学检查结果、患者身体表征、疾病诊断、与健康有关的各方面情况等。(2)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一般认为,隐私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个人生活安宁权;②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③个人通讯秘密权;④个人隐私利用权。近年来,隐私权的积极职能也有所发展,具体包括隐私知悉权和修改权[3]。作为公民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公民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和法律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4],是人类在跨越基本的生存权之后所必然要求的权利,这是人类尊重自身的必然结果[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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