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事后监督风险控制力的制约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 要:

关键词:   随着人民银行会计业务的发展和电子化水平的提高,会计资金的风险防范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事后监督作为专门行使会计核算业务集中监督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升对资金风险控制力。但现阶段,提高防范资金风险有效性的制约因素仍然存在,值得引起关注和思考。  一、制约因素分析  (一)管理体制方面。《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事后监督工作的意见》(银发〔2005〕291号)中明确规定“各分支机构事后监督中心不实行垂直管理”,事后监督中心为内设机构,总行没有实行归口管理,只能被动接受上级行会计、支付结算、国库、货币金银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必然导致事后监督工作信息传导不畅,培训力度不够,横向交流缺乏,绩效考核得不到权威部门的认定,基层监督人员风险监督的积极性得不到有效调动。   (二)监督时效方面。《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事后监督中心应于每日上午接受被监督单位送达的上一日会计资料”,表明事后监督中心所复审的核算资料最早在第二天上午,最迟要到第八天上午(春节、国庆长假)才接受到位,存在监督时间滞后问题,时效性差。假如发生资金案件,事后监督发现时已经形成资金转移的事实,可谓是“事后诸葛亮”,仅仅体现了“事后”,而未能体现出“监督”,不符合事后监督的及时性原则,难以对资金风险进行有效地监督控制。 思想汇报 /sixianghuibao/   (三)监督方式方面。目前,事后监督采取手工监督和机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只有会计核算业务采用《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机器监督方式国库会计核算业务、货币发行会计核算业务会计财务等均采用手工监督方式监督方式落后,且影响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采用手工方式国库业务进行监督,通过翻打传票、审核凭证、勾对账务等,工作量大,重复劳动多,监督的内容局限于会计凭证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印章的加盖是否齐全、账务数据是否准确、业务处理是否规范等基础工作方面,对核算处理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和资金风险点等内容无法通过系统进行监督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欠缺,监督效果和风险预警难以充分体现。  (四)规章制度方面。《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规程》第三十二条规定“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程制定有关业务事后监督办法或操作规程”,总行目前只下发了《人民银行国库会计事后监督办法》(银办发〔2004〕165号)。随着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上线,同城票据交换系统的取消等,但与之相应的事后监督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不能同步修订,在新的会计核算业务出台及操作方式改变时,事后监督管理规章及依据调整滞后,事后监督工作缺乏相应制度的支撑,从而使事后监督工作陷于被动局面。 开题报告 /html/lunwenzhidao/kaitibaogao/   (五)监督人员方面。事后监督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由于事后监督参与业务部门的培训机会较少,监督人员主要是通过学习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相关制度进行监督,缺乏实际操作知识和经验。目前,监督人员业务知识单一,能熟练掌握会计国库、发行核算业务人员有限,缺乏懂管理、会监督、能分析、业务较为全面等综合素质较高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风险识别和防范的敏锐性不强。  二、对策  (一)建立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体制  建议总行对口设立相应的事后监督机构,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统一的、规范的,集指导性,独立性、权威性于一体的事后监督运行机制,下级行事后监督中心接受上级行事后监督中心的管理和指导,业绩考核由上一级事后监督中心和本行共同确定,有利于提升事后监督监督地位,理顺事后监督的管理体制,完善人民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二)开发实时的非现场监督管理系统  针对监督时滞性的特点,建议总行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平台,开发实时非现场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以“网点实时监督、后台集中监督”的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监督模式,通过与现代化支付系统、ABS会计系统、TBS国库系统、货币金银管理系统对接,对参数变更、大额资金划付等重要事项进行实时跟踪监控,进行非现场实时监督,以解决事后监督时间上滞后的问题,堵塞资金风险漏洞。 代写论文   (三)升级完善事后监督核算系统  目前,事后监督中心只实现了对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ABS)的机器监督国库会计核算监督和货币金银业务还停留在手工状态,严重制约了监督效率的提高。建议总行尽快开发统一的国库和货币金银业务事后监督管理系统,对现行的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事后监督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系统功能,增强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通过系统自动完成监督信息匹配效验,改变目前半机器半手工监督的落后局面,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四)编制统一的事后监督工作手册  建议总行职能部门出台事后监督办法,为监督人员提供一个科学、标准、权威的监督依据,将各会计核算业务系统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重点、操作手册、薄弱环节及风险提示等进行收集分类,便于监督人员查找各项业务系统监督依据、监督要点等重要提示信息。同时,在新的会计核算业务出台及操作方式改变时,及时修订事后监督实施细则,从制度上支撑事后监督日常工作。  (五)打造高素质的事后监督人员队伍  把一些懂业务、懂政策、业务过硬的人员充实到事后监督队伍中来,加强对现有监督人员业务培训,上级行在组织专业培训时,应邀事后监督人员参加,使监督人员及时熟悉新系统、新业务。建立长效的培训机制,重点培训监督方法、监督重点、监督技巧。建立内部横向的交流机制,如采取到业务部门“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监督人员对新业务的认识,便于明确监督重点,理清监督思路,提高监督人员的实践与操作能力,达到互相学习、相互借鉴、丰富前台实践经验,更好地把握对风险点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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