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性是人之为人的基本品性,是一切科学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犯罪是由人实施的,并且由犯罪人承担相应的刑罚,对于犯罪的主体、刑罚的对象,必须考虑人性。
关键词人性 犯罪 刑罚 作者简介:刘房娜,郑州大学法学院2008级刑法学专业研究生,主要从事刑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休谟指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