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现状原因及防范化解措施

摘要:税务稽查执法工作税务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税务稽查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实现税务征收管理的科学化。

本文就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现状原因及防范化解措施进行了讨论,文章不仅阐述了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相关概念,而且还论述了我国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原因,最后提出了几点有针对性的防范化解措施,旨在切实提升税务稽查执法水平,促进税务部门的相关工作有序进行。

下载论文网 关键词: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措施   一、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相关概念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税务征收管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利益相关者的切实利益受到损害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可以被视为是一种风险形态,从税务机关角度出发,税务稽查风险是与税收法律原意相偏离的;从执法个体角度出发,税务稽查风险是由于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理解错误或存在偏差以及执行不力需要承担的责任。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多样性两个特点:第一,不可预测性。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所发生的概率和赔付的损失是不可测定的,造成损失后执法主体需要自行承担责任;第二,多样性。

可以造成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因素不仅仅是宏观因素,而且还有可能是税制体制因素、文化因素以及税收部门内部控制因素,风险因素的不同所可能引发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如果出现风险,其表现形式有可能是经济利益减损、还有可能公众信任危机、名誉损害以及税务人员所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二、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现状原因剖析   (一)税务稽查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第一,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刚性。

现阶段,我国税务稽查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缺少足够的法律规范作为执法依据,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税收征管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以各种形式颁布的,后者缺乏必要的刚性,而且这种行政立法权与行政执法权集于一身的现状还有可能淡化其他法律的刚性,进而为税务机关稽查执法工作上的随意提供了温床;第二,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现阶段,我国税务机关在稽查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所依据的税收法律法规内容有很多都是80年代或90年代所制定的,难以适应社会变化,一些内容已经不能够与工作内容相符。

还有一些法律法规内容过于模糊存在着表述不清的情况,容易引起执法风险;第三,规范性文件不够严谨。

现阶段,我国很多地区的税务机关规范性文件不够严谨,文件与文件之间缺乏衔接,而且还存在着修改、废止过于频繁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在进行稽查执法过程中就有可能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二)税务稽查行为缺乏规范性   个别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开展税务稽查执法工作过程中缺乏规范性,没有谨遵法定、权限、内容、程序以及方式实施检查的行为,从而带来税收稽查执法隐患。

首先,个别地区税务机关在选案过程中存在着滥用选案权的情况,在选案过程中过于随意,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其次,个别地区的税务机关在检查环节人员设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部分检查人员在不具备相应权力的情况下就调取或归还当事人的相关资料,或者采取不合理手段进行税收保全;最后,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开展稽查执行工作过程中存在着文书送达不规范,在收取当事人滞纳金或罚款时未按规定执行以及对于一些已经缴清滞纳金以及罚款的当事人没有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对税务机关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不利。

(三)税务稽查外界环境过于复杂   税务稽查外界环境过于复杂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地方政府对于税收相关工作方面的干涉。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能够促进地方经济提升,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对税务机关的相关工作进行干预,有的要求税务机关对自身定额进行调整,还有的要求税务机关减少稽查执法的次数,直接增加了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第二,现阶段,我国民众接受教育的程度逐渐增高,民众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如果税务机关稽查执法工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很容易被民众所提出和反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税务稽查执法风险

(四)税务稽查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部分地区的法制机构没有对一些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出台之前统一审核把关,直接导致税务机关在开展稽查执法工作过程中盲目地按照相关内容开展工作,进而引发风险

同时,还有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没有采取集中审理的方式对一些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和审核,导致一些徇私舞弊情况的发生,引发风险

此外,一些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对当事人进行税务稽查之后没有开展事后税收执法检查、税收行政复议以及税收会计监督等后续工作,这为风险的发生提供了一定的有利条件。

三、对于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的几点化解措施   (一)完善税务稽查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提升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层级。

我国立法部门应当尽快出台一些税收基本法,对于一些法律规范进行层级上的提升,建立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并重的税法体系;第二,?化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

相关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到税务稽查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一些法律法规内容,实现税法与民事、经济等基本法律的相容性和一致性,以适应税收与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客观需要。

同时,对于一些法律法规内容模糊的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予以明确,为税务稽查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依据;第三,加强规范性文件之间的衔接。

税务机关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以往所出台的文件进行调查,要尽量避免一些重复、互斥内容的出现,确保规范性文件的严谨性,进而达到防控风险的目的。

(二)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第一,税务机关应当对自身税务稽查执法流程进行规范,要及时建立人机结合选案制度,使选案更加合理,而且在交办、转办、移交、协查、拓展案件管理上还要对责任进行明确,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落实到具体人员;第二,税务机关在稽查执行环节还要设定合理的稽查方式,可以以票流、物流、资金流为主线,实行项目化稽查税务机关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应当端正思想,对于证据的审查要以其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为重点,摈弃有罪推定思维定势,使稽查工作更加规范。

第三,税务机关在检查环节人员设置上还应当严格要求,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合理编组,并实现组内相互监督,有效控制一些违法情况的发生;第四,税务机关在开展稽查执法工作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规范文书送达情况,要尽可能地实现当事人执行处理决定与文书内容的一致性,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实际情况,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升税务稽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一,税务机关应当重视税务稽查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最新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内容的培训。

这样不仅能够使其的知识结构得到优化,而且还能够增强其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第二,税务机关还应当加大对税务稽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采取多样化宣传方式向税务执法人员贯彻稽查工作精神,以引起工作人员的重视程度,间接起到防控风险的作用。

(四)完善税务稽查监督约束机制   第一,法制机构应当统一审核一些待出台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调整一些不合理内容,为税务机关稽查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依据;第二,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集中审理的方式对一些重大税务案件进行审理和审核,并进行结果公示,尽可能地控制和防范一些徇私舞弊情况的发生,引发风险;第三,税务机关还应当实现事后监督,对于一些行政行为实施终结后的当事人采取定期检查、税收行政复议以及会计监督等多样化方式开展后续工作以达到降低稽查执法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丁冠天.税收执法风险与防控[J].河南社会科学,2013(7).   [2]张贵.我国税务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8).   [3]沈悦.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成因及防范探究[D].复旦大学,2013.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芜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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