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大会议管理规定

农业大学会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现对我校会议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会议的计划和审批。

各部门召开全校性正式会议或由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重要会议,应列入学校会议计划。拟召开会议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二周内将本学期会议计划报学校(党委系统的会议报党办、行政系统的会议报校办)审批。经学校批准的会议按计划实施,未列入学校会议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安排。

确有必要召开的、会期在半天以内的各种工作会议,应在前一周星期五前由会议主办单位报两办备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两办统一协调开会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通知。

会议召开之前,组织者应至少提前一天(紧急情况除外)以书面、电话或网络形式通知与会人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名称、会议主题、会期、参加人员范围、开会时间和地点、需准备的材料或其它要求。

三、会议签到

会议组织者应事先准备签到册。学校召开的中小型会议实行。

个人签到,规模较大的会议实行单位领导签到会议结束时,组织者可对各单位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四、会议文件及会议档案。

全校性正式会议会议文件由主办单位准备。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完整的会议文件一套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般工作会议应由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会议纪要经主管校长签发后公布执行或发至相关部门备忘存查。

五、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有事离开会场需向会议组织者请假会议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

六、定期通报会议纪律执行情况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将对会议纪律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出勤请假制度履行情况及会风会纪情况定期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各单位领导要重视会议纪律的执行情况,率先垂范,促进良好会风的形成和良好作风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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