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员工考核实施细则】 试用期满考核

试用期员工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考核体系,明确价值导向,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态度、能力和业绩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时间 人力资源部每月月底前完成下月15日前试用期员工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小组 公司成立试用期考核小组,同一部门的被考核员工归集一次完成考核考核小组一般由五人组成。

组 长: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 副组长: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分管领导 成 员: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被考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指导老师、员工代表。

考核小组挂靠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具体工作。

第五条 考核方法 人力资源部组织试用期考核会,对试用期员工从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考核,会后人力资源部考核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第六条 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试用期考核的组织管理; 2.及时解答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形成试用期考核报告; 4.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 5.办理试用期员工异动、调薪等手续; 6.对考核过程资料整理归档。

(二)用人部门 1.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部反馈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 2.指定专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指导; 3.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试用期考核会; 4.结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面谈,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试用期员工 1.按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提交考核所需资料; 2.按要求参加考核

第七条 考核流程 (一)准备阶段 1.人力资源部筛选当期应参加考核人员名单; 2.向公司领导、用人部门汇报考核人员情况,确定考核时间; 3.确定试用期考核会时间并通知; 4.督办相关员工填写并提交考核资料。

(二)考核会实施阶段 1.试用期考核会开始; 2.发放考核有关资料; 3.员工进行自我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履职情况、主要业绩、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工作的思路等; 4.部门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对该员工的工作态度、能力、业绩做客观评价; 5.考核小组公平客观填写考核评分表; 6.收集考核评分表并确保其有效性; 7.考核会结束。

(三)总结阶段 人力资源部记录考核流程,汇总考核分数,形成报告。

第八条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定岗、调岗、辞退等重要依据。考核满分为100分,取平均值作为最终考核分数,考核结果如下: 1.平均值80分及以上(良好):能力和素质基本符合岗位的需要,正常定岗; 2.平均值60—79分(一般):距离岗位要求有一定差距,需调整岗位,经过调岗、岗位培训后,对该员工进行适岗考核考核合格可定岗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3.平均值60分以下(不合格):距离岗位要求有较大的差距,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辞退。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附件:试用期考核表 附件1 试用期考核表 个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学 历   专 业   试用部门   试用岗位   试用时间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拟聘岗位   个人 自我 鉴定                                           签名:   日期: 考核及领导审批意见 考核得分   指导人员对该同志试用期工作情况的意见 签名:     日期:   用人 部门 负责人 意见   用人 部门 分管 领导 意见   人力 资源部 意见   人力 资源部 分管 领导 意见   总经理 意见   党委书记 意见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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