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农牧业经济发展情况及2015年工作思路

2014年,在农业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内蒙古各级农牧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要求,狠抓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加大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力度,加强农牧业生产指导和服务,全区农牧业经济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粮食生产“十一连丰”,畜牧业发展“十连稳”,农牧民收入“十一连快”,为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贡献。

毕业论文网 /2/view—12163825.htm  一、2014年农牧业经济发展情况   (一)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   全区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达到1.1亿亩和8506万亩,分别比上年增长1.6%和1%,粮食总产达到550.6亿斤,比上年减少4亿斤,但是实现了大旱之年粮食生产的丰收,粮食产量继续位居全国第十位。

(二)畜牧业实现“十连稳”   牧业年度全区牲畜存栏达到12915.8万头只,同比增长9.27%,连续10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

羊存栏在2013年首次突破9000万只的基础上,2014年突破了1亿只,增长12%。

预计全年肉类产量达到253万吨,同比增长3.3%,牛奶、禽蛋产量基本保持去年同期水平。

(三)产业化经营总体运行良好   预计全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加工企业销售收入能够增长10%,达到3800亿元。

(四)草原保护建设成效明显   全区草原建设总体规模达到5105万亩。

全区天然草原植被平均高度、盖度及生产能力与上年基本持平(2013年草原植被平均盖度44.1%)。

(五)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继续保持较好水平   主要农畜产品抽检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继续保持了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

没有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六)农牧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预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600元左右,增长12%。

二、2015年农牧业经济工作重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农牧业经济工作责任重大。

2015年全区农牧业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九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

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以农牧业经营制度改革为统领,以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提高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出发点,以建设我国重要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和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实现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草原生态良好、农村牧区稳定。

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全面推进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加强工作指导与督导,在已经启动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牧区草原承包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重点任务是保证12个土地确权试点、10个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全面完成,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确保草原确权承包2015年如期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按中央要求2017年全面完成。

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

在稳定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关系保持长久不变,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草牧场流转,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牧业

2015年拟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制定4个指导意见,即《促进家庭农牧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农牧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落实国家农垦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及《农牧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指导意见》。

三是建立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

2015年拟制定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方案,全面完成全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

拟制定草原生态保护监测评估制度,制定禁牧、休牧、划区轮牧和草畜平衡工作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毫不松懈地抓好粮食生产,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尽管2014年我区粮食产量达到550.6亿斤,实现了“十一连丰”,我区人均粮食占有量和粮食商品总量居全国前列。

为国家的粮食安全作贡献是内蒙古的一份责任,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粮食生产,立足我区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在不增加耕地和节约用水的前提下,依靠科技来提高单产,增加总产。

2015年在确保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前提下,重点从种子工程、农业科技集成和农技推广服务三方面入手。

一是继续开展万名科技人员下基层活动和千家万户科技服务行动,确保农业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

二是继续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

三是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节水增粮工程、百亿斤粮食增产工程,强化耕地质量建设,加大秸秆还田、机械深松整地、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三,积极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以建设型畜牧业为抓手,以提高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做大做强农区畜牧业,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具体措施:   一是提单产。

全面实施“双百千万高产创建工程”,重点是抓好畜牧业品种改良,加快地方品种提纯复壮,推动引进品种的扩繁和杂交改良,用国家和自治区畜牧良种补贴资金每年重点扶持50个种羊场建设,为提高单产,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二是强基础。

继续抓好以水、草、料、棚舍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力争畜牧业占大农业的比重在3年内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7年提高到50%以上。

三是上规模。

开展肉牛、肉羊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推动牧区家庭牧场和农区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2015年奶牛养殖水平要达到70%以上。

第四,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提高农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5年是草原补助奖励政策一期任务的最后一年,按照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草原补奖区定位上图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完成草原生态补奖区的定位绘图工作。

要在总结前4年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的支持,完善草原补奖机制实施后,禁牧草原后续产业扶持政策。

积极探索禁牧草原恢复后科学合理适度利用机制,使草原在保护中发挥效益,提高草原可持续利用能力。

2015年力争草原植被盖度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45%。

第五,扎实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经过多年发展我区农牧业产业化已经从高速增长转向平稳发展,今后要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走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路子。

一是抓好龙头领军企业培育工作。

2015年争取尽快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领军企业、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提升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意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对龙头领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行业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分层次梯次培育领军企业。

实施龙头企业提升工程,开展“六个一”(即引导龙头企业创建一个基地,振兴一个产业,打造一个品牌,引领一个合作社,创新一个模式,造福一方百姓)示范创建活动,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到2017年力争全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从现在的38家增加到50家,自治区级重点龙头企业从 556家增加到700家。

二是加强农牧业品牌建设。

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农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出台,2015年是落实好这个《意见》的关键之年。

一方面要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和推广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农牧业品牌宣传力度,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媒体上加大对我区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知名品牌和原产地标记、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力度,提升我区龙头企业和农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到2017年力争农畜产品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由现在的59件增加到70件。

三是重点推进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全力推进肉羊产业“三五”工程(打造5个全国家喻户晓的内蒙古草原羊品牌,建设5家年存栏100万只以上的大型肉羊养殖联合体,培育5家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肉羊加工领军企业),通过培育肉羊领军企业,建设百万只肉羊养殖联合体,打造肉羊优势品牌。

推动肉羊产业成为继乳产业和绒产业之后走向全国的第三个支撑作用突出的农畜产品主导产业

加快实施羊绒产业振兴计划。

通过开展“建基地、控原绒、育园区、树龙头、打品牌、兑政策”六项重点工作,保持我区羊绒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四是实施农畜产品输出工程。

近两年,我区农畜产品规模化、集群化生产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备受消费者青睐的优质特色农畜产品相继走出内蒙古、走上大市场,带动了农牧民增收致富。

2015年,我们将加大农畜产品展销平台建设力度

在传统销售输出的基础上,加强农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直销配送等现代营销手段。

借鉴在北京、上海建立宣传展示直销中心的成功经验,继续推动在广州、深圳、天津、西安等一、二线城市建立我区农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和零售体验店。

构建“电商平台+展示直销中心+零售体验店”一体化的绿色农畜产品宣传展示、体验销售平台,全方位拓展销售渠道,推动内蒙古优质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

五是构建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

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制定的《关于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让农牧民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力争2015年全区农牧业产业化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18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0%以上。

第六,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要从生产和监管两个环节入手:   一是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以推进“三品一标”发展和耕地质量提升工程为突破口,推进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从源头上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草牧场的链条,确保农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

二是继续开展农资打假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建立更为严格的农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提高抽检频次和力度,强化畜禽屠宰环节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加快现代农牧业建设的政策建议   第一,农村土地改革需要顶层制度设计。

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已经一年了,在确权登记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开始突显。

如,在登记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多出来的怎么办,少了的怎么办;应该有承包土地,但没有参加二轮承包,现在又返乡要地的怎么办。

再如,出嫁女,娶媳妇、分家等因素,造成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的情况怎么办。

从实际操作看,这些问题涉及面很广、影响面很大,如何推开这项工作,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

第二,加大对牧草产业扶持力度

牧草产业畜牧业的基础产业也是新兴产业发展牧草产业是着眼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草产业在国民经济、社会及生态领域中的地位已开始体现,草产业发展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食物安全、社会安全的战略意义和重要性已被社会各界广泛认知。

国内很多权威专家认为,国家应高层次定位草产业战略地位,将草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规划之中,像重视粮食一样重视草产业

内蒙古草原面积辽阔,发展牧草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区位优势。

建议将牧草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规划之中,加大粮经草三元种植结构调整力度,扩大人工种植优质牧草面积,提高建设标准,增加人工草地补贴。

建议把饲草料运输纳入到绿色农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目录,以降低饲草料运输成本。

第三,进一步完善草原生态补奖机制。

一是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奖的长效机制。

草原补奖政策作为一项长期强牧惠牧政策持续下去,形成稳定健全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草原补奖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现行的禁牧补贴和草畜平衡奖励标准均是参照2010年牛羊肉价格制定的,与持续走高的生产成本和畜产品价格的矛盾十分突出。

建议建立禁牧、草畜平衡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禁牧补贴每亩的测算标准提高到每年10元/亩,草畜平衡区奖励补贴每亩的测算标准提高到每年3元/亩;将牧草种子补贴标准由10元/亩提高到50元/亩,将牧区、半农半牧区的青贮玉米纳入到牧草良种的补贴范围内。

三是强化草原数字化管理,以苏木乡镇嘎查为单位,采集草原基本信息,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

第四,加大畜牧业扶持力度

近年来,在农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内蒙古草牧业持续发展

2014年羊存栏突破1亿只,达到10091万只。

牛存栏1047万头,其中荷斯坦奶牛存栏204万头。

2014年羊肉产量预计达到94.8万吨,牛肉产量预计53.8万吨,牛奶产量780万吨。

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第一,牛肉产量居全国第四,为保障全国牛羊肉、牛奶供给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因受低价进口牛羊肉、奶制品等因素影响,内蒙古活羊收购价格和生鲜乳收购价格大幅下降,降幅分别达到30%和10%。

下一步,内蒙古畜牧业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发展适度规模,提高单产,增加产出效益。

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肉羊良种补贴和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扶持力度,建立畜牧业大旗(县)奖励政策,对牛肉、羊肉产量达1万吨的60个生产大县给予奖励。

在提高个体单产、降低成本的同时,农业部应考虑合理运用非关税这一国际通行规则,制定进口牛羊肉和乳制品有关标准和准入条件,开展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运用非关税手段适当控制进口牛羊肉、奶粉和液态奶。

同时研究制定救助补偿机制,实施牛羊肉和牛奶生产者直补政策,保护国内牛羊和牛奶生产。

责任编辑:杨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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